宝应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成果公示(3)

2019-03-28 11:20

1)、西湖东荡生态功能核心保护区

主要范围:西部主要为京杭运河以西地区;东部主要为射阳湖、广洋湖、绿草荡、和平荡以及周边湖荡湿地与河网密集区。

控制原则:①禁止进行有损于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区内已有工业进行逐步搬迁。 ②逐步取缔围垦与围网养殖,推广生态养殖,加强生态修复。 ③适度发展生态旅游。 2)、生态功能重点维护与修复区 (1)主要范围

安大公路以东河网密集连绵区,南部潼河南水北调工程控制区。 (2)控制原则

①禁止大规模土地开发建设

②禁止污染型企业开发,并严格按生态环境容量进行发展规划

③因地制宜发展和推广生态农业,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

④有目的的进行生态修复与生态重塑,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中部生态功能协调区 (1)主要范围

宝应中部平坦开阔地带。 (2)控制原则

①控制污染物排放,保障环境质量

②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强调人工生态与自然生态空间的融合与协调,突出水乡特色。 ③合理构建城镇生态景观结构,增强城镇与自然的联系,并于自然和谐共存。 (二)生态景观结构 1)、生态斑块构建

可通过退田还湖,逐步取缔围垦、围网等措施来恢复斑块原有的自然特性与栖息生境,加强湖岸带的生态修复以及湖滨湿地、滩地的保护与恢复,推进生态农业,协调生态系统保护与区域发展。 2)、生态廊道构建

河流廊道与道路廊道是构成宝应生态廊道的主要组成部分,重点以京杭运河、宝射河、大官河、大溪河、向阳河、芦范河、大潼河、大三王河、运西河以及京沪高速公路为基础,构建廊道网络,通过这些廊道链接东西部湖荡斑块以及县城区生态流的引入,完善县域景观结构。 3)、生态基质

农田、绿地、水面是景观基质的主要部分,从县城区来看,绿地、公园、水面都是生态环境主要基质构成内容。

(三)生态景观格局

依托宝应县地理环境与景观特色,构建“五湖、三荡、一片、多廊”的生态景观格局。通过景观格局的构建,让不同生态景观要素之间充分联系,相互协调,形成完善的生态系统体系。

“五湖”主要指境内现有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射阳湖与广洋湖五大湖泊形成的水域格局;“三荡”主要指绿草荡、和平荡和獐狮荡;“一片”指宝应中部地区大片农业绿地构成的生态景观;“多廊”指河流廊道与道路廊道形成的网络结构。 九、城区用地规划 1、发展方向

向东跨越,向西整合,向南突破,向北兼顾。 2、布局结构

规划城市结构形态成为团块状布局结构,城市主要沿交通沿线向东、向南、向北延伸成片发展。城市的主要河流与交通干道将城市分隔成五个片区,形成“南居北工”的总体布局结构。 3、功能分区

老城区:北到北河路,西到宝曹河、画州路,南到宝射河,东到京杭大运河所组成的区域,是宝应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域,规划逐步搬迁现有工厂,采取“用地置换”、“退二进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速老城改造,使之成为全县的商业核心。

城南新区:位于宝射河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西区域,是宝应县城市发展的新城区,结合城南片区优越的生态条件打造尺度宜人、环境幽雅的高档生活片区。

城北区:位于北河路以北,复兴路以西的区域,以工业用地为主,规划以宝胜集团为首形成以电工类工业为主导产业;结合现状的粮食供应及储备仓库,建设城北物流园区,同时,配套居住用地,为城北工业园配套。

城东区:位于复兴路与宝曹河以东,宝射河以北区域,以宝应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发展以高新产业为主的工业,同时利用宝应县行政中心开发配套县级公共服务设施。

望直区:宝应大道以北,依托耿耿工业园拓展,适度与经济开发区空间整合,预留生态隔离、防止连片发展;结合高速公路道口新建宝应物流园区,依托望直港镇区居住用地进行生活配套。 十、总体城市设计 1、规划原则 1)、对城市现有物质环境要素进行全面整合,创造高质量的实体环境。 2)、突出城市空间特色和城市自然环境的优势,提高城市综合环境质量。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创造高品位的城市空间环境;加强社区的归属感,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景观风貌区 1)、旧城特色风貌区

以叶挺西路、安宜南路、南城根路、运河路为界限包围的区域,为近代民居建筑集中地段;保护现有低密度建筑和街道景观,保存和再现旧城格局,再现城市传统商业文化,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协调建筑风格,维持原有的历史风貌。 2)、现代产业风貌区

包括意大利工业园、宝胜工业园等、京沪高速入口物流区以及淮扬铁路宝应火车站地区;现代产业园区应以现代工业建筑群、高科技产业建筑群为主体,以简洁明快的色彩、大体量乃至超大体量的现代化厂房及办公楼形成现代化工业信息时代的特色;以宝胜工业园大型特色办公展示区为地标,体现宝应新型加工制造业腾飞的风貌;物流园则以大体量风格鲜明的现代建筑为主,通过合理的道路网结构引导车货流有序、便捷流通,组织绿化与环境,体现宝应现代、高效的新型物流园区特色。 3)、现代商业风貌区

主要包括工农路——叶挺路——安宜路围合区域、城南水景公园周边高级商贸区、火车站前商贸区;主要指集商务、金融、办公、服务业等综合现代商贸等功能于一体,体现商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高效率、发展前景广阔的特性,该区建筑风貌应鼓励提取地方传统特色的建筑意向,融入现代元素,创造具有生命力的城市现代商业风貌。 4)、现代居住风貌区

现代居住风貌区为集中体现城市现代化风貌的地区,包括叶挺路、安宜路商务中心区、城南水景公园商务区等区域应引导大型现代设施集中建设,整合该地区的空间形态,增加开敞空间形成体现当代城市文明风貌的地区;同时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合理分布新开发居住区沿白田路、南园路以及宝射河以南地区建设,有效疏导旧城区人口,结合中高档的居住建筑、配套设施、居家环境的建设,营造环境怡人、居家温馨、生活便利、邻里和睦的城市宜居特色。

3、景观廊道 1)、绿化水系廊道——京杭运河、老城市河、二里排河、八浅大沟、宝曹河

沿老城市河、二里排河、八浅大沟、宝曹河打造城市绿化水系轴线,两侧增加绿化,保护水体。应使自然景观外显于城市中,避免建设的围合,合理引导沿线建筑体量设计,控制沿线建筑的高度,体现宝应自然水体与城市融为一体的空间格局特色。 2)、商业景观廊道——安宜东路、苏中北路、叶挺路

商业景观轴主要强调现代商业风貌与城市发展的景观,特别是在叶挺路与苏中北路、安宜东路交叉口,应突出宝应现代城市特色。 3)、历史文化廊道——中大街、鱼市街、东门大街

通过城市设计来使历史轴线与现代化城市建设有机衔接,在发展中保护古城格局与特色风貌。 4、节点标志系统 1)、自然景观节点

包括以开敞空间为主的城东公园、城南水景公园等,应控制景观通道,强化标志建设。 2)、历史景观节点

包括纵棹园、学宫、宁国寺、张仙庙桥、小新桥等,除严格保护历史景观外,更应注重周边环境的整治,增加绿地,形成旧城与新区良好的空间过渡。 3)、现代景观节点

包括亚细亚广场、白田广场周边、宝应县政府、体育中心、城南水景公园商业区等现代商业设施、办公设施集中区域。加强集中建设,形成次级视觉标志,并成为轴线衔接、转折、交汇的空间枢纽。 十一、远景发展 1、发展方向

工业用地向东拓展,居住用地主要向南,东部北部适度配套。 2、规划结构

保持团块状空间结构,各类用地在规划远期用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城市中心区延续东西向带形布局模式,用地进一步扩展,提升城市功能。 3、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

远景将经济开发区与耿耿工业园区用地整合,以此为依托进行用地扩张,主要工业门类可在产业链基础上强化光电、电子、精密仪器等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发挥淮扬镇铁路的便利运输条件,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 2)、居住用地

完善城南新城建设,以纬十四路为界,综合配套小学、社区商业等服务设施,强化城南水景公园的新城中心地位;城北城东居住用地主要为工业区配套建设,与工业用地平行发展。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在远期基础上充实、完善、提升城市功能。 4)、绿地

延续和强化规划期沿路、滨河带状绿化,并与城郊绿地相融,形成城市外围绿色开敞空间。进一步加强滨水空间的塑造,形成以水系为依托,以绿色廊道骨架,以居住区开敞空间为扩展的绿地景观系统,精心打造生态环境一流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5)、道路交通用地

依托规划期形成的完善的道路网骨架进一步延伸、拓展。规划形成 “八横九纵”的主干路体系。八条横向主干路由北向南依次为八浅路、宝源路、宝胜路、泰山路、叶挺路-宝应大道、南园路、南淮江路(原南部淮江公路东西向)、纬十四路。九条纵向主干路由西到东依次为运河路、苏中路、白田路、

淮江大道(原淮江公路南北向)、东阳路、淮江公路复线(本轮规划)、经十七路、经十五路、经十六路。

十二、规划实施

1、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开展下一层次的各项规划,尤其是开展并滚动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

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城市规划实施中的作用,根据土地价值规律和产业集聚规律,完善政府土地利用引导和调控机制,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在完善城市规划审批制度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个基层社区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众在城市规划实施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起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4、加强政府对城市发展宏观调控的作用,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以及重大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克服城市建设发展的盲目性随意性。

5、切实落实公众参与原则,推进公众参与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让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地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决策与监督。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城市总体规划及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十三、附则

1、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书、专题)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规划是指导宝应城市建设的法律性文件,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规划的局部调整和重大变更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3、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下各层次规划均应遵守本规划规定。 4、本规划由宝应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宝应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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