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哈铁总函[2007]

2019-03-28 11:44

哈尔滨铁路局文件

哈铁总函[2007]504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运输业各基层站段

为加强哈局轨道车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哈尔滨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 轨道车使用单位代码 附件2. 哈尔滨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台帐 附件3. 轨道车大修记录簿 附件4. 轨道车运行揭示(格式及范例)

附件5. 轨道车运行监控装臵故障处理登记簿 附件6. 轨道车保养检修记录簿

附件7. 重型轨道车牵引质量和编挂平车辆数的规定

附件8. 轨道车辆车轴超声波探伤记录 附件9. 轨道车辆探伤合格准行证 附件10. 轨道车辆重伤车轴报告

1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哈尔滨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重型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发电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统称为轨道车,是用于铁路建设、设备修理、抢险和检查等工作的主要运输设备。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轨道车管理规则》、《行车组织规则》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全局轨道车管理工作,保证轨道车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充分发挥轨道车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轨道车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实施逐级负责,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运用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系统化、专业化、逐级负责的科学管理。

第3条 轨道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健全和规范技术、运用、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轨道车进行专业管理;根据线路技术等级和运行条件择优选购、合理配臵、正确操作、精心养护、科学检修、安全运用、适时更新,使设备保持

2

良好技术状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司机素质;确保运行和作业安全,发挥运输资源的最大效能。

第4条 实行对轨道车专业化检修,逐步推行修、用分开的专业化运用模式。

第5条 轨道车司机是铁路行车重要工种,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专业技能,具备资格许可,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6条 本办法适用于哈局管内轨道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 理

第7条 按照“专业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轨道车实行铁路局和站段(使用单位)二级管理。各单位要有主要领导分管轨道车工作,并设臵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第8条 路局成立由主管工电副局长任组长,工务、运输、货运、机务、车辆、劳卫、计统、财务处,总工程师室、安全监察室负责人参加的轨道车管理领导组。办公室(主管部门)设在局工务处,并设一名专职管理人员。

工务处负责对全局轨道车的技术状态、检修质量、安全运用实施系统管理;运输部门负责轨道车运行计划的审批及行车管理;货运部门负责装载加固管理;机务部门负责JD-7组合阀的校验及提供运行监控装臵地面数据;车辆部门负责轨道车车轴探伤、表阀校验及轨道平车修理工作;劳卫部门负责轨道车起重机操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3

计划部门负责轨道车购臵计划的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轨道车大修计划的管理;安监室负责轨道车运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和事故的定性定责。

第9条 轨道车使用单位必须成立由段长担任轨道车管理组长、主管养路机械副段长任副组长、技术科、教育科、安全科、劳人科有关人员参加的轨道车管理组,对轨道车的技术状态、检修质量、运用安全及驾驶员培训实施专业管理。技术科负责轨道车的技术状态、检修质量;教育科负责轨道车驾驶员的培训;安全科负责轨道车的安全运用及车机联控的管理与考核。

第10条 铁路局轨道车主管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掌握全局管内轨道车的数量、技术状态、使用动态、安全状况,按时向上级机关呈报有关轨道车管理的报表。

3.指导轨道车的技术管理、检修和运用工作,检查各段有关规章、制度、命令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轨道车运用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4.制定轨道车三项安全设备(机车监控装臵、机车信号、无线列调,下同)的管理实施细则,掌握技术状态和数量,并对其运用、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轨道车的年检和安全运用考核工作,组织年检合格证的申报和发放工作;定期组织轨道车安全管理的综合检查,并有重点地组织日常抽查。

6.制定轨道车司机乘务作业标准、呼唤应答作业标准及防止冒进、追尾、坡停、溜逸、火灾和雾天行车等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4

7.制定轨道车司机的年度技术业务培训计划,每年组织一次适应性脱产培训;受部委托组织驾驶证的申报、发放和年鉴工作。

8.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情况,合理配臵轨道车的数量;制定轨道车的购臵申请计划和分配方案,并负责其选型、采购工作。

9.审核轨道车大修计划,提出轨道车大修预算建议。 10.根据轨道车运用周期和技术状态做好轨道车的报废、更新、改造工作;负责轨道车的调拨工作;负责审核轨道车的报废工作。

11.掌握全局轨道车机械、运用事故概况,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2.监督检查轨道车的检修、检测及仪表、制动装臵的校验和车轴探伤工作。

13.负责对全局轨道车的技术状态、运行状态、行车组织及相关部门的岗位状态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使用单位加强轨道车管理,确保运用安全。

14.负责组织在本局范围内路外单位施工、过轨运行的轨道车过轨技术状态检查和受部委托组织对司机资格进行年鉴工作。

15.对全局及路外在国铁上的施工单位轨道车技术状态、运行状态及相关部门的岗位状态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加强轨道车管理,确保运用安全。

16.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解决轨道车管理、检修及运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11条 设备使用单位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设备使用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

5


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哈铁总函[2007].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审查指南(2010)5.10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