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疾病,粪便污物应修建厕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但对钻孔、混凝土拌合的放工人员应配戴耳塞等防噪设备。
(2)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措施
A)在安置移民的过程中,各村组应充分考虑当地土地资源状况,合理地进行耕地调济,便土地资源能持续利用,并保持生产能力。做到科学合理地施用农药和化肥,尽量提高施用农家肥的比重,使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不得超过当地环境允许的接纳能力。
B)改良移民安置区土壤肥力,大力推广科学种田,合理耕作,提高复种指数。
C)对移民安置过程中的修路、建房等活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D)移民安置过程中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的水土保持措施,要加强治理。
1.5.4.3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麻栗坝大型灌区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目前灌区工程远不能解决农旧灌溉问题,规划工程的实施,对改善陇川坝子的灌溉条件,提高灌溉保证率和防洪标准,减轻洪涝灾害,发展地方经济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一般是暂时的,随看治理措施的完成,不利影响也将消失,并且在采取一些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即可得到改善和减免。综合评价认为;规划工程实施不存在重大的制约性环境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有利影响是主要的,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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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工程管理
麻栗坝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2.79万亩。灌区现有小(一)型水库有7件,小(二)型水库16件,小塘坝62个;0.3m3/s以上引水工程35件,0.3m3/s以下引水工程278件;提水工程8件,均为100kW以下泵站。在灌区核心区域建成的麻粟坝大(二)型水库工程及其灌溉渠系,包括3条干渠和26条支渠,还有南宛河两岸3条骨干排涝沟,在灌区边缘建成弄回小(一)型水库工程及23件小型引水工程。灌区工程管理对象是以麻栗坝大(二)型水库工程及其灌溉渠系为核心的所有水利工程设施和相关的管理设施。
1.6.1机构设置 1.6.1.1管理体制
根据《水法》及水利部颁布的\灌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灌区由国家投资建成,其工程固定资产属全民所有,山国家实行统一管理。为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应按社会发展及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成立灌区工程管理机构。
灌区规划于2015年建成麻栗坝大型水库及干支渠配套工程,之前将组建麻栗坝水库工程管理局,负责水库工程建设期间的管理工作。水库工程建成后管理局改为麻栗坝水库有限责任管理公司,负责对水库、坝后电站和水库灌区进行统一管理。远期规划水平年2020年,麻粟坝水库灌溉面积22.68万亩,占麻栗坝大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的69.2%,麻栗坝水库供水量14936.4万m3,占灌区总供水量的75.8%,在麻栗坝大型灌区中的起着核心,其灌溉渠系也将形成麻栗坝大型灌区的基本格局。鉴于这一实际,麻栗坝大型灌区的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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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麻栗坝水库工程管理局(麻栗坝水库有限责任管理公司)负责。
1.6.2管理机构
麻栗坝水库工程管理局由陇川县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主管为县水电局。工程管理局下设局机关、麻栗坝水库管理所和灌区管理所。公司编制定员80人,其中局机关20人,麻栗坝水库管理所30人,麻栗坝水库灌区管理所30人
麻栗坝水库管理所为麻栗坝大型灌区专管组织,负责对整个麻栗坝大型灌区进行管理,包括麻栗坝水库灌区、现有工程灌区和其它规划工程灌区。灌区管理所对灌区内的小(一)型以上水库及干渠实行统一管理,对支渠及以下的出间工程设立受益区群众管理组织,在灌区专管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管理。
目前灌区内小(一)型以上水库均设有水管所,共7个;同时各乡镇还设有乡(镇)水保站,其行政上归属乡(镇)领导,业务上由县水电局领导。目前灌区共有证式职工 16人,因规划在灌区边缘建设小型水源工程作为补充,拟增加管理人员10人,加上麻栗坝水库灌区管理所30人,到2020年麻栗坝大型灌区建成时,灌区管理人员总计56人,届时麻栗坝大型水库工程管理局(麻栗坝水库有限责任管理公司)总人数增至106人。
各管理所(站)的任务是对小(一)型以上水库及干渠以上的水利工程进行水量调配、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另外,乡镇行政部门及水保站主要负责对支渠、小(二)型以下水利工程,包括小型抽水站、水闸等进行管理及基层水费征收工作。
1.6.1.3群众管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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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灌区管理更加灵活,并使灌区供水服务能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用户的要求,应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灌溉管理的制度。灌区群管组织不隅国家编制,是指在各乡(镇)水管站的指导下,对灌区小(二,型以下水库及支渠以下渠系进行管理的群众管理组织,由受益村、社或办事处组织相应管理委员会(或群管点)负责管理。设段长、支斗长和农民技术员等用水管理人员,在管理委员会或群管点的领导下,负责本管理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群众管理组织人员多少,根掘具体任务由水管站和受益乡、村商定。
1.6.2量水设施
灌区为便于计划用水和水量调配,同时促进灌区节约用水、按方收费,输配水工程应设置测水、量水站网,根拥渠道级别和水质等情况选定测水、量水设施。
灌溉渠道应优先考虑利用水工建筑物测水量水,在没有水工建筑物,或现有水工建筑物不能用以量水,或量水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可特设量水设备量水。渠底比降较小的浑水渠道上可选用巴歇尔量水槽或无喉段量水槽,渠底比降较大或有跌水的清水渠道上可选用梯形量水堰。
分水渠上应采用特设量水设备量水,比降小的浑水渠道上可选用无喉段量水槽或量水喷嘴,比降较大、含沙量较小的渠道上,可选用梯形量水堰或量水坎。毛渠、输水沟、试验地段可采用固定或移动三角量水堰。
1.6.3水费制度
管理单位应按固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供水收费计划及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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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切实做好水费核定、计收及管理工作。
1.6.3.1水费核定
水费按方征收,水费的核定主要取决于用水计量和水价制定。用水量通过量水设施来计量,水价是关键问题所在。灌区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水利产业政策》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把水价引入到农业用水中,利用经济杠杆促进灌区由粗放用水转变为节约用水,是节水增效的有力措施,可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灌区供水成本经核算,2005年为0.085元/m3;2015年前为0.132元/m3;
2020年前为0.171元/m3。目前售水水价尚未达到成本水价,必须进行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水价至供水成本。
1.6.3.2水费计收
水费标准应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础上根拥国家经济政策和当地水资源状况对各类用水分别核定。水费是管理单位自收自艾资金不应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继续使用,但不得用于水利管理以外的开支。
1.6.3.3水费管理
管理单位应收好管好用好水费,逐级建立供水的原始记录和有关结算水费的台帐报表,严格办理水费收交赁证。用水户交纳水费后,收费单位或收费人应同时向用水户签发水费收拥。
灌区应加强财务管理,真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币确处理各方面的分配关系,维护财经纪律,实行财务监督,应在组织水费收入,发展综合经营和实行经营管理责任制中,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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