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完成投资、商品房建设投资额、土地开发投资额、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其他费用、住宅投资、经济适用房、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其他等投资指标,相邻月度间增长速度差,上半年超出±10个百分点,下半年超出±8个百分点; 2.本年完成开发土地面积、待开发土地面积、本年购置土地面积、本年土地成交价款等指标,相邻月度间增长速度变化范围,超出±15个百分点;
3.本年资金来源小计、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来源等指标,相邻月度间增长速度差,超出±15个百分点; 4.面积部分中的房屋施工面积、本年新开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竣工房屋价值、商品房销售面积、现房销售面积、期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额、现房销售额、期房销售额等指标,相邻月度间增长速度变化范围,超出±15个百分点;
5.现房平均销售价格、期房平均销售价格相邻月度间增长速度变化范围,超出±10个百分点,环比变化范围超出±5个百分点; 6.空置面积、空置1-3年面积、空置3年以上面积等指标,相邻月度间增长速度差,上半年超出±10个百分点,下半年超出±8个百分点。 (三)协调性判断
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表中的相关指标之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表中的相关指标之间及两表相关指标之间的变化趋势一般是一致的,比如
21
土地开发投资额与本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之间、本年购置土地面积与本年土地成交价款之间,住宅投资与住宅施工面积之间等等的变化趋势和幅度应协调一致,如有较大出入要认真检查核实订正,并写出具体说明。
六、能源统计
第二十四条能源统计主要指标有:全社会原煤生产量、焦炭生产量、电力生产量、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地区单位GDP能耗、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地区单位GDP电耗、地区电力消费量。
第二十五条全社会原煤产量审核时要特别注意原煤产品产、销、存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是外销煤炭与原煤产量的关系。评估方法:
本市原煤产量≈本市规模以上工业月报中原煤消费量+规模以下工业原煤消费量+销往省外及出口量(各大矿务局和煤运公司统计的铁路、公路出省煤炭)+省内外市企业从本市购煤量-本市企业从外市购煤量+期初期末库存差数
公式中规模上下工业的原煤消费量也可用上年各市计算GDP单耗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的煤炭消费量来代替。
第二十六条全社会焦炭生产量审核时特别注意焦炭产品产、销、存之间的逻辑关系。焦炭产品主要用户是钢铁企业。目前,全省焦炭产量约有96%以上都集中在规模以上焦炭企业,规模以
22
上工业分企业焦炭产量应和能源“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中焦炭的产出量一致。
第二十七条全社会电力生产量目前从省电力公司取得,火力发电企业约有90%以上是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分企业电力产量应和能源“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中电力的产出量一致。
第二十八条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评估方法: 单位增加值能耗=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口径工业增加值 (一)能源品种的消费量变动幅度超过20%的要核实,查明原因。 (二)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和产值的增减变化,认真分析每一项能源品种的变动是否合理。
(三)检查每一个能源消费品种的折标系数的采用是否合适,企业有实测热值能力的要按企业报告期内实际测量的热值计算其折标系数。
(四)有加工转换生产活动的企业要按照“能量守恒定律”认真核算每一个加工转换类别的加工转换效率,洗煤和炼焦的加工转换效率大体参照80%~95%,发电的加工转换效率大电厂目前国内最好水平为38%,小电厂加工转换效率大体参照15%~25%。 (五)计算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根据生产活动的性质,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非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计算公式为:
综合能源消费量=企业消费的各种一次能源(标准量)和二次能
23
源(标准量)的总和。 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计算公式为:
综合能源消费量=各种能源消费量(标准量)合计(包括自产自用的二次能源)-本企业加工转换的二次能源产量(标准量) (六)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增、减幅度超过20%的,要结合企业产品单耗变动认真核实,查明原因。
第二十九条单位地区GDP能耗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单位GDP能耗=地区能源消费总量÷GDP总量
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包括本地区各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零餐饮业、其他行业和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等。各行业能源消费量根据调查队、电力部门、农机部门、石油经销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及城建部门的有关资料,进行推算。或至少抽取不低于上年能源消费量20%比例的单位进行重点调查。在取得各部门能源消费量后,还要搜集相关部门的有关资料,对各行业消费量进行评估、佐证,最终确定本地区的能源消费总量。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质量控制。
(一)对煤炭、焦炭及相关品种的消费量要根据能源统计制度中《煤炭产品产销存》、《焦炭产品产销存》表中相关指标进行全社会平衡测算,如表中煤炭、焦炭产品的地销量应与当地各部门的消费量相联系,本地区的焦炭消费量要与生铁产量相联系。根据能源统计制度中《工业企业煤炭、石油购进情况》表中各市间煤炭调入调出资料来调整消费量。
24
(二)油品消费要从当地中石油、中石化等经销公司取得油品购入量,根据能源统计制度中《工业企业煤炭、石油购进情况》表中各市企业直接从省外购入的油品调整消费量。
(三)根据各产业GDP增长速度及上年全省分产业GDP单耗来把握各产业、行业的能源消费量。
第三十条单位地区GDP电耗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单位GDP电耗=地区电力消费总量÷GDP总量
地区电力消费总量取自电力公司电力收支平衡表。能源制度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中工业生产电力消费量要小于电力公司电力收支表中的工业消费量。
七、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第三十一条县级政府统计部门上报《民用车辆拥有量》年报表和《公路客货运输量完成情况》月报表的资料来源:在《民用车辆拥有量》年报表中,各类汽车拥有量指标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拖拉机和一部分农用运输汽车数据从当地农机公司取得。《公路客货运输量完成情况》月报表中各项指标从当地运输管理局(所)取得。市级政府统计部门上报《民用车辆拥有量》年报表和《公路客货运输量完成情况》月报表的资料来源:一是和县级政府统计部门收集渠道一样;二是各县级政府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汇总后和市级有关部门取得的数据对比,一致才可上报。若有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并核查订正,订正情况要有记录。省级政府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