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应满足: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危险化学品库应满足:库房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门窗应向外开启;危险化学品应按其特性,分类、分区、分库、分架、分批次存放;存放处及使用场所应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应根据存放物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所使用的工具应满足防火防爆的要求;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相关规定;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库房外应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设有储存物品的名称、特性、数量及灭火方法的标识牌;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和包装容器应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3)的规定。 8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12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4分。 8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 26 -
有毒、可燃气体报警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等强制检测设施,应定期检测合格。 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生产设备设施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Ⅰ 以作业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2m 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Ⅱ 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mm的部位; Ⅲ 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Ⅳ 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Ⅴ 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Ⅵ 超长设备后端300mm以上的工件; Ⅶ 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Ⅷ 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Ⅸ 高于地面0.7m的操作平台。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上锁等措施; (2)验电、放电; (3)各相短路接地; (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12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4分。 8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10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10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 27 -
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其他生产设备(含自有专用设备)及配备的安全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特种设备应取得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测合格。 其他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等应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测合格。 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档案,建立维护、保养、运行台帐,台帐记录应及时、完整。 配备的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10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工艺、设备的,除不得分外,在总分中倒扣30分。 有特种设备未取得使用登记证,不得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每台扣2分;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未检测或检测超期,每处扣2分。 强检计量器具未检测合格或过期未检,每台扣2分。 特种设备应取得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强检计量器具等应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测合格。 10 12 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档案,建立维护、保养、运行台帐,台帐记录应及时、完整。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小计 16 生产设备设施档案和台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20 安全设施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不得分;检修拆除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的,或检修后未立即复原的,每处扣5分。 220 得分小计 - 28 -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照明和采光良好,道路、通道、出入口、地面等符合安全要求;沟﹑坑﹑池等设置符合规定的护栏或盖板;设备设施、物料摆放整齐、清洁。 企业达标标准 照明和采光良好,道路、通道、出入口、地面等符合安全要求,沟﹑坑﹑池等设置符合规定的护栏或盖板。 设备设施、物料摆放整齐、清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良好。 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验并有记录。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标志明显。 标准分值 10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3.1 生产现场管理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48分) 设备、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验并有记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标志明显。 三、生产现场(140分) 3.2 作业管理(48分) 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履行审批手续,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12 16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未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得分;配备不能满足需要,每处扣2分;未定期检查、维护的,扣2分。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10 对涉及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履行审批手续,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定期对“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并建立“三违”行为检查记录。 20 未实施作业许可的,不得分;危险作业管理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章操作,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2 未按规定配备的,不得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2分。 未对“三违”进行管理的,不得分;无“三违”检查记录的,每处扣2分;现场发现“三违”行为的,每处扣2分。 16
- 29 -
3.3 警示标志在设备设施检维修、(24分) 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3.4 相关方管理(20分) 小计 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应按照《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等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质、资格和作业过程等进行管理监督,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并及时更新。 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2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12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对相关方的资格进行审查,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12 未对相关方进行资质、资格审查的,不得分;未对相关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的,或相关方名录和档案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签订协议的,不得分;未履行协议的,每处扣2分。 8 140 得分小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