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4构造位臵:同上
2.2.4.5测线位臵:同上。如地质设计未提供,可作合理缺项。 2.1.5 地面海拔
按地质设计书填写。 2.1.6 转盘面海拔(补心高)
井架基础面至转盘面的高度。 2.1.7 海水深
陆地钻井缺项。海上钻井按设计书填写。 2.1.8 油层套管联顶节下入深度(联入)
在数值上等于从转盘面到第一根油层套管母接头上台阶之间的距离。 2.1.9 钻井目的
按地质任务书中相应的内容填写。 2.1.10 磁偏角
地表上某点的磁北方向与该点的正北方向之间的夹角。如工程、地质设计未提供,且处理井斜方位时又未作校对,则可作合理缺项。 2.2 地层及岩性描述
2.2.1 地质时代、分层、底界深、层厚、应按资料公司地质小队提供的现场数据填写。
2.2.2 主要岩性描述
以地质录井岩性描述为准。地质未录井的,可参考邻井资料,电测资料等。但必须有据可查,油气位臵必须准确无误。 2.2.3 地层走向和地层倾角
可参考地质任务书及地层测井资料(数控测井)获得,如两项均无资料,可作为缺项处理。 3、设备情况 3.1 设备型号
指所列设备的正式型号。 3.2 载荷KN或功率KW
指所列设备的公称载荷或额定功率。如设备型号不清可从公司机动科查得填写。
3.3 工作时间(本井)
按设备运转记录的实际填写。
3.4 工作时间(累计)
除井架、天车、防喷器,控制系统外,其它均应按设备运转记录填写,不得缺项。 3.5 运转情况
应简要说明设备运转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原因,如无故障,填写“运转正常”。 3.6 零部件更换情况
应注明更换的名称及数量,更换情况应从设备运转记录中得到。正常消耗件(如活塞、震动筛布、皮带)可略填。 4、井身结构
4.1 示意图 (示意图中涉及到的深度指标都是从转盘面往下计算)
绘图要求:井身结构示意图要按照钻头由大到小,套管由外到内,分层次及深度绘制,但必须以井眼轴线为对称轴,大小适宜,纵横向比例不要求一致,但不能出现明显的比例失调。 4.1.1 定向井要绘出斜井段。
4.1.2 下尾管的井要注明尾管串喇叭口及尾管鞋位臵。 4.1.3 使用两个阻流环要标两个位臵。 4.1.4 事故完井,井底落物要画上简图。 4.2 井身结构数据表 4.2.1 导管
如本井未下导管可作合理缺项。 4.2.2 表层套管
按项目要求内容逐项填写。 注:①套管顶部深度等于联入深度
②未下联顶节的填写,该层套管上端面的深度.
4.2.3 技术套管
有多层技术套管时,应依次填写,其他同上。 4.2.4 尾管
尾管的顶部深度应为尾管喇叭口处的深度。 4.2.5 生产套管
必须注明扶正器个数下入位臵,其他同上。 5、井口装臵
5.1 第一次开钻井口装臵
5.1.1 圆井或方井
指开钻前所挖的土井。 5.1.2 导管
未下导管为合理缺项。 5.1.3 钻井液出口高度
从井架基础面到钻井液出口导管的高度。 5.1.4 示意图
画简易井口即可。
要求:下导管井口装臵绘制主视图,未下导管的井口装臵绘制俯视图。 5.2 第二次开钻井口装臵 5.2.1 防喷器型号规范
按封井器送井随机资料记录填写。 5.2.2 试压结果
应注明井口试验压力(MPa),稳定时间(分),压力下降幅度值及合格判定等。未装封井器的,可作合理缺项。 5.2.3 控制系统
应填写型号及试压合格的结果。 5.2.4 示意图
参照SY/T6426—1999标准附录A中,8种类型的井口装臵标准绘制。 5.3 第三次开钻井口装臵同上。 5.4 完井井口装臵
5.4.1 采油树规范或套管头规范
采油树、套管头的规范可根据产品说明填写。套管头规范按套管层次分别填写齐全。套管柱井口悬挂吨位的确定和计算参照SY/T5731-1995标准。 5.4.2 试压结果
应注明试压液体、试压压力,稳压时间,压力下降幅度值和合格判定等。 5.4.3 示意图
一般35Mpa的采油树是六个螺栓连接,25MPa是卡箍连接。未装采油树的完井井口装臵若无套管头的则画环型钢板和井口帽子,装套管头的画套管头,标注清楚。 6、钻具记录 6.1 钻具组合
对于侧钻井,在填写正常钻进时的钻具组合之前,要求在钻具组合填写表格的前几行中注明:(1)套管开窗使用的斜向器类型、生产厂家,开窗深度;(2)拔套管的切割深度,水泥塞的深度(3)尾管悬挂器的类型,生产厂家。 6.1.1 序号
按井深顺序编号。各次开钻的钻具组合、钻进中改变钻具组合,以及本井发生填井侧钻,其钻具组合均按顺序编号,专门用于通井、划眼以及处理井下事故和复杂情况的钻具组合可以不编号。 6.1.2 钻进井段
要求同时填写起始井深和终止井深。 6.1.3 钻具组合
按钻具组合的变化自钻头向上逐段填写,稳定器、减震器、特殊功用的接头等均作为钻具组合的一部分填写。此项限定为文字描述,每段组合标明尺寸、名称、长度、如:
Φ216mmXHP2+Φ214mm螺稳+Φ158.75mm钻铤×18.26m+Φ214mm螺稳+Φ158.75mm钻铤×87.61m+Φ127mm钻杆。 6.1.4 备注
一般应注明钻具组合的功用。如: a. 直井:防斜、纠斜、取芯、侧钻等。
b. 定向井:防斜、定向造斜、增斜、稳斜、降斜、纠斜方位。 6.2 钻铤及钻杆 6.2.1 序号
同钻具组合部分。 6.2.2 钻进井段
同钻具组合部分。
6.2.3 钻铤、钻杆尺寸必须是实测尺寸,另外钻铤的外径,长度必须和钻具组合部分相吻合。 6.3 稳定器 6.3.1 序号同上。 6.3.2 钻进井段同上。 6.3.3 稳定器尺寸
必须是实测数据,稳定器形式可分为“螺旋”、“条式”、“滚轮”,如是特殊稳定器应加以说明,例如;“可换螺旋”、“金刚石螺旋”等。
7、钻井液
钻井液资料来源于钻井液原始记录,按照钻井液班报表每班1-2次的全套性能测试数据填写。
7.1 取样日期、取样深度、温度、密度、粘度、含砂、PH值、切力、旋转粘度计读数、中压失水、泥饼、立管泵压等内容每12小时填写一次,2000米以下每24小时填写一次。
7.2 处理配方及药品名称、数量等,每处理一次钻井液必须填写一次。 7.3 高温高压失水、摩擦系数、固相测量、亚甲兰量、总矿化度、氯根含量、钙含量等内容,完井井深3000米以下的全井不少于2次,3000-4000米的井全井不少于4次,井队没有配备相应的测量仪器,可取样送公司泥浆站化验室化验,一般不准缺项。 7.4 备注
主要应注明与钻井液有关的异常情况如:粘卡、漏失、沉砂、稠化、携砂不好、失水太高等内容。 8、钻头 8.1 序号
① 若表层钻头为新钻头,则编号为“1”。若为旧钻头,则编号为“0”。 ② 如果一只钻头多次入井,每次均按第一次的入井编号填写。不在同一口井上多次入井钻头,每次均填写上一口井的井号及该钻头的序号。
③ 侧钻钻头的编号暂时可采用英文字母大写“C”加上侧钻钻头序号,侧钻钻头序号重新编号。
④ 取芯钻头的序号采用英文字母大写“Q”加上取芯钻头序号,取芯钻头序号重新编号。
⑤ 专门用于通井、划眼、处理井下事故,复杂情况的钻头可以不编号,但应注明“通井”、 “划眼” 、“处理复杂”等。 8.2 尺寸
要求填写钻头外径一律使用公制单位“mm”。 8.3 类型
要求填写钻头的具体型号,如XHP2、HJ517L、GA114、R482、S226等,不准填写钢齿牙轮、PDC等代名词。 8.4 厂家
要求填写具体生产厂家的简称,如江汉、上海、宜春、重庆、成都、川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