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陈路(京密路~昌金路段)道路改造及

2019-03-28 22:50

南陈路(京密路~昌金路段)道路改造及

市政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提出建设“南陈路(京密路~昌金路段)道路改造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该项目的建设不仅完善了顺义区道路网系统,减轻京沈路的交通压力,改善南陈路沿线乡镇、村庄的交通出行条件,还为道路沿线(马坡镇和赵全营镇)花园式村庄的开发和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条件,创建文明生态走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工程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南陈路(京密路~昌金路段)道路改造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2 评价工作等级

1.2.1 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本项目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沿线不涉及服务区和车站等,不存在集中式排放源,因此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2.2 地表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对地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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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确定该项目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2.3 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对地下水评价等级的划分,最终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1.2.4 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声环境质量1类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的规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1.2.5 生态环境

本项目新增工程占地范围小于2km2,评价范围内无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或成片原生植被,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等,属于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

1.3 评价范围

1.3.1 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5.4.3“对于以线源为主的城市道路等项目,评价范围可设定为线源中心两侧各200m的范围”的规定,最终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是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的范围。

1.3.2 地表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93),考虑本项目特点,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施工期道路及市政管线的沿线范围内。

1.3.3 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的规定,Ⅰ类建设项目三级调查评价范围≤20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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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对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米以内为评价范围;二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因此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米范围内。

1.3.5 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中的规定,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范围以及工程施工可能涉及的区域。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小中河,地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3)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4)道路红线两侧各外延50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扬尘颗粒物和营运期汽车尾气中NOx、CO的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新污染源第Ⅱ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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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执行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的有关规定。

1.5 评价重点

通过对本项目沿线环境的现场勘查,本项目的评价重点为运营期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以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主)等。

2 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1 项目名称

南陈路(京密路~昌金路段)道路改造及市政配套工程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

南陈路规划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本次改造范围为京密路~昌金路段,道路全长6327米,其中:马坡镇域内道路长4160米,赵全营镇域内道路长2167米。现况横断面为两种形式,一幅路路段:中间路面宽14m,两侧土路肩各宽1m,路基全宽16m;两幅路路段:中间隔离带宽2m,两侧路面各宽6m,两侧土路肩各宽1m,路基全宽16m。本次南陈路设计范围内道路拆除中央隔离带,并在道路两侧各新建2.5米宽人行道。以现状道路路中为设计永中,向两侧拓宽,保持现有道路平面线形不变,不拆迁、不伐树。在道路改造的同时,对相交路口进行渠划拓宽,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及照明。

根据道路建设对两侧现状排水沟渠进行局部疏挖改造。管道工程包括铺设4+4孔电信和有限电视管道6027米,另外预留远期电力及其他管道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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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信息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

道路改造后,南陈路规划为二级公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9米,标准横断面采用一幅路形式,机动车双向2车道,车行道宽度为14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5米。

2.1.3 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13.23万元,其中工程费3713.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89.52万元,预备费210.15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拟全额申请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解决。

2.1.4 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8个月,2015年6月~2015年8月完成立项工作,2015年12月完成初设审批,2016年3月完成施工、监理招标,2016年5月开工建设,2016年11月完工。

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在对本项目拟建地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根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工程特征及施工行为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各阶段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见表1。

表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 主要工程内容 整体 工程 储运系统 南陈路(京密路~昌金路段)道路全长6327米 施工便道、料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 影响环境要素 施工期间 环境空气、 生态环境、 水环境、 声环境 环境空气、 水环境、 生态环境 营运期间 声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 / 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 营运期间 扬尘、废气、噪声、 机械噪声、 土地占用、 生活污水 环境风险 土地占用 扬尘、废气、生态、景观、土地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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