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名汉译的五大原则(3)

2019-03-29 07:49

汉语里的某些字很近似,如Patricia /p??tr???/ 和 Patrick /?p?tr?k/ 里的 /tr?/ 与汉字垂就很相似,与其译成四音节的帕特里夏和帕特里克,不如译成三音节的帕垂霞和帕垂克。同样,把哈姆雷特的母亲 Gertrude译成格特鲁德(新华社译名室,2004)不如译成葛楚或葛楚德。

语音系统的对应要求音位和音节的转写要系统而规范,做到同音同译、异音异译。可能是因为早期译者对送气和不送气、清音和浊音的关系认识得不太清楚,/p/ 和 /b/、/t/ 和 /d/ 常常不分,有时用 b 声母的字来转写外语中以 p 为首辅音的音节,或用 d 声母的字来转写外语中以 /t/ 为首辅音的音节,例如 Peter译成彼得。

如果实行同音同译、异音异译,著名丹麦语言学家 Otto Jespersen /`j?sp?s(?)n/ 的 per 应转写成珀,而不是佩、柏或泊;Betty 应转写成贝媞,而不是贝蒂。Peter的转写比较麻烦,因为汉语的te这个音节,除了特之外,没有别的特别好的当用字,只好译成皮特;如果需要把 Peter 与 Pitt /p?t/ 区别开来,可以考虑把 Peter 转写成皮德,把 Pitt 转写成皮特。 外国人名的汉译中存在的混乱,主要是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有关各方在人名翻译的原则上没有达成共识,也没有制定出具体的细则;二是译者对外国人名的实际读音和意思不太清楚。

针对第一个原因,本文论证“名从主人”是外国人名汉译的根本原则,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尊重外国人自己选择的中文名

字,还要在翻译他们名字的时候,遵循译名的原则和规范,将名字的意义考虑进去,译音时做到外汉音位系统的有序对应,充分体现外文原名的区别性,这样才可以避免译名的混乱。 “约定俗成”只能理解为不去改变某一历史人物已被普遍接受的固定译名,不能以此为由把过去一些不准确或不恰当的译名当作圭臬,用来规范今天外国人的译名;不应根据拼读规则来转写外国人的姓名,而应根据外文原名的实际读音来转写。 转自:中国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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