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管理制度汇编(定稿)(3)

2019-03-29 07:59

5.1.2.4 组织开展值班员的培训工作。

5.1.2.5 参加本中心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1.2.6 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造及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2.7 审查本值记录,并按规定监督好交接班工作。 5.1.2.8 负责两票、各项记录,掌握生产运行情况,组织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分析工作。

5.1.2.9 负责对值班员汇报的问题进行筛查,分类汇报中心管理负责人。

5.1.2.10 建立健全各种记录、技术档案、图纸资料、报表管理,并定期审查,做好技术资料和生产技术文件的管理,以及协助中心负责人抓好电能质量、可靠性管理工作。

5.1.2.11 参与编写、修订本中心运行规程、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参与运行分析,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5.1.2.12 每日检查集控室内计算机的外储存器接口,无本中心负责人批准,严禁任何人在工控设备上使用外存储设备。

5.1.2.13 编制本中心的培训计划,组织本中心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本中心人员熟悉现场运行设备,建立人员培训档案。

5.1.2.14 每周对各站(所)设备运行记录参数,进行认真分析比对,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参数变化较大的,要立即汇报中心负责人、分管队组队长并做好记录。

5.1.2.15 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建及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2.16 参与编制和完善本中心运行管理制度、日常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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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定期组织运行分析、督促落实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检查落实并督促本中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编制本中心的轮值表。

5.1.2.17 组织或协助组织本中心的安全活动,分析本中心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5.1.2.18 开展本中心的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

5.1.3 集控中心主值职责

5.1.3.1 协助值长做好当值期间的安全、运行、交接班等工作。 5.1.3.2 根据停送电命令,监护值班员对设备进行远方遥控操作;负责与运维组、设备分管队组之间的操作联系任务。

5.1.3.3 负责监视所辖站(所)的运行状况;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中心负责人、值长及设备分管队组值班队干汇报并做好记录。

5.1.3.4 填写或审核各种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5.1.3.5 按规定接受操作指令,并监护执行。 5.1.3.6 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

5.1.3.7 参加本中心开展的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1.3.8 参与所辖站(所)新建、扩建、改造及检修后设备的监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4 集控中心值班员职责

5.1.4.1 在主值监护下,按指令正确进行操作。

5.1.4.2 负责监视所辖站(所)的运行状况;遇有设备事故、故障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机电科、值长汇报并进行相关处理。

5.1.4.3 填写或审核各种记录,协助值长和主值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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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3 按要求接受培训,并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5.1.4.5 参加本中心开展的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1.4.6 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造及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4.7 负责监视所辖机房、站(所)、硐室的运行状况,并在值长的领导下进行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

5.1.4.8 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以及本班卫生清扫等工作。

5.1.4.9 每班核实无人值守系统运行情况,出现异常立即汇报中心值长,并填写记录。

六 安全管理

6.1 消防管理制度

6.1.1 集控中心、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消防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建立消防设备台帐。

6.1.2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建立《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本》记录消防设施检查情况,如发现消防器材存在到期或失效等问题时应及时汇报更换。

6.1.3 集控中心应严格执行动态检查远方机房、站(所)、硐室视频画面信息及遥视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6.1.4 集控中心、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应有防火预案,一旦发生火情,按预案程序采取措施,灭火中要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灭火注意事项。

6.1.5 集控中心、巡视运维人员应熟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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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6.1.6 巡视运维组每季度对所辖机房站(所)的烟雾报警系统的完好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试验,对存在的故障及时上报。

6.1.7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1.8 按相关保卫规定,未经审批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进站。

6.1.9 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室外严禁种植高杆植物。 6.2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6.2.1 集控中心应严格执行视频巡视管理制度,每班定时用遥视功能对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保安状况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6.2.2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的大门正常应关闭、上锁。 6.2.3 各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等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戴好安全帽,在管理单位或运维人员的带领下方可入内,并履行登记手续。

6.2.4 因工作需要进入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的相关人员应事先与管理队组或巡视运维人员联系方可入内,并履行登记手续。

6.2.5 巡视运维组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检查。

6.3 防小动物管理制度

6.3.1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应有防小动物管理制度,由现场巡视运维组负责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3.2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各设备室严禁存放食品,应设置捕鼠器械并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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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各配电室、控制室和端子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6.3.4 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各设备室出入门应装有防鼠挡板。

6.3.5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应及时封堵。若工作间断时,在收工前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合格的临时封堵。

6.3.6 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室外严禁种植高杆植物和引鼠作物。

6.4 防汛、防风、防潮、防冰冻工作管理制度

6.4.1 巡视运维组负责所辖站(所)防汛、防风、防潮、防冰冻的工作管理,根据气候特点和所辖机房、站(所)、硐室设备情况,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6.4.2 防汛管理:

6.4.2.1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

6.4.2.2 雨季来临前对所辖站(所)可能积水的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水和排水措施,

6.4.2.3 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对硐室内有无淋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淋水及时上报处理,并采取防范措施。

6.4.3 防风管理:定期检查和清理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内异物,防止大风时引起设备故障。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入线、避雷针、避雷网、瓦斯继电器防雨罩等是否存在风偏影响、搭挂异物等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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