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专门用于发展家庭农场之需。(2)在信贷方面,政府要制定优惠的融资政策,实行信贷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特别要优先发展高产、优质、绿色、高效农业项目,努力形成一批品牌效应明显、带动效应大、创新能力强、产业化程度高的家庭农场。(3)在税收方面,地方政府除了正常减免农业税外,还应该视不同情况对家庭农场在加工、流通等环节上发生的税费给予适当的减免,对农产品出口的家庭农场实施出口退税政策。(4)在价格方面,由于农产品价格相对偏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又相对较高,农户增产难增收。因此,各级政府应适时推出符合WTO“绿箱政策”的扶持措施。 (三)服务推动
服务推动是政府主导家庭农场发展的又一项重要内容。政府应该成立专门的机构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还应培育农业行业协会,对家庭农场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主要包括:(1)农资服务。政府既要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水利、电力等各种配套设施的服务,以确保家庭农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又要提供农药、化肥、种子等方面的服务,以保证农户利益不受侵害;还要提供农机具方面的服务,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成立农业机械合作组织,农场主就不必购买各种投入较大的机械,可以降低自身的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2)科技服务。既可以组织科技工作者深入农业生产经营第一线,组织家庭农场主参观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帮助双方建立联系;也可以通过网络或报刊杂志、图书资料、广播电视等手段,向家庭农场介绍和展示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还可以通过大力推广以良种为中心的生物技术,积极推广作物栽培技术以及各类病虫害防治技术;还可以帮助农场主与农技服务站及农业院校的专家们建立联系,及时解决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3)人才服务。家庭农场是以现代化技术、
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为组织特征的一种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必须独立面向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家庭农场能否发展壮大,主要取决于农场主的经营才能。(4)信息服务。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对于农场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掌握了信息就意味着掌握了市场的主动。为此,政府既要为农场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帮助经营者准确判断市场供求关系,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的方向,实现农产品的顺畅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