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和石家庄、张家口、唐山、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部分县(市、区)财政局或国资委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时收取的费用,用于培训、宣传、证书印制及管理工作开支。2?国有资产登记手续费。保定市国资委和唐山、衡水、邢台市部分县(市、区)财政局或国资委在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时收取的费用。3?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向参与竞标的单位出售招标文件时收取的费用。4?标书资料费。唐山、邢台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邢台、邯郸市个别县(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活动中向投标人收取的制作标书的费用。5?中标服务费。邢台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邢台、邯郸市部分县(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费用。6?代审预决算及标底收费。石家庄市桥西区财政局评审中心为委托单位代理审查工程预决算及工程招标标底时收取的服务费。7?信息咨询费。邯郸市涉县财政局在开展产权转让业务时向产权转让未成交的交易双方收取的服务费用。8?担保费。承德市双滦区财政局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中心向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担保时收取的费用。9?票据购买证工本费。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收费管理局向购买收费、罚没等票据的单位和个人办理购买证收取的证件工本费。(九)农业部门(5项)。1?渔港费。省农业厅、秦皇岛市水产局、秦皇岛和保定市个别县(市、区)农业部门向进出本行政区域内渔港的船舶征收的费用。2?动物防疫合格证工本费。秦皇岛、衡水、邢台、邯郸市个别县(市、区)农业或畜牧局向从事畜禽饲养、屠宰、购销以及畜禽产品加工购销的单位和个人发放防疫合格证件时收取的费用。3?宠物防疫合格证费。保定市徐水县农业局向豢养犬、猫人员收取的宠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费用。4?无害化处理费。石家庄市藁城市畜牧水产局对禽畜等动物死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向相关单位收取的费用。5?农药知识培训费。廊坊市及霸州市农业局,邢台市南宫市农业局开展农药知识培训时向参训人员收取的费用,用于聘请教师、办理培训合格证等开支。(十)交通运输部门(4项)。1?超限运输补偿费。邯郸市峰峰矿区交通局在治理超限运输期间向运送可拆卸货物超限车辆车主收取的费用。2?驾驶员考试考核费。石家庄、承德、秦皇岛、保定、廊坊、衡水、邯郸市交通局运管处对驾驶员培训学校学员进行考试考核时向学校收取的费用,用于考试考核及证照发放等开支。3?考试考务费。(1)船员专业培训考试费。(2)船员特殊培训考试费。以上两小项为省地方海事局向参加船员专业培训考试和特殊培训考试的船员收取的费用。4?司乘人员培训及相关收费。承德市承德县交通局在春运前组织司乘人员培训时向参训人员收取的车辆运营标志牌费、培训考核费、客运车辆春运检查标贴工本费。(十一)文化部门(3项)。1?文化市场管理费。张家口、保定、邢台市个别县(市、区)文化部门向本行政区域内开办经营性舞厅、游艺游乐、图书报刊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管理费,用于弥补文化市场管理经费不足。2?出版物(书、报刊)经营管理费。张家口市新闻出版局和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文化旅游局向本行政区域内图书报刊经营活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管理费,用于弥补文化市场管理经费不足。3?文物调查、勘探、鉴定费。张家口、廊坊、保定、衡水、邢台市部分县(市、区)文化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需进行文物勘查鉴定、考古发掘工程建设单位收取的费用。(十二)林业部门(3项)。1?狩猎管理费。石家庄市林业局和石家庄、承德、秦皇岛、保定市部分县(市、区)林业局在年检狩猎证时向持证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管理费用。2?省重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工本费。张家口市林业局向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发放许可证收取的费用。3?林政管理费。邢台市任县林业局向销售木材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管理费用。(十三)民族宗教事务部门(2项)。1?证明信费。承德市承德县民宗局向查证少数民族成份的人员开具证明信收取的费用。2?更改表收费。承德市承德县民宗局向恢复更改民族成分人员发放表格收取的费用。(十四)统计部门(2项)。1?统计登记变更费。张家口市和邯郸市武安市统计局向变更、补办《统计登记证》单位收取的费用。2?会计与统计辅导费。张家口和秦皇岛市统计局开办高等自学考试统计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辅导班时向学员收取的辅导费。(十五)水利部门(2项)。1?堤防维护工程款。沧州市泊头市水务局向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或个
人收取的费用。2?测井服务费。沧州市泊头市水务局向需提供打井方面勘查测量等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十六)法院(1项)。专递资费。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法院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时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十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1项)。行业管理费。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黄金管理办公室、煤炭管理办公室、冶金建材管理工作办公室等工商企业管理部门向本行业企业收取的管理费。(十八)民政部门(1项)。地名门牌费。邢台市桥西区民政局向本行政区域内沿街单位、小区住户发放门牌及门牌号码使用证收取的费用。(十九)商务部门(1项)。定点屠宰管理费。衡水市深州市商务局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向使用屠宰场地用户收取的费用。(二十)地税部门(1项)。旅游事业促销费。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开展旅游整体宣传促销活动,责成地税局向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征收的宣传促销经费。(二十一)法制部门(1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费。邢台市南宫市法制办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知识集中培训考试时收取的费用。(二十二)人防部门(1项)。通信有偿服务费。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人防办向使用人防通信设备单位或个体户收取的服务费。(二十三)总工会(1项)。退管经费。唐山市及滦县退休退职职工管理服务委员会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收取的费用,用于开展退管工作。二、规范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4项)(一)执收主体资格需备案的项目(4项)。1?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省体育局体育人才服务中心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时收取的保管服务费。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省环境保护厅在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向申报人收取的费用,用于会议资料、资格审查和聘请专家等开支。3?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省农业厅水产局渔政处向在渔船上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费用。4?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产品检验院电子产品检测、省农业厅农机修造服务总站喷油泵试验台检测、省林业局林果桑花质量监督检验管理中心家具人造板质量监督检测、省粮食局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时向被检测、检验对象的所有人或单位收取的费用。以上4项收费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别执收,其他部门或单位参照执收时,应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备案。(二)调整收费范围的项目(2项)。1?养犬管理服务费。廊坊和邯郸市公安局向犬类饲养人收取的犬类登记注册、检验检疫等费用。2?职工医疗保险证、IC卡工本费。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参加医疗保险的省直职工办理医疗保险证和IC卡时收取的费用。以上2项收费在全省统一规范,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发文执行。(三)调整子项目的项目(2项)。1?卫生监测费。省疾控中心按照规定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固体废物、学校卫生等进行卫生监测时向相关单位或个人收取的费用。2?卫生质量检验费。省疾控中心按照规定对产品卫生质量进行检验检测时向产品所属企业或个人收取的费用。以上2项收费由省卫生厅根据实际情况对子项目进行调整,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审批后发文执行。(四)按规定履行收费立项审批程序的项目(2项)。1?安置有偿转移费。省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3〕31号),向有特殊困难不能按计划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单位收取的费用。2?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各级人防部门依据省政府《关于调整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冀政〔2007〕49号),对城市建设中拆除人防工程但又难以补建拆除单位收取的补偿费用,用于补建人防工程。以上2项收费由执收部门按规定申请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审核明确收费使用票据、资金管理方式,纳入财政年度综合预算管理。(五)按规定履行收费标准审批程序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4项)。1?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养老保险中心、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时收取的保管服务费。2?海洋废弃物检测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申请办理海洋倾废许可证单位的废弃物特性和成分进行检测时收取的费用。3?人防工程使用费。省人防办向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或个人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收取的费用。4?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向从事畜禽饲养、屠宰、购销及畜禽产品的生产加工、购销和仓储的单位
和个人,实施防疫措施或实施检验检疫时收取的费用。以上1至3项收费由执收部门按规定报批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审批后发文执行。第4项收费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研究审核,降低部分动物种类及其产品的检疫收费标准。(六)规范资金管理方式的项目(8项)。1?医疗事故鉴定费。省医学会向因医疗事故的处理发生争议,提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技术鉴定的病员及其家属或医疗单位收取的费用,用于医疗事故鉴定中的会务、调查取证、专家劳务等开支。2?临床检验质控成本费。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在每年开展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活动时向参控单位收取的费用。3?职业技能鉴定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教育中心向电子行业、省粮食局粮油批发交易中心向粮食行业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收取的费用。4?华北军区烈士陵园骨灰寄存费。省民政厅华北军区烈士陵园管理处向寄存骨灰的人员收取的费用。5?检验检测费。省兽药监察所向申请检测检验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6?护照加急费。省外办向要求加急办理护照的因公出国人员收取的费用。7?普通税务发票工本费。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向领取普通税务发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收取的费用。8?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省粮食局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进行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时向行政相对人收取的费用。以上8项收费收入未上缴财政,应由执收单位按国家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七)按规定履行收费标准审批程序和规范资金管理方式的项目(2项)。1?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向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收取的费用。2?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向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公司(企业)认证时收取的费用。以上2项收费不应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由执收单位按规定报批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审批后发文执行。收费收入应按国家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项)取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项)人口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廊坊市固安县政府设立,县计生局负责管理和使用。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从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按比例提取;2?社会捐助,由申请照顾生育的家庭捐助,接受社会各界捐助。公益金用于独生子女遇有伤残、死亡等特殊情况时对其家庭的补助,以及对生育自救项目的扶持。
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47项)
一、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4项)(一)卫生部门(3项)。1?药品网上交易服务收费。2?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费。3?药品招标代理收费。以上3项收费是中介组织向投标方(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者)收取的费用。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59号)精神,取消上述中介服务收费,改为政府搭建平台,提供无偿服务。(二)工商部门(3项)。1?工商事务咨询服务收费。省物价局《关于对省工商事务所咨询服务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经费字〔1993〕120号)批准的收费内容之一。目前工商事务咨询属于政府部门应当无偿提供的服务内容。2?微机服务卡工本费。3?入网服务费。以上2至3项收费是省物价局《关于河北工商行政管理微机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冀价经费字〔1996〕138号)批准、由工商部门向注册工商户收取的费用。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微机查询服务内容已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科技部门(1项)。专利咨询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利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经费字〔1997〕5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之一,目前专利代理服务属于专利申请过程中无偿服务内容。(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1项)。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24号)批准,由省无线电管理局收取的项目。该检测机构为财政拨款单位,实施管理检测职能,不应收费。(五)税务部门(1项)。税务代理机构开票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税务代理机构开票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3〕3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每份5元。税务机关应转变职能无偿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项)。技术咨询服务收费。省物价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质量技
术监督系统技术咨询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3〕34号)批准的收费项目。质监部门应转变职能无偿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七)外事部门(1项)。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对河北省外事服务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涉费字〔1992〕第266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每份5元。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是签证服务过程中应该包括的服务内容,体现这项服务内容的收费已经包含在签证收费中,不应重复收费。(八)档案部门(1项)。利用档案收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审定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冀价涉费字〔1992〕137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此项目批准的利用档案查询内容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除保留其中的复制费(市场价)外,其他子项目收费全部取消。(九)银监部门(1项)。技术经济咨询服务费。省物价局、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收取技术经济咨询服务费的规定》(建冀函字〔1993〕330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文件规定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已有其他相关文件对此作出了规定。(十)邮政部门(1项)。街路更名变动门牌登记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向邮户收取街路名变动门牌登记服务费的批复》(冀价经费字〔1996〕194号)批准的收费项目。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取消该项收费。二、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1项)(一)交通运输部门(5项)。1?货物运输信息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河北省道路运输信息服务中心信息服务临时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经费字〔2000〕第2号)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前货物运输信息服务已完全市场化运作。2?公路货运站收费。原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关于颁发〈河北省公路汽车货运站收费规则〉的通知》(冀交运字〔1991〕第15号)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前公路货运站服务已完全市场化运作。3?驾驶员培训收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收费的通知》(冀价行费〔1997〕22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前驾驶员培训行业市场竞争充分,收费可以由市场调节。4?汽车租赁收费。5?汽车修理服务收费。以上4至5项为授权各设区市定价的收费项目,服务行为已完全市场化运作。(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项)。1?人才交流、市场招聘、引进人才收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人才交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42号)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前人才交流服务收费已具备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2?职业介绍中介服务、市场招聘、职业素质测评收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规范职业介绍中介服务费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0〕6号,冀财综〔2002〕1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前职业介绍中介服务等收费已具备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三)发展改革部门(1项)。融资租赁收费。省物价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手续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0〕39号)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前融资租赁服务已完全市场化运作。(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1项)。工业盐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业盐价格的通知》(冀价工字〔2001〕51号)批准的收费项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五)国资委(1项)。资产评估收费。省物价局、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局〈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价经费字〔1993〕10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前资产评估收费已具备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六)工商部门(1项)。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服务费。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3〕5号)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前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服务已完全市场化运作。三、规范管理的经
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22项)(一)规范收费对象及范围的项目(2项)。1?公安部门(1项)。机动车、自行车停放管理收费。此项收费作如下规范:(1)由行政执法派生的停车收费,费用由执法单位承担;(2)在公路和城市的道路、便道停放机动车,不许收费;(3)在医院、学校、机关及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停放车辆,不许收费;(4)在没有车辆停放标识的场所停放车辆,不许收费;(5)各类商业场所门前的停车场,原则上不能收费。2?国资委(1项)。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成交手续费。省物价局《关于
印发〈河北省产权转让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价经费字〔1997〕154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实际执行中存在向成交双方重复收取双倍手续费的情况,规范为由成
交双方各交纳手续费的50%或由成交双方协商各自交纳手续费的比例。(二)调整子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5项)。1?司法行政部门(1项)。公证服务收费。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1999〕7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共12项74个收费子项目和标准,按当前资产规模计算,收费标准偏高。调整部分收费子项目,降低部分子项目收费标准,平均降幅30%。2?交通运输部门(1项)。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收费。省物价局《关于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第21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按不同车型分5个标准。为减轻从业者经济负担,降低部分子项目收费标准,平均降幅25%。3?税务部门(1项)。税务代理收费。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税务代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1〕20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共12项19个收费标准。属于税务代理中介组织垄断性收费,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平均降标25%。4?工商部门(1项)。商标代理业务收费。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商标代理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冀价经费字〔1996〕25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共24个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减轻企业负担,调整部分子项目,降低部分子项目收费标准,平均降幅25%。5?海关(1项)。海关舱单预录入打印业务收费。省物价局《关于石家庄海关管区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经费字〔2006〕39号)批准的收费项目,舱单预录入收费每票15元;各种付汇联打印工本费每票10元;代理报关委托书工本费每份0?5元。为减轻企业负担,合并收费子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三)规范收费票据和收入管理的项目(15项)。1?教育部门(3项)。(1)兴趣班收费。张家口市桥西区少儿活动中心向参加特长培训的儿童家长收取用于办班的收费。(2)学前教育费。张家口、秦皇岛、唐山、衡水、邯郸市部分县(市、区)小学向参加学前教育的儿童家长收取用于办学的收费。(3)学前聋儿教育费。唐山市滦县特殊教育学校向其附设的学前聋儿语训班学生收取用于办学的收费。2?林业部门(3项)。(1)无公害果品产地环境检验收费。省林果桑花质量监督检验管理中心、张家口市阳原县林业局在对无公害产品质量监督过程中,对果品产地环境实施检验时向企业或个人收取的费用。(2)无公害果品安全要求检验收费。省林果桑花质量监督检验管理中心在对无公害产品质量监督中,按果品安全规定对果品实施检验时向企业或个人收取的费用。(3)果品和蔬菜品质、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物质检验收费。省林果桑花质量监督检验管理中心向申请检验果品和蔬菜品质、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物质企业或个人收取的费用。3?统计部门(3项)。(1)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费。张家口市统计局向单位或个人提供统计制度外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时收取的费用。(2)统计调查、预测、科研收费。张家口市统计局向委托单位提供统计调查、预测、科研等咨询服务时收取的费用。(3)统计信息资料劳务费。邢台市新河县统计局信息服务中心向单位或个人提供统计制度外的统计信息、进行统计调查时收取的费用。4?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1项)。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考核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向参加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核人员收取的费用。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1项)。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收费。河北建筑工程学校组织建筑行业技术工人举办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时向参训人员收取的费用。6?审计部门(1项)。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费。石家庄市新乐市、桥西区审计局和衡水市安平县审计局基建审计中心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预决算审计服务时收取的费用。7?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项)。乳品及含乳食品三聚氰胺检测收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有资质检验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对乳品及含乳食品三聚氰胺进行检测时收取的费用。8?广电部门(1项)。广告费。石家庄和保定市部分县(市、区)广电部门向委托播发广告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经营服务费。9?河北行政学院(1项)。公务员培训会务费。河北行政学院举办在职公务员培训班时向参训单位或个人收取的费用。以上15项收费,其执收单位或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上缴财政,或违规使用财政票据不缴财政。执收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收费收入单位自留自用,执收时不得使用财政票据。 政府性集资项目(共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