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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及启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及启动工作,明确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生产等单位在工程验收检查、调试、启动及移交等各项工作中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明确了集团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移交生产运行时的相关要求和输变电设备投入运行前的验收条件、验收组织以及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过程中的验收职责等内容。
1.3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35kV及以上新、改、扩建输变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启动。
2 总体要求
2.1 输变电工程移交生产运行前,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及启动。输变电工程的验收启动是全面检查工程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准备等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各项工程安全、可靠、按期投入运行,并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2.2 输变电工程的启动验收采用分级负责的办法,110kV及以
上输变电工程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榆林区域内110kV输变电工程由集团公司委托榆林电力分公司组织验收),35kV输变电工程由各市分公司组织验收。
2.3 输变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启动试运行必须以集团公司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电力行业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为依据。
2.4 新建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启动。未经验收的各项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2.5 新建的输变电工程的生产准备工作、生产生活设施部分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2.6 经过启动验收合格的输变电工程,应及时办理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
3 竣工验收及启动工作的组织和职责
3.1 启动验收委员会
3.1.1 输变电工程的启动验收,由集团公司、各市分公司组织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启委会由项目管理部门、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及运行等有关单位组成。启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
3.1.2 启委会必须在输变电工程投运前根据工作需要尽早组成并开始工作,直到办理完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手续为止。
3.2 启委会的职责
3.2.1 组织成立启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工程竣工验收组、启动试运指挥组,在启委会领导下工作。
3.2.2 审查工程验收检查组的报告,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完成,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交接验收试验是否齐全、合格,安全、生活设施是否同时完成,生产运行准备工作是否就绪。
3.2.3 审查批准启动调试方案,检查启动调试准备工作。 3.2.4 协调工程启动的外部条件,决定工程启动试运行时间和其他有关事宜。
3.2.5 在启动试运行后审核启动调试、试运行报告。 3.2.6 主持工程移交生产的事宜,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决定工程质量评价等级,决定处理工程遗留问题(包括工程内容、要求、负责完成单位和完成的日期),协调和决定处理工程资料、备品备件、设备专用工具的移交工作,安排工程总结。
3.2.7 签署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和移交生产交接书。 3.3 工程竣工验收组的组成和职责
3.3.1 工程竣工验收组可分为变电工程验收组和输电工程验收组。输变电工程验收组由生技、安监、计划、基建、营销、运行、调度、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部门人员组成。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竣工验收组,可根据工程规模和验收范围的大小以及参加竣工验收的人员,合理调整工程竣工验收小组。
3.3.2 变电工程验收组,可根据各单位(部门)和专业的分工情况,组成若干个验收小组,实行小组长负责制,各小组持卡进行验
收。
1. 一次设备(含变压器、无功设备、开关、闸刀、母线、
防雷接地和安装、调试、自检报告)组,由生技部门或修试中心专业人员负责。
2. 生产运行准备(含防误闭锁)组,由生技部门或运行中心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3. 通信自动化组,由调度部门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4.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直流、所用电组,由生技部门、修试中心、调度部门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5. 计量、仪表组,由营销(计量)部门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6. 安全监督组、消防保卫组,由安监部门或保卫部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7. 土建(含构支架)组,由基建部门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8. 档案资料组,由档案部门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3.3.3 输电工程验收组,可根据各单位(部门)和专业分工的实际情况,分成三个验收小组,具体负责以下专业(设备)的竣工验收:
1. 杆塔(含导地线)验收组,由运行中心有关专业人员任小组组长,负责杆塔本体、绝缘子、金具、拉线、间隔棒、导地线(含OPGW、耦合地线)、杆塔倾斜(目测)、杆塔挠曲(目测)、杆塔标志牌及杆塔上的电气间隙、附属设备,杆塔基础(含回填、排水沟)、保护帽、基础周围(上、下)边坡(含挡土墙)、护坡、杆塔接地装
置(含接地电阻测量)、通道障碍物、交叉跨越(统计,距离目测)、通道内附属标志的逐基(档)检查验收。
2. 测量组,由运行中心有关专业人员任小组组长,负责线
路逐个耐张段的导、地线(含OPGW、耦合地线)的弧垂及交叉跨越、杆塔倾斜、杆塔挠曲、通道内障碍物、风偏距离等重要或可疑(或目测接近规程最小安全距离)之处的检查验收。
3. 档案资料组,由建设单位(或运行单位)的档案部门的
专业人员任小组组长,负责线路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技术联系单、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青苗赔偿清单(协议)及有关政策处理方面等文件的检查验收。
3.3.4 核查工程的预检查报告,组织各专业验收检查,听取各专业验收小组的验收检查情况汇报,审查各专业验收组的验收检查报告。
3.3.5 在验收检查中发现的缺陷,由有关单位负责及时消缺,消缺后要重新复查和验收。对工程遗留的问题要明确完成单位和完成日期。
3.3.6 确认工程是否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是否具备试运行及系统调试条件。
3.3.7 协调和监督工程资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移交。 3.4 启动试运指挥组的组成和职责
3.4.1 启动试运指挥组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调度、建设、调试、施工、运行、监理等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