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车的交强险赔付计算结果为:
(1)先计算出无责方对有责方的赔款
B车交强险应赔付A车、C车各100/2=50元。由A车、C车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2)有责方再对车外财产、各方车损进行分摊 A车交强险赔款=(500+400)/2+(300-50)=700元 C车交强险赔款=(500+400)/2+(600-50)=1000元 (3)计算有责方交强险和代赔款之和 A车交强险赔款+代赔款=700+50=750元 C车交强险赔款+代赔款=1000+50=1050元 (三)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1.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且适用相同责任限额的,各机动车按平均分摊的方式,在各自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例:A、B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有事故责任,A、B车损分别为2000元、5000元,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7000元,死亡伤残费用6万元,另造成路产损失1000元。设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则A车交强险初次赔付计算结果为:
①B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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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2-1)=60000元
②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7000/(2-1)=7000元
③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1000/2+5000/(2-1)=55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60000+7000+2000=69000元 其中,
A
车交强险对
B
车损的赔款=2000×
[(5000/(500+5000))=1818.18元;
A车交强险对路产损失的赔款=2000×[500/(500+5000)]=181.82元。
2.肇事机动车中有部分适用无责任赔偿限额的,按各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占总赔偿限额的比例,在各自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例:A、B、C三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人员甲受伤,A、B两车各负50%的事故责任,C车和受害人甲无事故责任,受害人支出医疗费用4500元。设适用的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交强险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则A、B、C三车对受害人甲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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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车交强险医疗费用赔款=4500×[10000/(10000+10000+1000)]=2142.86元。
B车交强险医疗费用赔款=4500×[10000/(10000+10000+1000)]=2142.86元
C车交强险医疗费用赔款=4500×[1000/(10000+10000+1000)]=214.28元
3.支付、垫付抢救费金额参照以上方式计算。 二、简化处理机制
(一)无责代赔简化处理机制 1. 适用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双方或多方事故,适用无责代赔简化处理机制:
(1)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2)交警认定或根据法律法规能够协商确定事故责任,部分有责、部分无责。
2.基本原则
(1)无责代赔仅适用于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对于人员伤亡部分不进行代赔。
(2)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有责方承保公司在单独的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赔。代赔偿限额为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在各有责方之间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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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保险公司之间对代赔金额进行分类统计,但不进行清算。
(4)有责方代赔的部分,不涉及交强险费率浮动。 (5)各无责方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
3.基本流程
(1)出险后,由有责方向其承保公司报案,无责方不必向其承保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接报案时应提醒客户注意记录对方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等信息。
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或要求自行协商处理的,应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2)原则上由有责方保险公司对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拍摄事故照片,出具查勘报告、定损单,查勘报告和定损单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3)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有责方车损的赔偿责任,由有责方承保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有责方交强险项下合计赔款为:
①有责方交强险赔款=其他有责方车损核定承担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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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方车损核定承担金额+车外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2000元)
②有责方保险公司无责代赔部分=有责方车损(≤无责方车辆数×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有责方车辆数)
③有责方保险公司交强险合计赔款=①+②
(4)为准确统计无责代赔数量和金额,有责方保险公司应对代赔款项加注“无责代赔”标识,并记录无责方车号、保险公司名称。
(5)有责方保险公司代赔后,应将无责方车号、代赔金额等有关数据上传至交强险信息平台。
4.注意事项
(1)当事人协商确定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有权通过查勘、比对等方式,对事故原因和协商结果进行核实。
(2)满足无责代赔条件,无责方已经支付赔款,并向己方保险公司索赔的,应提供付款证明或有责方保险公司未代赔的证明材料。
(3)对于人员伤亡损失,有责方保险公司原则上不予代赔,仍应由无责方被保险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向其承保公司索赔。
对于不符合无责代赔条件,仍需无责方自行向其承保公司索赔的,应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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