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本部门 年 月 日作出的 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当事人签收: 卫生行政部门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留存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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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当 事 人: 案 由:
承办机构:
案情及违法事实:
相关证据:
争议要点:
处理建议:
承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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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合 议 记 录
第 页共 页
案由:
合议主持人: 参加合议人员:
合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合议地点:
合议意见:(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处罚依据及合议建议等内容)
合议记录:(记录合议的过程,对不同的合议意见应当如实记录)
合议人员签名: 记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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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文号
: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 的规定,本部门 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享有 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在 年 月 日前到 进行陈述和申辩。
(在□内打“√”的为当事人享有该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当事人意见记录:
当事人签名: 卫生行政部门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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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陈述和申辩笔录
第 页共 页
当事人: 案 由: 陈述申辩人:
承办机关: 承 办 人:
陈述和申辩地点:
陈述和申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陈述和申辩内容:
陈述申辩人签名: 卫生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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