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

2019-04-01 17:40

督;第十一条规定: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含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第九条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审查手续齐全; (二)按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组织建设,无漏项和降低标准行为;

(三)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人防防护设备和专用构配件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及时收集、整理人防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五)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说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主要体现在项目申报、图纸送审、建设过程管理、材料采购以及组织验收等方面。)

第十条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

6

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二)出具的勘察报告和人防工程施工图(含设计变更)符合规定要求,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

(三)认真进行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及时处理设计问题;

(四)工程竣工验收前按规定提交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说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十九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第二十四条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主要体现在资质相符、工程建设中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

第十一条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监理的人防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二)参与或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核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7

(四)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规范施工;

(五)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制度;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

(六)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等档案资料齐全、真实。

(说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三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监理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主要体现在资质相符、对施工质量(尤其是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2001〕国人防办字第7号)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须实行监理。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行行业资质管理;第十六条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在建设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各阶段主要监理内容的规定中也包含上述要求。)

8

第十二条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有相应的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的资格及上岗证书;

(三)按有关规定进行人防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审批,并能认真执行;

(四)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五)按规定选用和安装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及构配件; (六)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及时整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七)有严格的质量整改措施和事故处理程序,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说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三十一条规定:

9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主要体现在资质相符、人员配套、按图施工、及时送检等方面。)

第十三条 对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依法取得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外省入粤的定点企业须在省人防办登记备案),并按许可证批准的生产范围组织生产;

(二)有健全的组织生产、质量检测、档案保密、施工安装、售后服务等管理制度;

(三)建立完整的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质检档案,原材料(含外加工件)质保书、购销合同、原始发票等出厂证明文件应按照要求保存;

(四)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人员有相应资质及上岗证书、防护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装符合《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和施工验收标准》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五)参加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有关阶段的验收,并按照规定提交质量评定报告和有关资料。

(说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325号)第四条规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和安装实行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制度。生产单位按照本规定取得?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后,方可按照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10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网络学院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之抵押的三重属性课后测试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