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承包范围外的工程 4. 暂列金额 5. 工期要求 6. 质量要求
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要求 8. 适用规范 9. 技术要求
10. 计价依据和原则 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 计价方式 13. 投标报价
14. 投标报价相关事项
技术标准和要求通用部分
1.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1 现场具体地理位置的说明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1.2 本招标工程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时予以明确。
投标人应在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此作出相应的、恰当和充分的考虑。
1.3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管径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1.4 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1.5 招标文件中反映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和客观的,招标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 承包(招标)范围
2.1 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
2.1.1 本招标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2.2 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
2.2.1 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及其暂估价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附表1: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及其暂估价一览表。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属于承包人的承包(招标)范围。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联合招标或共同比选的方式,确定各项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人。
2.3 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3.1 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单价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附表2: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单价一览表。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属于承包人的承包(招标)范围。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共选(联合招标或共同比选),确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商。
2.4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
2.4.1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附表3: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一览表。 3. 承包范围外的工程
3.1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3.1.1 承包(招标)范围之外的部分工程将由发包人另行直接发包。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及其整项暂估金额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附表4: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及其整项暂估金额一览表。
3.2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3.2.1 承包(招标)范围之外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将由发包人供应。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金额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附表5: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金额一览表。
3.2.2 上述附表5中明确了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耗率。发包人将按照此损耗率确定所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耗量。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实际损耗量超出此损耗量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暂列金额
4.1 暂列金额是指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项目,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附表6:暂列金额明细表。
4.2 暂列金额的暂定金额虽然计入投标报价,但不属于承包人所有和支配。 5. 工期要求
5.1. 定额工期
5.1.1 本招标工程的定额工期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5.2. 要求工期
5.2.1 对于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该工期是指日历天数,其中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 5.3. 计划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
5.3.1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5.4. 对工期的响应
5.4.1 对于招标人要求的各区段工期和最终的竣工日期,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如果承包人投标时所报工期提前于招标人要求的工期,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在投标报价中计取由此而增加的相关费用。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5.4.2 投标人所报的施工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6. 质量要求
6.1. 质量等级
6.1.1 本招标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合格。 6.2. 对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
6.2.1 招标人对本招标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要求
7.1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工程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依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程场地、周围环境、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所编制的方案及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面有关文件的规定。
7.2 关于本招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8. 适用规范
8.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地方或行业规范
8.1.1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本市或行业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相应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内容,以及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等。
8.1.2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非发包人有特别指令,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
8.1.3 适用本招标工程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名录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8.2 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规范
8.2.1 适用本招标工程的特殊技术规范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9. 技术要求
9.1 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
9.1.1 除合同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9.2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标准和要求
9.2.1 为了简洁有效地说明本招标工程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发包人列出了本招标工程中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范围内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参考品牌,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本工程所用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并不代表任何指定的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
本招标工程中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中附表7:承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览表。
9.2.2 根据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砼或砂浆的管理规定,本招标工程施工现场所用砼或砂浆的供应方式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9.2.3 样品的具体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
10. 计价依据和原则
10.1 本招标工程计价依据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配套计价管理规定。
10.2 本招标工程的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投标报价编制)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1 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当遵循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规则。
11.2 如果规范中明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缺少(或不适用)相应的计量规则,则执行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相应工程量计算的原则。
11.3 第10.1款、10.2款中明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样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及洽商处理等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结算时的工程量计量。
11.4 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采用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计量单位。 12. 计价方式
12.1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价款结算等计价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
12.2 综合单价
12.2.1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后的费用,但不包括规费、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