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及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II级、III级、Ⅳ级四个等级。
(1)I级响应
气象灾害I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省造成特别重大灾害,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2)II级响应
气象灾害II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省造成重大灾害,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3)Ⅲ级响应
气象灾害III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省造成较重灾害,地级以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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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由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4)Ⅳ级响应
气象灾害Ⅳ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省造成灾害,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3.2.3 分部门响应
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电力监管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造成重要工业品保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需要进行紧急生活救助,民政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造成地质灾害,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造成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引发城市洪涝,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引发水旱风冻灾害,防汛防旱防风防冻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造成涉及农业生产突发事件,农业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引发森林火灾,林业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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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响应。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造成通信事故,通信管理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造成海上船舶险情,海事部门(省海上搜救中心)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引发海洋灾害,海洋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海洋、安全监管、电力监管、通信、铁路等有关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闻宣传,科技、住房城乡建设,广电、旅游、法制,保险监管等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地方人民政府要争取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支持,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并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并按照各地、各有关单位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3.2.4 分灾种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为做好应急联动、灾害联防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将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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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及时报送省指挥部。新闻媒体按照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1)台风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电力监管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分别通知托幼机构、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地质部门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险情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台准备。
交通运输、渔业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防汛部门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农业部门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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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渔业、海事部门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加强船舶监管,防止船舶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
民航部门做好航空器转场,重要设施设备防护、加固,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号、警报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台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抢险。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暴雨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电力监管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托幼机构、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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