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屋顶绿化设计应增加基本构造剖面图,标明种植土的厚度及标高,滤水层、排水层、防水层的材料等。
3.6 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
3.6.1 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文件。 3.6.2 设计说明
1 应以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的各种不同类型,逐项分列进行设计说明并概述其主要特点和基本参数;
2 涉及市政需求的交通、防汛、消防等专业设计应明了清晰、数据确切; 3 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6.3 设计图纸
1 设计图纸比例应按单项要求,一般采用1:50、1:100、1:500; 2 设计图纸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 园路、广场应有总平面布置,图中应标注园路等级、排水坡度等要求;园路、广场主要铺面要求和广场、道路断面图、构造图。必要时,增加放大剖面和细节;
4 园林建筑设计文件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 5 其他设计图纸。
3.6.4 列出主要材料名称和工程量,其深度需满足概算需要。
3.7 结构
3.7.1 结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3.7.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本工程结构设计所采用的主要规范(程); 2)相应的工程的技术资料; 3)采用的设计荷载;
4)建设方对结构提出的设计要求。 2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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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质资料的描述;
2)上部主体结构选型和基础选型,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抗设防;
3)景观水池、驳岸、挡土墙、桥梁、涵洞等特殊结构型式; 4)山体的堆筑要求和人工河岸的稳定措施; 5)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所作的结构处理; 6)主要结构构件材料的选用; 7)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
3 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7.3 设计图纸(简单的小型工程除外)
1 设计图纸比例应按单项要求,一般采用1:50、1:100、1:200。 2 结构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构件尺寸,条件许可时提供基础布置图。 3.7.4 园林建筑和小品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
3.7.5 复杂的建(构)筑物应作结构计算,计算书经校审后存档。
3.8 给水排水
3.8.1 给水排水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 3.8.2 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批准文件、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其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条件等。 2 设计范围 3 给水设计
1)水源:说明各给水系统的水源条件;
2)用水量:列出各类用水标准和用水量、不可预计水量、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3)给水系统:说明各类用水系统的划分及组合情况,分质分压供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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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说明浇灌系统的浇灌方式和控制方式。 4 排水设计
1)工程周边现有排水条件简介:当排入市政或小区排水系统时,应说明市政或小区排水系统管道的大小、坡度、排入点的标高、位置或检查井编号;当排入水体(江、河、湖、海等)时,还应说明对排放的要求; 2)说明设计采用的排水制度和排水出路; 3)列出各排水系统的排水量;
4)说明雨水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重现期、汇水面积等; 5)污水或雨水需要处理时,应分别说明所需处理的水质、处理量、处理方式、设备选型、构筑物概况及处理效果等。 5 说明各种管材、接口的选择及敷设方式。
6 若工程中有规模较大的建筑,还应将建筑给排水设计单立篇章加以阐述。 7 简述节能、节水和环保措施。
8 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8.3 设计图纸
1 给水排水总平面图
1)图纸比例一般采用:1:300、1:500、1:1000;
2)在总图上,绘出给水、排水管道的平面位置,标注出干管的管径、流水方向、洒水栓、消火栓井、水表井、检查井、化粪池等其他给排水构筑物等; 3)指北针(或风玫瑰图)等;
4)标出给水、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系统连接点的控制标高和位置。 3.8.4 主要设备表
按子项分别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
3.9 电气
3.9.1 电气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等。 3.9.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有关文件、其他专业提供的资料、建设单位的要求、供电的资料、采用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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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等。 2 设计范围
3 供配电系统:包括负荷计算、负荷等级、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 4 照明系统:光源及灯具的选择、照明灯具的控制方式、控制设备安装位置、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等。
5 防雷及接地保护:防雷类别及防雷措施接地电阻的要求、等电位设置要求等。
6 弱电系统:系统的种类及系统组成、线路选择与敷设方式。 7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9.3 设计图纸 1 电气总平面图
1)图纸比例一般采用1:500、1:1000; 2)变配电所、配电箱位置及干线走向;
3)路灯、庭园灯、草坪灯、投光灯及其他灯具的位置。
2 配电系统图(限于大型园林景观工程):标出电源进线总设备容量、计算电流;注明开关、熔断器、导线型号规格、保护管径和敷设方法。 3.9.4 主要设备表:应注明设备名称、规格、数量。
3.10 概算
3.10.1 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书及各单项工程概算书等组成,可单列成册。
3.10.2 封面应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内容。扉页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及校对人员的署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盖编制人注册章。
3.10.3 概算编制说明应包含如下内容 1 工程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和建设范围。
2 编制依据: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现行的各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能满足编制设计概算的各专业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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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使用的定额和各项费率、费用取定的依据,主要材料价格的依据。 4 工程总投资及各部分费用的构成。 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取定的依据。
6 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10.4 总概算书
1 建设项目总概算由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用等三部分组成。
2 建安工程费由各单项工程的费用组成。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用按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编制,可以参考业主提供的资料。
4 施工图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设计文件内容
1 目录:按设计专业排列。
2 设计说明:一般工程按设计专业编写施工图说明;大型工程可编写总说明。设计说明的内容以诠释设计意图、提出施工要求为主。 3 设计图纸:按设计专业汇编。
4 施工详图:按设计专业汇编,也可并入设计图纸。 5 套用图纸和通用图:按设计专业汇编,也可并入设计图纸。 6 必要时可编制工程预算书且单独成册。
4.1.2 只有经设计单位审核和加盖施工图出图章的设计文件才能作为正式设计文件交付使用。
4.2 总图(总平面图)
4.2.1 总图(总平面图)的比例一般采用1:500、1:1000、1:2000。 4.2.2 必要的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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