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同时,坚持对历史文化遗存所赖以生存的历史环境进行保护。 3、坚持分层次保护的原则。对不同的历史文化遗产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切实有效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
4、坚持合理、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第65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湖北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文物进行修缮和保护。对于未落实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文物,应尽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责任。继续开展市域范围内的文物普查工作。
第66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以传统民间工艺、戏曲、曲艺等为重点,以孝文化为突破点,保护和发扬孝感传统文化,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促进孝感文化事业的繁荣。
2、注重对历史上的工艺作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等的保护。加强传统文化相关设施的建设,加大传媒对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加大政府投入,鼓励民众的更多参与,加快传统文化繁荣。
第十二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67条 规划目标 将孝感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综合休闲娱乐基地,立足华中面向全国的特色文化生态旅游区,着重打造都市休闲娱乐、观光游览、康体养生和文化体验产品。 第68条 总体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带、四廊、多点”的总体结构。 1、“一带”即环武汉综合游憩带(RBD)。北至孝昌双峰山、南达汉川白石湖,包括双峰山、天紫湖、王母湖、野猪湖、童家湖、汈汊湖、仙女山寺等旅游资源,并与武汉市旅游资源联合形成环武汉城区的集旅游、娱乐休闲和特色市场等为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游憩功能集中区域。
2、“四廊”即依托交通干线和旅游资源汇集区域,规划形成四条区域特色旅游廊道,涵盖自然山水、传统文化、休闲文化和湿地水乡等不同特色。
(1)山水旅游廊道:贯穿孝感主城区和临空区、孝昌、大悟,串联传统文化体验休闲旅游区、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区。
(2)文化旅游廊道:贯穿孝感城区和临空区、云梦和安陆,以传统文化体验休闲旅游区为主,彰显孝感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3)休闲旅游廊道:贯穿孝感主城区和临空区、云梦和应城,串联传统文化体验休闲旅游区、温泉和矿山体验旅游区,打造休闲娱乐、康体养生、探险体验、素质拓展等旅游产品,拓展养老和健康等产品。
(4)水乡旅游廊道:以流经汉川的汉江及其周边各类湖泊湿地,包括汈汊湖、白石湖等为依托,形成独具江汉平原特色的水域风光和城镇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的观光休闲体验廊道。
3、多点,即面对华中和全国的多层次的旅游服务节点,包括核心服务区以及一级旅游集散中心、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服务接待中心形成的多层次的旅游服务体系。
(1)核心服务区:以孝感主城区、大悟高铁新区、临空区和汉川城区为基地,王母湖、
野猪湖、童家湖和仙女山寺等为重点,依托机场和高铁等资源,协调武汉东西湖休闲基地、后官湖国际健康城等,形成旅游核心服务区。着重发展面向高端市场和特色市场的高品质服务、休闲娱乐、大事件等功能,注重与创新创意等其他服务业的整合发展。
(2)旅游服务体系:形成一级旅游集散中心-二级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接待中心的三级服务体系,支撑全市旅游发展。一级旅游集散中心为孝感城区、大悟高铁新区,依托高铁和机场等交通资源,提供综合旅游服务;二级旅游集散中心为其他各县(市)城区,提供本片区内或就近旅游景点的综合服务;旅游服务接待中心设置于各类旅游景点中,提供景点内的具体服务。
第69条 旅游区规划 1、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区:以大悟县为主,重点包括观音湖、龙潭湖、大悟山等自然景观资源,以及白果树湾新四军驻地旧址和宣化店中原局原址等红色文化资源。大力打造生态文化品牌,辅以红色文化特色,提供观光休闲、文化体验和养生度假等产品。
2、传统文化体验休闲旅游区:包括孝感城区、孝南区、云梦县和安陆市,区内重要旅游资源有王母湖、野猪湖、天紫湖、楚王城遗址、白兆山森林公园、古银杏群落等。积极拓展现代旅游产品,开展包括文化体验、观光休闲、特色婚庆、主题节事在内的旅游活动。 3、温泉和矿山体验旅游区:以应城市为主,依托汤池温泉、短港水库和盐矿、膏矿等各种矿山,打造康体养生、探险体验、素质拓展和休闲娱乐等特色体验产品,拓展养老和健康等市场。
4、湖泊湿地观光休闲体验旅游区:以汉川市为主,包括汉江沿岸、汈汊湖、白石湖和仙女山寺等在内,提高产品参与性,形成以平原水域风光为特色的休闲体验旅游区。
第十三节 市域空间管制
第70条 禁止建设区 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流、湖泊、湿地和水库等水域,地面塌陷沉降区、地下矿藏分布区、地下文物埋藏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核心区、中心城区绿线控制范围以及城市楔形绿地控制范围。 禁止建设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除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及风景区、旅游区功能设施用地外,其余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区内用地。具体管制要求如下:
1、依据水源保护的相关法规和规划成果,结合城市水源地调整,尽快划定各县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加强市域范围内的山地生态保护区的生态修复,禁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现状山地生态保护区内居民逐步外迁。
3、市域范围内25°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并对水土流失区域加快生态治理,积极恢复自然生态。
4、市域范围内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的核心景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止进行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5、城乡建设活动应避开滑坡、泥石流、崩塌、矿山采空塌陷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对现状位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居民点应加快搬迁,积极恢复与改善生态环境,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降低或消除灾害对各类活动的影响。禁止勘查的矿产资源区不得新设探矿权,到期的不再延续,已设置的探矿权予以注销。
第71条 限制建设区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一般的蓄滞洪区、郊野公园、绿化隔离地区、机场噪声控制区,以及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
限制建设区内建设活动必须以确保自然生态功能的正常发挥为前提,并制定相应的生态补偿措施,依据限制性要素的不同,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管制要求如下:
1、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严格限制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各类城乡建设活动。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3、地下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污水排放,对有毒害物品的堆放必须采取防雨、防渗措施。
第72条 适宜建设区 除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为适宜建设区,包括邻近建成区在主要发展轴线上的城镇,在适宜建设区进行城镇建设应遵循节约集约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保护环境,建设行为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区空间一体化规划
第四章 规划区空间一体化规划
第一节 规划区范围
第73条 范围划定
1、规划区范围:本次规划在现规划区的基础上,将云梦县纳入规划区范围。具体包括:市辖孝南区以及云梦县、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的行政辖区,总面积1687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循《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主城带范围:规划区内东西走向的城市发展带,由孝感中心城区(孝感主城区、生态文化旅游区、临空经济区)和云梦城区组成。
第二节 一体化发展的原则与策略
第74条 规划原则
整体保护区内王母湖、野猪湖、府河、澴河、楚王城及双峰山等重要的自然、历史文化和景观资源;统筹各城镇组团功能定位的协调与衔接;落实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对接与一体化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和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推进孝感市两型社会发展示范区建设。
第75条 一体化发展策略
1、区域交通一体化。以高速公路、城际铁路建设契机,重点实现国省道,城市快速通道的一体化网络;实现公路、铁路、水运与天河国际机场、武汉北铁路货场、武汉新港、吴家山集装箱铁路中心站等区域核心交通枢纽的一体化衔接和高效转换,并与区域产业与功能布局相结合,建设工业、物流、生活服务、旅游休闲等专业化对接通道。
2、产业布局一体化。依托区域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积极利用区域核心交通枢纽的产业带动作用,注重产业错位发展和链条衔接,走集群化、集聚化、集约化的产业发展路子,重点打造“汉孝产业发展隆起带”。孝感临空经济区重点发展临空制造业、航空物流产业和临空服务业,并实现与武汉临空经济区的高度一体化运行;孝感主城区积极利用与空港、水港直接接驳的优势,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云梦城区立足交通优势与劳动力优势,重点发展制造业和外向型加工业。
3、功能与空间一体化。以与武汉共建临空经济区一体化为抓手,积极发展临空经济,打造孝感临空新城。整合优势资源和现状发展基础,依托汉孝一体化交通走廊与区域产业布局体系,以优势互补、协调共赢为原则,构筑功能协调、空间有序、生态格局完整的城镇发展轴带。自武汉汉口北商贸组团起,沿汉十——府河廊道,依次串联汉口北物流商贸组团、武汉—孝感临空经济区、双湖生态绿核、孝感主城区、澴河生态绿核、云梦城区等多个城镇组团和生态绿心,打造武汉城市圈西北部重要的带状城镇组团体系。
4、生态与旅游服务一体化。依据上位规划对本区域生态功能的要求,通过府河跨区域一体化生态化治理与建设,整体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水平,重点建设王母湖-野猪湖生态绿核,并加强澴川、卧龙、槐荫、童家湖、柏泉、金银湖、后湖等生态绿地及府河(孝南区朱湖)
湿地公园的建设。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入区域性休闲、游憩服务业,以与生态核心资源相结合、与城市功能相结合为原则,打造府河区域特色都市型生态休闲与区域服务业聚集带。
第三节 空间区划与城镇组团功能统筹发展
第76条 人口规模 1、规划区人口规模。
规划区2015年总人口规模170万人,城镇人口108万人左右;2020年总人口规模195万人,城镇人口137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规模225万人,城镇人口185万人左右。 2、主城带人口规模。
主城带(孝感主城区、云梦城区、临空经济区、生态文化旅游区)2015年人口规模85万人左右,2020年人口规模115-120万人,2030年人口规模145-155万人,其中孝感主城区105-115万人;云梦县城30万人左右;孝感临空经济区10万人左右。
第77条 城镇空间结构与功能统筹 1、空间结构
规划确定主城带“一体两翼六大组团”的空间结构。一体即孝感主城区,是承担孝感区域服务、生活、生产等综合职能的最主要空间;两翼包括东翼的孝感临空经济区和西翼的云梦城区。其中,孝感临空经济区是武汉-孝感临空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汉孝两地紧密合作与互动,实现汉孝同城的桥头堡;云梦城区则是孝感中心城区产业外溢的主要空间拓展区;六大组团包括孝感老城区组团、南城新区组团、东城新区组团(含孝感高新区东区)、生态文化旅游区、临空经济区组团和云梦城区组团。 2、功能统筹
主城区:包括老城区组团、南城新区组团、东城新区组团(含孝感高新区东区),是孝感市的生产、生活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旅游服务基地,滨水宜居城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区域旅游服务和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逐步完善区域服务职能。规划在注重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同时,应充分利用电子、汽配、纸制品、设备制造等产业的基础,继续做大做强,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通过上下游的产业链关系,联动周边地区,打造产业集群,辐射带动周边城镇发展。加强主城区的河湖水体保护,延续水城相融的空间特色,打造滨水宜居城区。
临空经济区:华中临空经济高地,国家低碳绿色示范城。以临空经济为核心,加快构筑与机场枢纽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打造独具特色的以高端制造业和临空保税物流为主重点产业集群。同时,依托本区临湖滨河的生态资源优势,努力建设国家低碳生态试点城(镇)和绿色生态示范区。 生态文化旅游区:以王母湖、野猪湖为基底的生态文化旅游区是武汉城市圈区域生态格局中的五大生态核之一,是中心城区最重要的生态绿核,以生态保护为前提适度发展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观光产业。
云梦城区:云梦县服务中心,以现代都市工业和务业为主导的宜居滨水城区。规划该地区可进行适度综合开发,结合目前园区产业,重点发展纺织服装、塑料包装业、机电制造工业以及无污染的现代制造业。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设施和居住生活设施,并结合县河、三湖渠、府河等水系滨水地区的改造,建设宜居的水乡园林城区。
伍洛镇:云孝一体的主要空间载体,中心城区西部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依托伍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