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教师须知
指导教师不得进入赛场,也不得在场外大声喧哗。选手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不得与相关指导教师交流。
(三)竞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内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参赛选手凭参赛证、签号参加竞赛,并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大赛统一提供参赛工具及茶青原料)。
3.参赛选手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入比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按指令开始比赛。
4.开赛15分钟后,参赛选手如仍未进入赛场,按弃权处理。 5.裁判宣布比赛时间到,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6.参赛选手比赛完毕,需对赛场进行清洁、整理,然后离开赛场。 7.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举手示意,报告裁判。裁判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的时间。
8.参赛选手不得将比赛后的样茶带出赛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9.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
10.参赛选手应配合相关数据采集人员进行比赛相关制茶工序数据采集工作。
(四)工作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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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守大赛岗位职责,听从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指挥调度。 2.在执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3.熟悉比赛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
4.举止文明,态度和气,工作主动,服务热情。 5.不相互打听、传递比赛情况。 6.必须佩带大赛工作证上岗。
十七、资源转化
竞赛环节结束后,根据比赛过程中工作人员所记录数据、比赛结果,整理并转化为教学项目或案例及考核方案,公布在比赛宣传网站,从而推动相关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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