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五)消防车道的间距: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 左右,按规定一般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消防车道的间距应为160m。
第二节 登高面、消防救援场地和灭火救援窗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 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高度不大于5m。建筑高度不大于50m 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 三、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
(一)最小操作场地面积:最小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不宜小于15m×8m。
(二)场地与建筑的距离:登高场地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四、灭火救援窗的设置要求
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0.8m 和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30m ,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 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第三节 消防电梯
一、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3m 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 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4.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 人的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 ㎡ 的丁、戊类厂房。 二、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消防电梯前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2)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 ㎡;
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 ㎡。 (3)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第四节 直升机停机坪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高层建筑,建筑中部需设置避难层。 一、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大于l00m 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 ㎡ 的公共建筑,其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二、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 (一)起降区
1.起降区面积的大小。当采用圆形与方形平面的停机坪时,其直径或边长尺寸应等于直升机机翼直径的1.5 倍;当采用矩形平面时,其短边尺寸大于或等于直升机的长度。并在此范围5 米内,不应设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旗杆等突出物。
3.起降区的标志。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停机坪起降区常用符号“H”表示,符号所用色彩为白色,需与周围地区取得较好对比时亦可采用黄色,在浅色地面上时可加上黑色边框。
(二)设置待救区与出口
待救区应设置不少于2 个通向停机坪的出口,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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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建筑消防设施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及分类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分类
按其使用功能不同划分,常用的建筑消防设施有以下15类:
(一)建筑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阻火圈等。
(二)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避难)走道、消防电梯、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
(三)消防给水设施——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消防稳(增)压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四)防烟与排烟设施——送排风管道、管井、防火阀、门开关设备、送、排风机等。 (五)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消防配电装置、线路等。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等。
系统按应用范围可分为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三类。
(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
依照采用的喷头分为两类:闭式系统——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简易自动喷水系统等;开式系统——包括雨淋系统、水幕系统等。
(八)水喷雾灭火系统——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
(九)细水雾灭火系统——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以及乳化作用。 (十)泡沫灭火系统 (十一)气体灭火系统
(十三)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十四)消防通讯设施——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消防电话插孔以及无线通讯设备等。
(十五)移动式灭火器材——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梯、消防钩、消防斧、安全锤、消防桶等。
第二章 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
第一节 消防给水设施 一、消防水泵 (一)设置要求
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均需设置消防泵。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
1.当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 2.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 时。
(二)消防水泵吸水管应保证不漏气,且在布置时应注意: (1)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吸水。 (6)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 时,其流速宜为1.0 m/s~1.2m/s;直径大于DN250 时,宜为1.2m/s~1.6m/s。
二、消防供水管道
(一)室外消防给水管道
1.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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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 时,可布置成枝状。 (2)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3)环状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 个。 (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有条件时,应不小于150mm。 (二)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4.消防给水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高层民用建筑内每根消防给水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5.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应分开设置。如有困难,应在报警阀前分开。 三、消防水泵接合器
水泵接合器有地上式、地下式和墙壁式三种。其设置应方便连接消防车水泵;距水泵接合器15m~40m 范围内,应设置有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
水泵接合器的组件排列次序应合理,从水泵接合器给水的方向,依次是止回阀、安全阀、阀门。 四、增压稳压设备
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稳压泵的流量应按系统的渗透流量计算确定。喷淋消防稳压泵的流量宜为1L/s,并不宜大于一只喷头的流量;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消防稳压泵,其流量不应大于5L/s,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的消防稳压泵宜为3L/s。 (二)气压罐
(1)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气压罐消防储存水容积应满足火灾初期供两支水枪工作30s 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即Vx=2×5×30=300(L)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储存水容积应满足火灾初期提供5 个喷头工作30s 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即Vx=5×1×30=150(L)
当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气压罐时,其容积应为300+150=450(L)。 五、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 (一)消防水池
在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道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以及当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的情况下,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 L/s 的建(构)筑物应设消防水池。
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以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消防水池总容积超过500m3时,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第二节 室外消火栓系统
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 以内,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 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7.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第三节 室内消火栓系统 三、系统设置场所 (一)低层和多层建筑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 ㎡的厂房(仓库)。
(2)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机场的候车楼以及展览建筑、商店、旅馆、病房楼、图书馆等。 (3)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4)建筑高度大于15m 米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等其它民用建筑。
( 5)建筑高度大于21m 的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27m 的住宅建筑,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 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65mm。 (6)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二)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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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要求
1.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 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1 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3)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的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7)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9)室内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第三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一节 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所使用喷头的型式,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湿式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
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干式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
三、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预作用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与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不同之处,在于系统采用雨淋阀,并配套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雨淋系统——采用开式喷头,由雨淋阀控制喷水范围,由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系统启动雨淋阀。
五、水幕系统——水幕系统不具备直接灭火的能力,是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的防火系统。 六、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配置供给泡沫混合液的设备后,组成既可喷水又可以喷泡沫。 第二节 系统的工作原理与适用范围
一、湿式系统——适合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 二、干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 三、预作用系统——适用于严禁系统误喷的忌水场所。
四、雨淋系统——适用于需大面积喷水、快速扑灭火灾的特别危险场所。 五、水幕系统——适用于局部防火分隔处。 第三节 系统设计主要参数 一、火灾危险等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 类8 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Ⅱ级)、严重危险级(Ⅰ、Ⅱ级)和仓库危险级(Ⅰ、Ⅱ、Ⅲ级)。
★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且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 ㎡的民用建筑可采用局部应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喷水强度不应低于6L/min﹒㎡,持续喷水时间不应低于0.5h。
★除特殊规定外,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0h 确定。 第四节 系统主要组件及设置要求 一、洒水喷头
根据喷头的热敏性能指标,喷头分为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快速响应喷头和标准响应
0.5
喷头。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的响应时间指数为RTI<28(m·s);快速响应喷头的响应时
0.50.5
间指数为RTI≤50(m·s);标准响应喷头的响应时间指数为RTI=80~350(m·s)。 二、报警阀组
报警阀组分为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和预作用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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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警阀组设置要求
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检修的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距地面的距离宜为1.2m。水力警铃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其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直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05MPa。
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对于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 只,对于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 只。 六、管道
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铜管、涂覆钢管和不锈钢管,其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
第四章 水喷雾灭火系统
第一节 系统灭火机理——表面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 第二节 系统分类 一、按启动方式分类
水喷雾灭火系统按启动方式可分为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和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一)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是以普通的火灾报警系统作为火灾探测系统,通过传统的点式感温、感烟探头或缆式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当有火情发生时,探测器将火警信号传到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火灾报警控制器打开雨淋阀,同时启动水泵,喷水灭火。为了减少系统的响应时间,雨淋阀前的管道上应是充满水的状态。
(二)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是以传动管作为火灾探测系统,传动管内充满压缩空气或压力水,当传动管上的闭式喷头受火灾高温影响动作后,传动管内的压力迅速下降,打开了封闭的雨淋阀,为了尽量缩短管网充水的时间,雨淋阀前的管道上应是充满水的状态,传动管的火灾报警信号通过压力开关传到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报警控制器启动水泵,通过雨淋阀、管网将水送到水雾喷头,水雾喷 头开始喷水灭火。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一般比较适合于防爆场所,或者不适合安装普通火灾探测系统的场所。
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按传动管内的充压介质,可分为充液传动管和充气传动管两种。 二、按应用方式分类
水喷雾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和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三种系统。 第三节 系统工作原理与适用范围 二、系统适用范围
水喷雾灭火系统按防护目的主要分为灭火控火和防护冷却两大类。
(一)以灭火控火为目的的水喷雾系统主要适用于以下范围:固体火灾、可燃液体火灾、电气火灾。 (二)以防护冷却为目的的水喷雾系统主要适用于以下范围:
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卸、使用设施和装置的防护冷却。 2.火灾危险性大的化工装置及管道,如加热器、反应器、蒸馏塔等的冷却防护。 四、不适用范围
(一)不适宜用水扑救的物质——过氧化物、遇水燃烧物质 (二)使用水雾会造成爆炸或破坏的场所
1.高温密闭的容器内或空间内——压力急剧升高,造成破坏或爆炸的危险。 2.表面温度经常处于高温状态的可燃液体——可燃液体的飞溅,致使火灾蔓延。 第四节 系统设计参数 一、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
用于灭火、控火目的时,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35MPa;用于防护、冷却目的时,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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