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刘宝楠《论语正义》
[摘要]:
《论语正义》由清代刘宝楠父子,在同治五年时编撰成书。自汉至清,《论语正义》超越了以前各代,其中用疏体成文,充分吸收和总结了前人多方面的研究成果,且又是现代文史哲研究者普遍需要汲取的精神食粮,内容上包罗万象,汉宋并包,承袭了清代朴学的专必考据,释训严谨的治学态度,但同时也不乏缺憾之处。
[关键字]:
刘宝楠 《论语正义》 乾嘉学派
[正文]
自汗京以后垂两千年,儒者沿波,且对《论语》这部经典并不乏注者。东汉康成有《论语郑氏注》,后魏何晏集八家之注成《集解》,魏晋南北始有《皇疏》,宋以来有邢昺《论语正义》,又朱熹《论语集注》通行于天下,而至清代,却有刘宝楠上述注疏大成之作《论语正义》,永垂不朽。
刘宝楠,字楚桢,号念楼,江苏宝应人,生于公元1791年,卒于1855年。其父刘履恂,字迪九,乾隆五十一年举人,任国子监典薄,着有《秋槎扎记》。刘宝楠五岁丧父,尤其母亲乔氏教育以成人,由于其叔父刘台拱精通汉学,因此,刘宝楠请业于叔父台拱,后学问及其能力名于乡里,无人不知。在做书生的时候,与仪征的刘文淇齐名,故当时被人们称之为“扬州二刘”。
在道光十二年时中进士,授直隶文安知县,执法刚正不阿,“功
遂济”。
刘宝楠对于经典,刚开始治毛氏《诗》、郑氏《礼》。后与刘文淇及江都梅植之、泾包慎言、丹徒柳兴恩、句容陈立相约各治一经,刘宝楠专治《论语》。他认为,《论语》注本只有郑康成最好,“魏人《集解》于郑注多所删佚,而伪孔、王肃之说,反籍以存,此其失也。梁皇侃依《集解》为疏,所载魏晋诸儒讲义多涉清玄,于宫室、衣服诸礼阙而不言,宋邢昺又本皇氏,别为之疏依文衍义,益无足取,我朝崇尚实学,经学昌明,诸家说《论语》者,彬彬可观,而于疏义之作,尚未遑也”。遂以三国魏何晏《论语集解》为主,收集汉儒诸说,辅以宋学之注本,以及清代经学家考订训释的成果,仿照焦循《孟子正义》的体例,先成长篇,再荟萃而折衷之,不为专己之学。撰《论语正义》二十四卷,后因管事繁忙,未卒业,并命子刘恭冕续之而成。
刘恭冕,字书俛,刘宝楠子,光绪五年时举人,恪守家学,精通经训,后主讲于湖北经心书院,为人“敦品饬行”,非常崇尚朴学,幼儿时习《毛诗》,晚年治《公羊春秋》,发明“新周”之义,卒年六十。
因此,《论语正义》二十四卷的成书,前十七卷为刘宝楠自己撰写,后七卷则是他的儿子刘恭冕在长编的基础上续撰的。
刘宝楠的《论语正义》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一、充分批判,继承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清人的注释考证。
皇疏和邢疏及朱熹的《集注》虽在注释《论语》中对后世有着较
大的影响,各有千秋,但是也出现了不少谬误,尤其是明显得受到各个时代哲学思潮的影响。譬如:在朱熹的《论语集注》里皆为阐发其理学思想所作。在《学而》篇中,朱熹把“学而时习之”的“学”字解释为“学之为言效也,人性皆善,而觉有先后,后觉者必效先觉之所为,乃可以明善而复其初也”。“学”朱熹训为效法之意,善之行也,失其《论语》中圣人之本意;再如《八佾》篇“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章,朱熹将其释为“二者皆理之当然,各欲自尽而已”。在《论语集注》中随处可见朱熹对其理学义理的阐发,“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已融入其经典当中。由此可见,在宋朝理学思潮的影响下,“及其弊也悍”,不以前人为准,故自注之,谓之彪悍。
在此,刘宝楠对他们的解释,在做了充分辨证的基础上,指出谬误,对于其他诸家好的注释,也有甄采。其中,特别是对清人的注释与考证,更是博采众长,详加采録,所采用了——刘台拱的《论语骈枝》、包慎言的《论语温故録》、焦循的《论语補疏》、毛奇龄的《论语稽求篇》和《四书賸言》等,清代学者的著作多达十七余部,可以说这是《论语正义》的主要特点,也是它超越前人注解的重要标志。
二、发扬了乾嘉学风,在注释中注重文字训诂、史实的考订和阐发经义。
乾嘉学派,是汉学的又一次复兴,清朝前期学术思潮的主要内容,一为反对宋明理学,一些有识之士对明末王学,空疏空谈,深思痛绝;二为复兴汉代经学传统,“汉学”以实事求是相标榜,不空谈义理,学主实证,最杰出的代表人物就是顾炎武、黄宗羲,他们严厉批评王
学末流的“束书不读,但从事于游谈”、“空谈性命,不论训诂”,强调“读书穷理”,认为“读书不多,无以证斯理之变化”,明确提出由训诂考证入手以治经的主张,治汗宋兼采之学,黄宗羲认为“学者必先穷经,经术所以经世,乃不为迂儒”,主张穷经经世,汗宋兼采,在其学术实践中尽力身体。
由顾炎武、黄宗羲等人开创的朴学新风,经过百余年的酝酿与发展,终于在乾嘉时期达到极盛时代。在中国学术史上形成了堪与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相媲美的清代乾嘉之学,这一学派注重考据,提倡朴实学风,主张“实事求是,无证不信”论必有据,反对空谈。他们以经学为中心,而衍及小学、音韵、史学、天算、水地、典章等,一时名家辈出,并在学术界占有统治地位。因为这一学派的经学研究以追崇汉学为特色,而与宋明理学相对立,故又称之为汉学,又因其学风质直朴实,以考据为长,所以也称之为“朴学”或“考据学”。
后乾嘉学派又分为两派:一、吴派,源于惠栋的祖父惠周惕而成于惠栋,因惠氏及其挚友门人弟子多为苏南人,故称之,而吴派提倡复古,述而不作;二、以戴震为代表的皖派,其强调求真,敢于突破汉人成说,提出己见。章太炎指出:“吴始惠栋其学好博而尊闻;皖南始戴震,综形名,任裁断,此其所异也。”
愚按:刘宝楠其《论语正义》,正是发扬了乾嘉学派中,皖派的求实学风,对待前人的注释,多所批判;但对于拿不定注意的地方,兼收并蓄,加以疏证,尤其是对古代的典章名物制度、风俗礼节、历
史事件以及人名地方的注释与考证,更加详备,严谨无缺。
譬如:《论语正义》中《为政》篇,“举直错诸枉”的“错”字,包曰:“错,置也”,刘宝楠先后引陆德明《经典释文》,“错,郑本作措”;汉费凤碑有“举直措枉”与郑本合;又引《说文》云:“措,置也”,故由此推断出“措”为正字,“错”是其假借也。这样的考证是比较严谨的,训释十分确切。又如:《公冶长》篇中,“愿车马,衣轻裘”的“轻”字,刘宝楠按,石经初刻本无“轻”字,“车马衣裘”,见《管子·小匡》及《齐语》,是子路本用成语,后人涉《雍也》“衣轻裘”而误衍“轻”字,故又考《北齐书·唐邕传》“显祖常解服青鼠皮裘赐邕云:‘朕意在车马衣裘与卿共敝’”,刘宝楠遂用子路之事,是古本无“轻”字,一证也;先后又引,陆本《释文》、邢本《疏证》和皇本《义疏》中皆无“轻”字,故下定论,唐以前之本,本无“轻”字,是为宋人误加矣。此种考证非常具有说服力,历代注本皆引而考之;再如《学而》篇中“千乘之国”的解释,《集解》中,马融依《周礼》训为“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而包咸则采用《王制》、《孟子》认为“千乘之国者,百里之国也”,何晏对此并于两说,并没有给出合理的看法。而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引用了大量先秦的文献和前人的考据成果进行考证,最终确定了“马曰”至“存焉”。从而解决了何晏留下来的疑难问题,是非常有价值的。还有对《子罕》“子胃于匡”匡地的考证;《雍也》汶水、武城的考证,作者都详尽的列举了前人的种种说法进行了严谨的比较分析,然后采纳了其中较为合理的训释(此不一一举例,详情参见刘宝楠《论语正义》)。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