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应采用十字焊缝。相邻两筒节间的纵缝和封头拼接焊缝与相邻筒节的纵缝应错开,其焊缝中心线之间的外圆弧长一般应大于筒体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
b. 在压力容器上焊接临时吊耳和拉筋的垫板等时,应采用与压力容器壳体相同或在力学性能和焊接性能方面相似的材料,并用相适应的焊材及焊接工艺。临时吊耳和拉筋的垫板割除后留下的焊疤必须打磨平滑,并应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确保表面无裂纹等缺陷。打磨后的厚度不应小于该部位的设计厚度;
c. 更换筒节时,其A、B类焊接接头对口错边量b(见图1)应符合表1的规定。锻焊压力容器B类焊接接头对口错边量B应不大于对口处钢材厚度的1/8,且不大于5mm,符合钢板的对口错边量b(见图2)不大于复层厚度的5%,且不大于2mm。
d. 在焊接接头环向形成的棱角度E,用弦长等于1/6的内径Di,且不小于300mm的内样板或外样板检查(见图3),其E值不得大于(δs/10+2)mm,且不大于5mm;在焊接接头轴向形成的棱角度E(见图4),用长度不小于300mm的直尺检查,其E值不得大于(δs/10+2)mm,且不大于5mm。 e. B类焊接接头以及圆筒与球形封头相连的A类焊接接头,当两侧钢材厚度不等时,若薄板厚度不大于10mm,两板厚度差超过3mm;若薄板厚度大于10mm,两板厚度差大于薄板厚度的30%,或超过5mm时,均应按图5的要求单面或双面削薄厚板边缘,或按同样要求采用堆焊方法将薄板边缘焊成斜面;
f. 压力容器内件与壳体焊接的焊缝应尽量避开筒节间相焊及圆筒与封头相焊的焊缝;
g. 受压元件之间或受压元件与非元件组装成的定位焊,若保留成为焊缝金属的一部分,则应按受压元件的焊缝要求施焊。
061 B-[ ] 压力容器焊缝的表面质量要求:
a. 形状、尺寸以及外观应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图样的规定; b. 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肉眼可见的夹渣等缺陷; c. 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d. 焊缝咬边应符合下列条件:
使用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钢材及铬钼低合金钢材制造的压力容器、奥氏体不锈钢材、钛材和镍材制造的压力容器、低温压力容器、球形压力容器以及焊缝系统取1.0的压力容器,其焊缝表面不得有咬边;
上述以外的压力容器焊缝表面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咬边的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焊缝两侧咬边的总长不得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
e. 角焊缝的焊脚尺寸应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图样的要求,外形应平缓过渡。
3.3.1.12 压力容器修理部位的无损检测要求:
a. 压力容器的无损检测按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执行; b. 在制造厂房施工的压力容器,对接接头无损检测比例按原图纸要求执行,在现场施工的压力容器,对接接头无损检测比例为100%,合格标准按原图纸要求;
c. 压力容器表面无损检测要求:
(1) 钢制压力容器的坡口表面、对接、角接和T形接头,符合本规程3.3.1.10条b款条件且使用材料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时,应按GB150、GB151、GB12337等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检查结果不得有任何裂纹、成排气孔、分层,并应符合JB4730标准中磁粉或渗透检测的缺陷显示痕迹等级评定的I级要求。
(2) 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应按相应的标准或设计图样规定进行。 d. 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应先进行形状尺寸和外观质量的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无损检测。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在焊接完成
24小时后进行无损检测;有再热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在热处理后再增加一次无损检测。
062 B-[ ] 压力容器表面缺陷的修理 0621 B-[ ] 表面裂纹
对表面裂纹一律打磨消除,如裂纹消除后压力容器的实际壁厚不小于设计厚度、磨除深度不大于名义厚度的7%且不超过3mm,可不补焊。但为减少应力集中,要求磨削部位光滑,并圆滑过渡,侧面斜度应不大于1:4。如打磨深度较深,剩余厚度小于设计允许的最小壁厚时,则应采取严格的焊补措施修复。当球罐球壳板表面焊补深度超过3mm时,还应进行超声检测。
0622 B-[ ]腐蚀对于分散的点腐蚀,如果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不含腐蚀裕量)的1/5,在直径为200mm的范围内,沿任一直径的点腐蚀长度之和不超过45cm和直径为200mm的范围内,沿任一直径的点腐蚀长度之和不超过50mm时,一般可不作处理;对于均匀性面腐蚀,如按剩余的平均壁厚(应扣除至下一次检验期的腐蚀量)校核强度合格,可不作处理;非均匀性面腐蚀,如按最小剩余壁厚(应扣除至下一次检验期的腐蚀量)校核强度合格,可不作处理。否则,应据具体情况作降压使用、焊补、更换或判废处理。如腐蚀严重、强度校核不合格者,难于修复或已达使用寿命者,应考虑予以报废。 0623 B-[ ]机械损伤、电弧擦伤、弧坑、工卡具焊迹在其周围未发现异常者,一般压力容器可不处理,有特殊要求压力容器且缺陷较严重者,应打磨消除。
0624 B-[ ] 母材内部的夹层与母材自由表面平等或夹角小于10°的不用处理,夹角大于或等于10°时,需计算在板厚方向的投影长度,判断该缺陷的走向和位置,严重时应报废。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鼓包,应查明原因,并判断该缺陷的稳定情况,如果能查清起因并确定其不再扩展,可进行修理后使用;如果无法查清起因,或虽查明原因,但仍会继续扩展的应报废。 0625 B-[ ] 焊缝内部缺陷处理
a 单个圆形缺陷,在运行过程中未见开裂迹象,按JB4730评定,单个圆形缺陷的长径小于壁厚的1/2或9mm时,对只要求局部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若圆形缺陷点数在表2范围内可不处理;对要求100%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若圆形缺陷点数在表3范围内可不处理;超出范围的,要进行安全评定或返修。
表2 按规定只要求局部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不包括低温容器) 评定区/(mm×10×10 实测厚度/mm 缺陷点数 10×20 10×30 t≤10 10<t 15<t 25<t 50<t t>100 ≤12 ≤18 ≤27 ≤36 ≤45 ≤54 表3 按规定要求100%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不包括低温容器) 评定区/(mm×10×10 实测厚度/mm 缺陷点数 10×20 10×30 t≤10 10<t 15<t 25<t 50<t t>100 ≤9 ≤12 ≤18 ≤24 ≤30 ≤36 b. 焊缝内部非圆形缺陷,未见开裂迹象,按JB4730评定,对不同位置的焊缝中的内部未熔合、未焊透、条状夹渣的高度(H)、长度(L)在表4规定的范围内,对一般压力容器,可不处理;对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监护使用。
对于超出表4缺陷容许尺寸50%以内的缺陷,也可以通过声发射检测判断缺陷的活动性,如果发声射检测结果表明缺陷是不活动的,可以监控使用,否则要对缺陷进行处理或通过应力分析和缺陷安全评价,确定能否继续使用。
表4 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处理意见
缺陷尺寸 缺陷位置 未熔合 未焊透 渣 处理意见 条状夹一般压力有特殊要求容器 的压力容器 监护使用 球壳对接焊缝;H≤0.1tH<0.15tH≤0.2t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