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示尺寸分别以洞口面积、体积计算。
10.0.7 拆除工程,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面积、体积计算。 拆除墙体,按施工图组织设计或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1.B.11 脚手架工程
11.0.1 本章适用于单独承包建筑物装饰装修工作面高度在1.2m以
上的需重新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11.0.2 综合脚手架、单排脚手架、靠脚手架安全挡板等搭设,定额
均以钢管脚手架考虑。
11.0.3 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
板、安全网等;50.5m及以上综合脚手架还包括托架和拉杆费用。
11.0.4 内墙、外走廊、阳台的外墙、走廊柱及独立柱的砌筑、捣制、
装饰和外墙内面装饰的脚手架,高度在3.6m以内的按活动脚手架子目执行,高度超过3.6m的按单排脚手架子目执行。
11.0.5 高层脚手架防火费用,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11.0.6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套算高度,如搭设一层,按综合脚手架高
度步距执行;搭设二层以上时,按综合脚手架高度套低一级步距执行。
11.0.7 宽度在1.5m以上的雨篷(顶层雨篷除外)檐口装饰脚手架,
同外墙一齐搭设的,已计入外墙综合脚手架内;没有同外墙一齐搭设的,按单排脚手架子目执行。
11.0.8 独立安全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
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等防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0.1 综合脚手架分不同墙高,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
台)总长度乘以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高度以面积计算。
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应分别计算综合脚手架,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由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高度计算。
裙楼的高度按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高度计算,套用定额时按相应步距计算。
多层建筑物,上层飘出的,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综合脚手架;下层有缩入的,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套相应高度单排脚手架计算。
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脚手架,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单独制作突出墙面的广告牌的脚手架,按凸出墙面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广告牌顶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套外地坪至广告牌顶高度的相应步距的综合脚手架。
屋面的广告牌,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以屋面至广告牌顶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套外地坪至广告牌顶高度的相应步距的综合脚手架。 11.0.2 计算综合脚手架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
面积不扣除;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以檐口高度为准。
11.0.3 外墙电动吊篮,按外墙装饰面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11.0.4 外墙内面装饰和内墙砌筑、装饰脚手架,按实际搭设长度
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11.0.5 独立柱捣制及装饰脚手架,按柱周长+3.6m乘以高度以面积
计算。
11.0.6 围墙脚手架,按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面积
计算,套用活动脚手架。围墙双面抹灰时,增加一面活动脚手架。
11.0.7 天棚装饰脚手架,按天棚面积计算。楼层高度在3.6m以内
时,按活动脚手架计算;超过3.6m时,套满堂脚手架,当高度在3.6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
11.0.8 天棚面单独刷(喷)灰水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不
计算脚手架;高度在5.2m至10m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的50%计算;高度10m以上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的80%计算。 11.0.9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每层按实际搭设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
2m以面积计算。
11.0.10 独立安全挡板:水平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挡板,
按外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面积计算。
11.0.11 围尼龙编织布,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 11.0.12 单独挂尼龙安全网,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
12.B.12 垂直运输工程
12.0.1 本章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12.0.2 垂直运输,分别以人工运输和机械运输两种方式考虑。人
工运输是指不能利用机械载运材料的垂直运输方式。机械运输是指利用业主电梯或施工电梯、卷扬机及其他垂直运输机械载运材料的垂直运输方式。
12.0.3 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设计室外地坪至
相应楼层顶板面的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相应地(楼)面的高度。单层建筑物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
12.0.4 檐口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12.0.5 首层层高3.6m以内的多层建筑物,不计算其首层垂直运输
费用。
12.0.6 建筑物地下室按其不同高度计算其垂直运输费用。 12.0.7 人工垂直运输按25层考虑。当层数超过25层时,以每5层为
一个步距,按前一步距子目乘以系数1.20。
12.0.8 人工清运余泥等建筑垃圾的垂直运输,按人工垂直运输中
砂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80。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0.1 机械垂直运输,按装饰装修楼层不同垂直运输高度以定额工
日计算。
12.0.2 人工垂直运输,按装饰装修楼层不同材料和建筑物不同层
数以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12.0.3 装饰装修楼层的垂直运输,应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
量。
12.0.4 余泥等建筑垃圾,按实际体积计算。
13.B.13 材料二次运输
13.0.1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的限制,汽车不能直
接运到现场,必须再次运输所发生的装运卸工作,才能计收材料二次运输费用。
13.0.2 双层木门运输费按各式单层木门的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35;双层木窗运输费用按各式单层木窗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13.0.3 铝合金门窗不包括玻璃,天花包括龙骨及配件。
13.0.4 石板材厚度按20mm考虑,当石板材厚度不同时,人工按厚
度比调整。
13.0.5 胶合板厚度按5mm以内考虑,每增厚5mm以内人工按相应子
目乘以系数1.5。
13.0.6 玻璃厚度按5mm考虑,当玻璃厚度不同时,人工按厚度比调
整。
13.0.7 轻质砌块、多孔砖、轻质墙板按轻质砌块计算。 13.0.8 标准砖的规格为240×115×53mm,规格不同时按体积比换
算。
13.0.9 陶瓷块料不分品种、厚度、规格和材质,统一面积以平方
米计算。
13.0.10 零星材料是指油漆涂料、化工、小五金、木柴、电线和本章
定额子目中未列出的其它材料,以发生的全部二次运输费为计算基础。
13.0.11 水泥、玻璃、砂和碎石的二次运输损耗费用,按下表计算,
其他材料的二次运输损耗不能计算。计算式如下:二次运输损耗费=该项材料预材料预(结)算价×相应的损耗率。
材料二次运输率
序号 1 2 3 4 材料名称 水泥 玻璃 砂石 碎石 损耗率(%) 1 5 2 2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不同材料以定额所示计量单位分别计算。
14.B.14 建筑垃圾外运
14.0.1 本章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14.0.2 余泥等建筑垃圾外运,按人工装散体物料专用运输车运输
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垃圾外运,按不同运距以实际体积计算。
15.B.15 成品保护工程
15.0.1
本章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15.0.2 本章包括楼地面、楼梯、栏杆、台阶、柱面、墙面等饰面
面层的成品保护。
15.0.3 15.0.4 15.0.1 15.0.2 15.0.3
定额编制是以成品保护所需的材料考虑的。
成品保护,是施工过程中对装饰装修面所进行的保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楼梯、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栏杆、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其他成品保护,按被保护面层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