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660MW机组烟气脱硝工程安装标段招标文件
试生产及保修期内,应招标方及业主要求,完善SCR设备及系统。 3.5.6 竣工资料的移交。 3.5.7 与主体工程施工界线
? 脱硝剂卸料、存储、制备系统:液氨罐车出口到氨缓冲罐出口管道在脱硝剂制备区外1m内所包含所有工艺系统的设备、部件和管道(水、气、汽、氨气、废水等)。
与主体工程厂区管架的分界在脱硝剂制备区外1m以内,但管道及支吊架在本标段范围内。
? 烟道系统:省煤器出口烟道接口到SCR反应器入口和SCR出口到空气预热器入口前烟道接口,包含所有烟道、风门、支吊架、膨胀节等所有部件。 ? 平台、扶梯:与锅炉本体平台相连接(不论设计图纸为何形式,平台栏杆需按锅炉厂标准制作、安装)。
?与主体工程过滤施工中(包括在主体工程范围内施工)如对主体工程造成损坏,如电缆防火封堵、涂料、电缆桥架盖板等,由本标段负责修补。
?具体界线见施工图纸。
3.6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4 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项目法人/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2 投标文件的组成
4.2.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至少包括: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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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辅助资料表 资格审查表 施工组织措施
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4.2.2 投标单位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2.3 投标单位提供上述投标文件同时,应有电子文件一份(光盘)。
4.3 投标有效期
4.3.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书有效期为前附表第7栏所述的日历日。
4.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们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者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4.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形式: 1)银行电汇。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机构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下列任何一项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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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未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5 现场勘察
4.5.1 投标单位自行安排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包括自然的、现场管理的)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日期、时间自行安排。 4.5.2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4.5.3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利用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5.4 各投标人应在踏勘工程现场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4.5.5 各投标人还应对现场的管理制度(见附件)、方法、要求标准进行考察,中标后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制度,对此提出的额外付款、延长工期等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并视投标人违约。
4.5.6 在投标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
已经对设施场地、周边地区、设计文件、图纸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列的其他资料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检查;
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6.1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4.2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0栏所述的份数的“副本”及一份电子文件,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的副本,均应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任何一页,都要有投标文件签字人小签。
4.6.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要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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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4.7.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分别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件,商务报价和降(提)价函需单独密封。
4.7.2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
? 写明如前附表第11栏所述的负责开标的单位和地址;
?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国电宝鸡第二发电厂6号660MW机组烟气脱硝钢结构、烟道及设备设安装工程 (在前附表第12栏所述时间及日期)前不得开封。 ? 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以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4.7.3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项目法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7.4投标单位应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给国电宝鸡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确认收悉标函。
4.8 投标截止日期
4.8.1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11栏所述地点,在第12栏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4.8.2 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4.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9.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9.2投标单位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4.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
4.9.3根据本须知第4.3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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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评标
5.1 评标过程的保密
5.1.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均不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5.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5.1.3严禁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和违反招投标纪律的其他行为,如经发现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5.2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他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6.4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5.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5.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5.3.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5.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的投标书。
5.3.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视为不符合。
5.4 错误的修正
5.4.1评标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之和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乘工程量之和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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