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制作、安装费用。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乙方:
1、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2、乙方按照向甲方提供平面图完成制作安装。 3、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内容,位置进行制作、安装。 4、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制作、安装。 八、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查收,如果甲方在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九、违约责任:
1、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安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费用。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重庆市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
如遇甲方需要增加内容,以双方签字后的确认单(数量,内容和安装时间)为约定,其他条款等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重庆邦博广告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人: 法人/授权人: 日期: 日期:
(另附制作明细表、设计平面图) 篇七:标志牌制作安装合同范本 标志牌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陕西盛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自愿协商,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内容、范围:详见下表 合同总价:(大写) 第二条 施工场地的提供 无。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工程合同价款总额:(大写) 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后两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元给乙方,预留元质保壹年后付清。
第四条 制作安装施工期限
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五日内进场,7日内施工完毕。
第五条 工程验收
凭甲方认可的施工图及报价单作为验收依据。 乙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后,由双方组织人员共同验收。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设计方案的规格、数量完成工作,否则应承担返工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中途变更设计方案、规格、质量、数量等,因此而造成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工期经甲方批准后顺延;
中途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乙方损失的全额赔偿;
逾期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偿付乙方违约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乙方制作、安装、施工的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损坏)由乙方进行免费维修,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补充条款 无。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陕西盛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篇八: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晋宁县人民医院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标识标牌制作
1、规格 、数量:见: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一览表技术要求。
2、材质与投标时所提供小样材质相同,若材质不一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标识标牌的颜色选择必须按的要求完成。 二:标识标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合同总价款:共 2、2、支付方式:
进场安装7天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全部完 工后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合同总金额20%,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四: 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5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2)乙方权力、义务: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