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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适用内容摘要 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或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一类水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二类水污染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省有关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 (一)将部分或全部水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入环境的; (二)非紧急情况下将部分或全部水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应急排放阀门排入环境的; 转,处理后污水均排至污水排放管道 实施情况 是 符合 否 (三)将未经处理的水污染物从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排入环境的; (四)擅自停止使用部分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五)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六)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排除故障,仍排放水污染物的; (七)违反水污染物处理工艺,采用稀释排放手段处理污染物的; 9 环境污染监督管 (八)其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情形。 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自行处置污染物,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染物或者代为运行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 排污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和个人处置或者运行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排污单位应当在签订协议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排污单位不得委托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污染物或者代为符合 废水污泥交湖州固废处置中心处理,废染料包装袋交付嘉兴固废处置运行管理防治设施;无资质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排污单位的委托。 中心处理,均有协议记第四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录, 发生。 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单位,应当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故时,排污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可能危及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通知周边单位和居民。有关部门接到环境污染突发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事故。 已建立应急演练预案,日常已实施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已备案,无事故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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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适用内容摘要 实施情况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10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第4条 企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须向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排已申报 污申报登记表》 第19条 如造成水污染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无事故 做出事故发生的报告。 污水排放入网标准:PH值:6-9 CODcr≤500mg/L 氨氮≤35mg/l 检测合格 11 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苯胺≤5mg/l (实测值: CODcr 200-300mg/L pH 7-8 氨氮≤15mg/l 苯胺≤2mg/l) 12 13 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总排污许可证:废水600吨/日;污染物CODcr 52.98吨/年。 未超标 第5条 人人有责任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否 废气,食堂油烟控制有符合 第20条 单位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性事件,必须立即采取防治效 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建设施工场地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未发生过大气污染事符合 施;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当采取喷淋或者冲洗等措施。 第四十条 单位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排放或者泄漏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必须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停止、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二)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三)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及危害; (四)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作出有关事故发生的书面初步报告。 事故查清后,责任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社会影响、遗留问题和防范措施等情况。 符合 第7条 人人有责任保护噪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已申报,噪声监测达标 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故 14 嘉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15 环境噪声污染防第16条 产生噪声污染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按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 第23条 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治法(1997/3/1) 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25条 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业,应采取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1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本公司执行Ⅱ类标准:昼间≤65db 夜间≤55db 噪声监测达标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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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适用内容摘要 实施情况 是 第9条 人人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设置有专门的固废储符合 行检举和控告。 第15、16、17条 企业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存场所,不同固废分类处理,并建立有明确的否 责任制。固废的处理委第19条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托有资质的公司,并签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29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32条 建立和健全污染环境责任制,采取防治措施,减少工业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废物产生。对产生的不能利用或者暂不利用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建17 固体废物污染环贮存或处置的场所。 境防治法 第35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扔撒或堆放。 第41条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51条 产生危险废物,必须填写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转出地的主管部门报告。 第55、56条 应当制订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因发生事故或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污染的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18 国家危险废物 HW12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名录 分类委托有资质单位符合 处理,有处置协议及转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移联单,危险废弃物单独存放无污染,并设有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警示标志,包装物粘贴有识别标签,人员经过订有回收协议,保留记录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废弃危险化培训 学品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危险化学品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负废弃危险化学品19 责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防治办法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八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安全负责。 从事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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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适用内容摘要 实施情况 是 第4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3天内报告移出地环 有转移计划及转移联符合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0 单,并全部通过环保部危险废物转移联第5、6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门认可,公司有存档 单管理办法 一份联单,并如实填写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第一联副联逢留存档。 第10条 联单保存期为5年。 6.3.9 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存放无污染是 6.3.11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21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地面已硬化,有导排渠及不符合 否 危险废物贮存污7.8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围墙,不同种类危废分染控制标准 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开存放,从现场查看固废的分类存放,执行不是很到位 22 危险货物分类和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 易燃液体,安全无事故是 品名编号 无该类事故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废污泥及其他生产生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活垃圾已纳入管理,有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垃圾中转站,无土壤污符合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理 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九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或者消除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 嘉兴市固体废物例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不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对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置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第十六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所、农业生产单位等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 第十七条污染土壤实行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对污染企业搬迁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的原址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土地的开发利和验收,无污染 用者应当事先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对该地块土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被污染土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处置,达到环境保护要求后方可开发、利用。 被污染土壤的清理和处置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符合 23 污染环境防治条利用。无条件自行利用的,可以由有条件的单位加以利用;对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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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 适用内容摘要 实施情况 是 符合 否 第二十条固体废物处置实行污染者付费原则。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固废已交付有资质单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技术规范处置固体废位处置,并签订有处置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物,无能力自行处置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协议 置,并支付处置费用;无能力自行处置又不依法委托处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关单位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固嘉兴市固体废物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23 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二十一条固体废物的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单位自行处置固体废物的,其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委托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的,应当自行建设贮存设施。 第二十五条对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分类收集和运输,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条禁止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毁损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场所和设施。 第三十一条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越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 第三十三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执行规定 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有预案,无事故 应当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符合 符合 嘉兴市固体废物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启动应急预案, 24 污染环境防治条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例 位和居(村)民,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在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有证据证明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可能发生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赶赴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十九条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执行规定 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