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路段填方路基一般利用路基挖方中选取合格材料作为路堤填料,并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浸水路堤选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
在路堤填筑前必须一律清除原地面植物根茎、表层耕植土及松软浮土等,在地表横(纵)坡陡于1:5的填方路基地段,还应开挖宽度≦2.5m且向内倾斜2~4%的台阶;当地表覆盖土层厚度<2.5m时,要根据情况清除表层覆土后在基岩上开挖反向台阶,以确保路基稳定。
填料压实采用重型压路机压实。路基填筑的质量,主要取决于路基回填料的质量及压实度,因此在施工时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填料强度、粒径及压实度。路基压实度、填料最小强度及最大粒径要求见表4-1。
表5-1 路基压实度要求表 项 目 分 类 填方 路基 零填及挖方路基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0~80 80以下 0~30 路基压实度 (%) ≥93 ≥90 ≥93 本合同段路基主要为水塘、稻田路基及软土路基。根据不同地段、不同的路基结构形式及所采用的填筑材料,并结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合理科学地安排,精心组织施工。
6 半填半挖、填挖交界及过渡段处理
(1)横向半填半挖地段填方
a.横向半填半挖地段填方,应按图纸要求分层填筑,以免因填筑不当而出现路基纵向裂缝。
b.清理半填断面的原地面时应根据图纸要求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将半填断面原地面表面开挖成宽大台阶,再进行分层填筑。
c.填方区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或砂岩片碎屑填筑,当挖方区为强度较高的石质时,也可酌情采用填石路堤。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往高处分层摊铺碾压,特别要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碾压要做到密实无拼痕。
d.半填半挖路段的开挖,必须待下方半填断面原地面处理好,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上方挖方断面。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必须废弃,严禁填在半填断面内。对土质挖方路床应挖除换填。
e.若图纸对半填半挖路基采用土工格栅加固时,则土工格栅的设置部位、层
数和材料规格、铺设要求应符合图纸要求及技术规范。
f.采用砂岩片碎石屑透水性材料的填筑可参照填石路堤进行,其材料规格、填筑要求应符合图纸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纵向填、挖交界处的路基填方
a.纵向填、挖交界处的路基填方,应按图纸要求分层填筑,以免因填筑不当,而出现路基横向裂缝。
b.纵向填、挖交界处施工首先认真清理填方路段的原地面,清理长度依据填土高度和原地面坡度而定,开挖宽大台阶应符合图纸要求及本规范204.04-6(1)款的规定。
c.纵向填、挖交界处的开挖,必须待填方处原地面处理好,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挖方断面,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严禁用于填筑。对土质挖方路床应挖除换填。
d. 填方区应采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或砂岩碎屑填筑,当挖方区为强度较高的石质时,也可酌情采用填石路堤。纵向填、挖交界处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往高处分层摊铺碾压。
e.纵向填、挖交界处常伴随着半填半挖横断面,承包人在施工时应按图纸要求妥善安排,做到纵、横交界填筑均衡,碾压密实无拼痕。
f.若图纸对纵向填、挖交界处采用土工格栅加固时,则土工格栅的设置部位、层数和材料规格、质量要求应符合图纸要求及本规范204.04-5(10)款的有关规定。
g.采用砂岩片碎石屑透水性材料的填筑参照填石路堤进行,其材料规格、填筑要求应符合图纸及本规范204.04-4条的有关规定。 7 软基路段处理
因设计无详细地勘资料,本合同段不良地质地段及特殊路基,根据现场情况联合业主、设计、监理进行现场确认后,再采用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复的换填、设排水盲沟等方案进行处治。 7.1 换填、盲沟处理
(1)对于软弱土层厚度≤3.0m的路段,采用换填或换填+盲沟方式处理。 (2)软弱土层厚度≤2.0m时,根据实际地形,采用换填或设排水沟进行处治。如果路线位于冲沟地形后缘或斜坡软基地段,有排水条件时,按间距5~8m设置0.8~1.5m深排水盲沟进行处理;当路线位于平坦地形时,一般采取局部换填方式处理,换填厚度0.4~1.5m。
(3)软弱土层厚度在2.0 换填厚度0.4~1.0m,排水盲沟深度0.8~1.5m。 (4)凡采用横向排水盲沟时,一般均于下游侧增设一道纵向排水盲沟,然后结合地形延伸纵或横向排水沟至低洼处。 (5)换填施工时严格控制回填料规格,其最大粒径小于5cm。待回填至原置换部位顶后铺设一层土工格栅,铺设时应保证土工格栅的主受力强度方向垂直路中线,以保证路基的整体稳定性。同时为保证路基边坡的稳定,一般设有护坡道,护坡道的施工及基填筑材料与路基一致。 8 构造物回填施工 8.1 填筑 填前处理:将缺口处未压实土方清除并清至原地面,压实缺口处原地面达到规范要求,按设计文件施工泄水管或盲沟。将靠近路堤侧挖台阶,台阶需挖至原检测合格土方处。 填料选择: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沿线区域内溪流中的砂砾料填筑“三背”。 填筑方法:涵背、台背处两侧对称分层填筑,挡墙背与路基同时填筑但应比路基填筑高2~3层,锥坡处应与台背同时填筑。所有回填分层厚度当采用小型机具夯实时控制在15cm、当采用重型压实设备时采用20cm一层。填筑宽度宽于设计宽度30~50cm,待填筑结束后挖除。 (1)回填的材料必须采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能够充分压实的材料。桥台台背回填顺路线方向长度,底部长度从台背与地面线交界起,不得小于2倍H(H为台背处填方高度),顶部长度为4倍H;涵洞(通道)涵背回填顺路线方向长度,底部长度为2倍H(H为涵洞净高加顶板厚度),涵顶处长度为4倍H。 (2)回填过程中应设三背回填台帐,对每个回填区域应一一对应,确定负责人,回填之前原地面状况,在背墙上应用红漆标画出明显标识的填层厚度,回填开始时间,回填结束时间等,对三背回填作业要细化。 (3)桥台台背填土应与锥坡填土同时进行,涵洞、通道缺口填土,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回填。涵顶填土厚度小于50cm时,不得通过重型车辆或施工机械,靠近100cm范围内,不得有大型机械行驶或作业,使用小型夯机夯实。 (4)桥涵台背回填在基坑回填完成后进行,基坑回填范围和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5)对于回填区域,在回填施工前进行现场复查,对台脚有明显汇水和积水的地方,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排水设施,保证底部排水畅通,并上报监理。 (6)桥涵台背回填材料采用砂砾石等透水性材料。 (7)回填材料在回填施工中应均衡、对称地分层填筑和压实,每层松铺厚度不超过20cm,压实度不小于93%。 (8)桥涵台背回填,按规定在旧填方或挖方上设台阶,台阶宽度及高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9)施工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报批监理工程师后,进行调整。 8.2 压实 为了便利大型机械的使用,可采取横向碾压法,以使压路机尽量靠近台背进行碾压,对于压路机不能靠近台背时,采用小型夯机配合人工夯实。回填料应分层摊铺,并满足相应压实度要求。大型机械无法作业时采用手扶式振动碾配合蛙式打夯机,当填筑至涵顶压实厚度60cm以上时采用重型压路机碾压,台背及挡墙背宽度可以满足压路机作业时采取重型压路机与手扶式轻型振动碾结合的方法压实。 8.3压重 当填至设计标高时再向上超填20cm并压实,之后使用袋装砂或碎石进行堆载压重,对该处回填料实施强制沉降,在不影响下道工序作业的情况下,该压重时间尽可能长,保证其通车后仅有微量沉降。 8.4 施工控制要点 桥涵等构造物填土,在施工时要竭力防止雨水流入,可沿结构物垂直方向3%的反向横披。对已有积水应用水泵排出,对于地下渗水可设盲沟引出。严禁采用淤泥、沼泽土、含有草皮树根以及含水量过大的土用作填料;回填前对结构物的强度进行细致检查;锥坡填土与台背填土同时进行并按设计宽度一次填足;涵背两侧对称平行分层填筑,防止偏压;分层厚度严加控制,使用轻型夯实机械时采用15cm,使用重型压路机时也不得超过25cm;土拱及横向盲沟、泄水管的设置认真按设计要求施工; 当路基预压沉降期满后,二次开挖桥台涵背后的填筑亦按上述方法进行。 9 路基精加工施工 路基精加工是控制路基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关键工序,首先必须严格选用填料,精加工填料质量用CBR值严格控制。 合理安排,避开雨季施工。在施工前,通过试验路段检测填料的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适宜的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精加工分二层全断面施工。精加工层采用每10m或5m(弯道处精加工顶面层不应小于15cm)为一断面,每一断面采用10个桩控制标高。在施工时严格按以下工艺施工:路基验收合格→测量放样→计算用料量→选料、进料拌和→快速检测含水量→摊铺→整平→检测三度及标高→控制碾压方法及遍数→质量检查。 10.交工验收 (1)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中间检查验收。 (2)交工验收前恢复施工段内的导线点、水准点,以及验收中要求和可能需要的其他标志桩。 (3)交工验收前按照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编制符合要求的交工资料,申请进行交工验收。 (4)交工验收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有关规定执行。 (5)对需要进行监测的项目,按要求进行跟踪监测。 二.路基整修与交工验收 (1)路基交工验收前,对外观质量和局部缺陷进行整修或处理。 (2)路基顶面表层的整修,根据质量缺陷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填的土层压实厚度不小于100mm,压实后表面应平整,不得松散、起皮。 (3)整修后的坡面顺适、美观、牢固,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4)对临时工程和设施进行合理处置,使之与原地形以及自然环境协调。 三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保证质量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