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技术保证措施
根据本合同段情况,做好施工控制测量;施工前,根据交接桩资料进行复测,复测无误后,加密网点,并建立重要工点控制网以满足施工需要。
开工前,系统、全面地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深入地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计文件,进一步熟练地掌握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并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根据施工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确保工程按设计实施。
1.2 路基填筑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路基施工前应分段编制土石方详细的调配施工方案。
(2)路基填筑之前,应对原地面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并进行压实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3)路基位于水田、池塘或泥沼地时,先抽干或开挖排水沟,疏导积水,将淤泥及腐植根茎全部挖除,直至达到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序后,才能进行路堤填筑。
(4)施工过程中,采取适当措施对排水系统给予保护,使其始终保持畅通,以防路基范围集水,影响填筑质量。
(5)施工期间,现场提供足够的、合适的、性能良好的压实设备,每层填料压实度经检测符合规范要求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6)路基填筑到涵洞时应采用两则对称填筑,并分层进行机械夯实。 (7)设置现场实验室,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压实设备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填料的含水量等作认真的试验确定各种数据,并指导施工。
(8)填土路堤,每层其顶面应作成2%双向横坡,使路堤表层不积水。 1.3填石路基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1)填石路堤选择级配好的石块填筑,石料强度不应小于15MPa,石块最大粒径不超过压实厚度的2/3。
(2)填石路堤的填料岩性相差较大时,应将不同岩性的填料分层或分段填筑。
(3)填石路堤分层填筑厚度不宜大于50cm,路堤边坡坡脚用粒径大于30cm
的硬质石料码砌。
(4)填石路堤使用大吨位重型振动压路机联合分层碾压,并根据现场压实试验确定的压实遍数碾压。
(5)加强填石路堤的质量检测,填石路堤的压实质量采用施工参数(压实功率、碾压速度、压实遍数、铺筑层厚度等)与压实质量检测联合控制。
四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开挖须按设计自上而下进行,开挖过程中注意观察边坡土石方的稳定性,以防塌方造成人身伤亡及机械损坏。
(2)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缆线和其它构造物的保护,并妥善保护文物古迹,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应停止作业听候处理。
(3)确定爆破的危险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建立警戒线,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4)使用机械填筑路堤时,为保证机械运行安全,场地必须及时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5)用其它车辆牵引陷车的车辆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两车间严禁站人。停车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如必须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必须不熄火处理时,更应加强摘挡、刹车、止轮措施。
(6)机动翻斗车限于施工现场砂石、混凝土和土方等散装物料短途倒运,不能当作长途运输车辆使用。凡持安全技术操作证而无驾驶证者严禁上公路行驶。机动翻斗车在施工便道上行驶速度不大于10km/h,出入库房和单位大门行驶速度不应大于5km/h。 2、石方爆破安全保证措施
(1)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简明的炮眼布置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每个爆破工地指定人员负责选择炮位,计算药量和安全警戒工作。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新爆破工人要在老爆破工人带领和指导下,才能参加爆破工作。当经过确认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后,方可单独担任爆破工作。
(3)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4)控制爆破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禁止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并按规定的警戒距离、时间,设置防护人员。控制爆破在施工前制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安全施工。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3、行车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汽车行车必须证件齐全,不准超员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违章驾驶。
(2)严格制止司机“三超”、“二无”行驶(超劳、超载、超速和无证、无令),严禁酒后开车、带病开车、开带病车。
(3)各类载人汽车、货车,在通过公路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五文明及环保施工措施
1、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创建美好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处理;
(2)正确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的关系,并与当地派出所联合开展综合治安管理。
(3)工区内设置醒目的施工标识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范围、开竣工时间、工地负责人;
(4)重要施工场地设有操作规程、值班制度和安全标志。
(5)项目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认真作好施工记录,不得与闲散人员玩耍。 (6)主要施工干道,经常保养维护,为文明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施工设备严禁沿道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经常冲洗擦拭,确保设备的车容车貌和完好率。
(7)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拆除所有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2、环保施工措施 2.1 搞好空气质量的保护
(1)机械车辆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和保养,防止汽油、柴油、机油的泄露,保证进气、排气系统畅通。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0#柴油和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2)不在施工区内焚烧会产生有毒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因工作需要时,报请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采取防治措施,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实施。
(3)在现场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工地的车辆,确保工地的车辆不把泥土、碎屑及粉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及施工场地上,在冲洗设施和公共道路之间设置一段过渡的硬地路面。 2.2 加强水质保护
(1)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组织的排水。
(2)施工机械、车辆定时集中清洗。清洗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后再向外排放。
(3)生产、生活污水采取治理措施,对生产污水按要求设置水沟塞、挡板、沉砂池等净化设施,保证排水达标。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发酵杀菌后,按规定集中处理或由专用管道输送到无危害水域。 2.3 弃渣和固体废弃物处理
(1)施工弃渣和固体废弃物以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弃渣场。
(2)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贮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定期将垃圾送至指定垃圾场,按要求进行覆土填埋。
(3)遇有含铅、铬、砷、汞、氰、硫、铜、病原体等有害成份的废渣,经报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在环保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处理。
(4)做好弃渣场的治理措施,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完善渣场地表截排水规划措施,确保开挖和渣场边坡稳定,防止任意倒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泄洪能力以及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4 水土保持
(1)按设计和合同要求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因堆料、运输或临时建筑而占用合同规定以外的土地,如情况特殊,需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施工作业时表面土壤妥善保存,临时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来地表面貌或覆土。
(2)施工活动中严格按合同要求采取设置截排水沟和完善排水系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破坏植被和其它环境资源。按设计要求合理砍伐树木,清除地表余土或其它地物,不乱砍、滥伐林木,不破坏草灌等植被;进行土石方明挖和临时道路施工时,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取工程或生物防护措施,防止边坡失稳、滑坡、坍塌或水土流失; 2.5 生态保护
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态环境破坏或砍伐树木,严禁在工地以外砍伐树木。在工程完工后,按要求拆除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保留的设施外的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的施工废弃物,并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