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安全、廉洁运行的现实要求。尤其是我省正处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工程建设项目繁多,监督管理的任务很重。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对于既快又好、廉洁高效地推进我省“两个加快”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二)加强组织领导。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和重要步骤,直接关系到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按照排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排查重点要求,周密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和人力组织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排查责任。排查工作要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不认真排查、搞形式主义的,要通报批评、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在重点抽查中和今后发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请各地在2月25日前将省住建厅检查的工程项目相关资料集中整理好以备查。
(四)认真总结排查工作。各地要对排查工作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等做出具体安排,并在逐级上报排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对排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请各地于2010
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排查工作总结和填好的附件2—8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
黄海波 028-85568206 13981934619 程 刚 028-85554093 13908014119
附件: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分工表
2、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中治办)
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中治办)
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住建部)
5、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情况汇总表(住建部)
6、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情况汇总表(住建部)
7、城乡规划管理排查情况汇总表 8、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排查情况汇总表
二O一O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