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麻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 新明 ★★★★★
2 投标须知
南康市麻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 新明 ★★★★★ 前附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条款号 2.1.1.1 2.1.1.2 2.1.1.3 2.1.1.4 2.1.1.5 2.1.1.7 2.1.1.8 2.1.1.9 2.1.1.10 2.1.1.11 2.1.1.12 2.1.3 2.3.1 2.3.5 2.4.4.1 2.4.5.1 2.4.5.2 2.4.6.1 2.5.2.1 2.7.1.1 2.10.1 2.11.1 内 容 招标工程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工程建设地点 招标工程投资 资金来源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期 招标方式 投标人资格 现场考察 标前会议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担保金额 投标担保方式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签订 网站 类似工程 说明与要求 南康市麻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南康市麻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麻双2012—农饮水监理 南康市农村人饮项目管理办公室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位于麻双乡 约360万元(含管材) 中央预算内投资 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监理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工期,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及 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 公开招标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丙级或以上资质 不组织。 不组织。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 壹万元 转账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时间:2012 年 12 月 6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 2012 年 12 月 6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民币壹万元整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 3 天内 本招标文件内所述的网站,均指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www.07973G.com) 本招标文件所指类似工程除注明外均指特点相似、内容相近的主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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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
2.1 总则 2.1.1 概述
2.1.1.1 招标工程名称:南康市麻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2.1.1.2 合同名称:南康市麻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2.1.1.3 合同编号: 麻双2012—农饮水监理 2.1.1.4 招标人: 南康市农村人饮项目管理办公室 2.1.1.5 招标代理人: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1.1.6 设计人: / 2.1.1.8 招标工程投资: 约360万元 (含管材) 2.1.1.9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投资 2.1.1.10 招标范围:南康市麻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1.11 监理服务期:监理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工期,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
2.1.1.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1.1.7 工程建设地点: 南康市麻双乡
南康市麻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 新明 ★★★★★ 2.1.2 工程概况
南康市麻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位于南康市麻双乡。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规模约360万元(含管材)。 2.1.3 投标人资格
2.1.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3.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认定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丙级或以上。
2.1.3.3 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2.1.3.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类 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并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类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资格证书;
2.1.3.5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和资料,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注册(资格、岗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从事监理工作的业绩证明等;
3)近5年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类似工程监理情况和业主证明文件; 4)单位(企业)信用证明及近3年涉及诉讼情况;
5)投标担保金进账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6)外省进赣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进赣备案手续。 单独用A5纸复印投标担保金进账单一份,交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于投标担保金退还。
2.1.4 本工程要求常驻工地监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2.1.5 投标规则
南康市麻双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 新明 ★★★★★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本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7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合同文件; 4)投标文件格式; 5)附件(评标细则);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网站上发布疑问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只对在2012年11月21日17时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视情况予以答复。
2.2.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答复将在2012年 11月 22日前公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询问的来源。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