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林业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水利部门负责查处在水利控制线内兴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公路路政部门负责查处在公路控制线以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对修建违法建筑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公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拆违行动,防止和制止干扰、阻挠拆违行动的行为,对鼓动、组织、参与暴力抗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坚决查处利用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建筑物从事生产、经营及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房管部门要针对部分村民借危房修理大搞违法建设的现象,加强对危房鉴定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危房鉴定标准和程序,严禁不按技术标准违规鉴定,同时要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禁止违法建筑进入租赁市场。供水、供电部门不得向现行违法建设工地、违法建筑用户供水、供电,对私自接水、接电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质监部门对违法建筑不予办理电梯安装手续。工商部门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房地产产权证明文件,或者不能提供合法租赁手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生产经营者,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发现生产经营者租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暂扣其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税务部门对在违法建筑里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从严进行税务管理,有涉税违法行为的,从严查处。经贸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发现企业存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不能让其享受市政府所有的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要互通信息,互相协助,互相移送属于其他主管部门处理的案件,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4月11日,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执法联审会议已经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了38个严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的处理措施,等一会叶世林副书记还要宣布,今天会议之后将立即组织联合执法。同时,在乡镇一级也要建立联合执法的机制,一般案件就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的基层站所进行联合执法,坚决查处打击本辖区现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是严肃处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参与者、包庇者。《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特别是规定违法用地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市委、市政府和公、检、法机关的态度十分明确,不管你是以村集体建村办公楼或者老协建老人公寓还是其他名义进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都要依法从快、从重、从严处理。前段时间我们已经对一批案件进行了查处,等一会叶望庆局长还要宣布对一批违法用地、非法买卖土地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予以逮捕、刑拘的处理决定。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大查案力度,让违法者为其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参与者也要坚决查处,尤其是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规划建设部门要
6
依法严肃处理,坚决予以降级或清出本市市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我也忠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遭受重大损失。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事、包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严肃追究其党纪和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集中开展拆违大行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要不定期集中开展拆违大行动,形成强大声势。特别是“五一”长假将至,要在节前节后和放假期间对严重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坚决查处打击现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先动员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能够自行拆除(复耕),可以考虑从轻处理。对拒不拆除(复耕)的,一方面要由市政府或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依法强制拆除(复耕),另一方面还要组织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从多个方面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拆违这件事上,我们只能前进,不能后退,要干就干彻底,否则就容易引起反弹,前功尽弃,付出的成本就会更大。违法建筑拆除后,要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管一片,通过拆违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三、精心组织,以铁的纪律确保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需要方方面面的参与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体动员,全民发动,打一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人民战争”,确保查处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蒋珍明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叶世林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叶建辉、叶望庆、洪文滨、江孟甫、赵建华、黄清钰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重点乡镇(街道)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一领导全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哪里问题多、难度大,主要领导就要出现在哪里。
二是落实责任。各个部门的职责已经明确,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强化责任追究,对政府部门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不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工作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乡镇(街道)守土有责,对本辖区内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负总责,要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今后乡镇(街道)凡在辖区范围内发生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不能及时依法处理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且不得参加当年度的评优评先,市政府也不予安排用地。
7
三是严明纪律。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搞人情标准,不得搞“暗箱”操作。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赢得民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否则就可能激化矛盾,引起干群对立。所以,要求国土、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一定要秉公执法,率先拆除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现行违法建筑,决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执法人员故意偏袒或消极怠工,致使责任区内严重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参与或者包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经查实,开除党籍,直至开除公职。
四是广泛宣传。拆违工作社会影响大,必须坚持舆论先行,铺天盖地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基层组织都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争取群众。新闻媒体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自行拆除典型予以鼓励,对强制拆除典型进行曝光,让违法当事人意识到拆违大势已定,不拆已无退路,引导他们自行拆除。
五是积极疏导。针对我市人多地少、严重缺地的实际,要千方百计通过合法途径拓展发展空间。特别是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缓解成长型中小型企业的用地矛盾。大力推进旧村改造,逐步解决农村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同志们,打赢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这场硬仗,功在当前,惠及长远。箭已在弦,开弓没有回头箭。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合力攻坚,坚决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为建设“三个瑞安”、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