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值和保持发电机静稳定的范围内,并定期校验。
9.13.2 自动励磁调节器的过励限制和过励保护的定值应在制造厂给定的容许值内,并定期核验。
9.13.3 发电机AVR装置输出应具有双通道,且能满足在线无扰动的相互切换,励磁调节器的自动通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并投入运行。严禁发电机在手动励磁调节(含按发电机或交流励磁机的磁场电流的闭环调节)下长期运行。在手动励磁调节运行期间,在调节发电机的有功负荷时必须先适当调节发电机的无功负荷,以防止发电机失去静态稳定性。
9.13.4 在电源电压偏差为10%~-15%、频率偏差为4%~-6%时,励磁控制系统及其继电器、开关等操作系统均能正常工作。
2.13.5 在机组起动、停机和其他试验过程中,应有机组低转速时切断发电机励磁的措施。
10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为了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199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Q/CSG10008—2004)、《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1995)、《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59—199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安生[1997]356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调[1994]143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623—1997)及相关规程,
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0.1 高度重视继电保护工作,充实配备技术力量,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的稳定。
10.2 要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防止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
10.3发电厂应认真贯彻执行网、省(市)电力公司调度部门制定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整定运行规程和调度运行说明,并依此制定本厂继电保护整定方案,防止由于保护拒动、误动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电厂全厂停电事故的发生。
10.4强化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和专业管理的力度,重视电网继电保护机构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提高电厂继电保护工作水平。
10.5重视发电厂的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计算,电厂应根据《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684-1999)的规定,每年应根据系统短路容量的变化对所辖设备的整定值进行全面复算和校核,重视大型发电机、变压器保护的配置和整定计算,包括与相关线路保护的整定配合,确保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的安全运行。
10.6 对于220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的微机保护必须双重化。100MW等级以上火电机组发变组的微机保护应采用双重化,非电量保护除外。
10.7 保证继电保护操作电源的可靠性,防止出现二次寄生回路,提高继电保护装置抗干扰能力。
10.8 加强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 10.9加强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电网稳定控制装置的管理。
10.10 加强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和微机保护软件的管理工作,确保图纸资料与现场一致。
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为了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互感器爆炸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电安生[1996]589号)、《关于发送“全国变压器类设备专业工作会纪要”的通知》(调网[1996]89号)、《关于加强变压器消防设施的通知》[能源部( 87)电生火字 117号]、《电力工业部预防110~500kV变压器事故措施》(电力部安生[1996]589号文件附件2)《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1995)、《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护导则》(DL/T594-1995)、《关于加强110kV及以上变压器抗短路能力的若干规定》(国调中心调网[1996]89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2.1 加强对变压器类设备从选型、定货、验收到投运的全过程管理,明确变压器专责人员及其职责。
12.2 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新购变压器类设备进行验收,确保改进措施落实在设备制造、安装、试验阶段,投产时不遗留同类型问题。
12.2.1 订购前,应向制造厂索取做过突发短路试验变压器的试验报告和抗短路能力动态计算报告;在设计联络会前,应取得所订购变压器的抗短路能力计算报告。
12.2.2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应赴厂监造和验收,按变压器赴厂监造关键控制点的要求进行监造,监造验收工作结束后,赴厂人员应提交监造报告,并作为设备原始资料存档。
12.2.3 出厂局放试验的合格标准
12.2.3.1 220kV及以上变压器,测量电压为1.5 Um/3时,自耦变中压端不大于200pC,其他不大于100pC。
12.2.3.2 110kV变压器,测量电压为 l.5 Um/3时,不大于300pC。 12.2.3.3 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互感器,测量电压为1.0 Um/3时,液体浸渍不大于10pC,固体型式不大于50pC。测量电压为1.2 Um/3时,液体浸溃不大于5Pc,固体型式不大于20pC。
12.2.3.4 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互感器应进行高电压下的介损试验。 12.2.4 向制造厂索取主要材料和附件的工厂检验报告和生产厂家出厂试验报告;工厂试验时应将供货的套管安装在变压器上进行试验;所有附件在出厂时均应按实际使用方式整体预装过。
12.2.5 认真执行交接试验规程;对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出厂和投产前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用频响法测试绕组变形以留原始记录。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和120MVA及以上容量的变压器在新安装时必须进行现场局部放电试验。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大修后,必须进行现场局部放电试验,并要求感应试验电压达到1.3或1.5倍最大工作相电压。
12.2.6 大型变压器在运输过程中应按规范安装具有时标具有合适量程的三维冲击记录仪,到达目的地后。制造厂、运输部门和用户三方人员应共同验收,记录纸和押运记录应提供用户留存。
12.3 设备采购时,应要求制造厂有可靠、密封措施。变压器在运输和存放时必须密封。对于充氮或干燥空气运输的变压器,现场存放期按基建验收规范。负责保管的单位应监视氮气压力,每天做一次记录。在安装前应测定密封气体的
压力及露点(压力≥0.01MPa ,露点- 40℃),以判断固体绝缘中的含水情况,当已知受潮时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对运行中的设备,如密封不良,应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防止变压器、互感器进水或空气受潮。加强运行巡视,应特别注意变压器冷却器潜油泵负压区出现的渗漏油,及时分析渗漏油原因,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套管、引线、分接开关引起事故。套管的伞裙间距低于标准的,应采取加伞裙套或涂RTV等措施,防止雨闪事故。
12.4 潜油泵的轴承,应采用E级或D级。禁止使用无铭牌、无级别的轴承。潜油泵应选用转速不大于1000r/min的低速油泵。为保证冷却效果,风冷却器应根据当地的运行环境和变压器温度变化定期进行水冲洗,防止因散热系统的问题造成温升过高。冷却器水冲洗时要认真做好安全、技术措施。
12.5强油循环冷却的变压器冷却系统必须有两个可靠的电源,应装有自动切换装置,并定期进行切换试验。信号装置齐全、可靠。
12.6应定期检查变压器油箱胶囊是否完好,防止由于胶囊破裂出现假油位或突然喷油现象。
12.6 变压器的本体、有载开关的重瓦斯保护应投跳闸,若需退出重瓦斯保护时,应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批准,并限期恢复。
12.7 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设备还需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红外成像测温检查。在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防止或减少变压器的出口短路,改善变压器的运行条件。变压器在遭受近区突发短路后,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用频响法测试绕组变形,并与原始记录比较,判断变压器无故障后,方可投运。经绕组变形测试发现有问题的变压器应通过调检和其他试验进行综合判断,注意跟踪检查,防止变形的积累演变成绝缘事故。避免变压器在经历出口短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