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运行手册 (7) 维修手册 (8) 故障诊断步骤 (9) 部件目录
8.5 制造厂工地代表要求
(1)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工地代表,配合买方与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卖方应指派合格的有经验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卖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人员的意见执行,并且,卖方指导人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2)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3)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4)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
(6)卖方代表应尊重买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
8.6 在卖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监造按照DL/T586-95《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的规定执行,生产过程中主要工艺阶段和出厂试验,卖方提前4周天通知买方。由买方相关人员进行监造,并对主要技术数据和记录进行认可,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或出厂运输。
8.7 卖方负责的培训服务
卖方应提供4人次,5天左右的免费(包括培训费、住宿费、工作餐)培训。
9 质量保证和试验
9.1 建立质量保证机构,各道工序严把质量关,实行一票否决制,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认证标准。
9.2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各项规定并不低于有关厂标和行业标准要求。
9.3 卖方提供下列质量证明书: 9.3.1 产品合格证。 9.3.2 制造、检验记录。 9.3.3 材料化验单及合格证。
9.3.4 电气试验报告(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 9.4 对配套设备的要求:
9.4.1 附属设备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的有关规定及厂标和行业标准。 9.5.2 附属设备必须附有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9.5 其它事项
(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卖方应承诺设备的寿命不少于 年。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内卖方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 (2)质保期的规定详见商务文件相关内容。
(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卖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设备重新投运后12个月。
(4)卖方应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和试验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设备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5)对合同设备卖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若采用卖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应征得买方的同意。
(6)卖方从其他厂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一切质量问题应有卖方负责。 (7) 开关柜面板标识需为中文,如有显示界面应为中文界面。 (8)铭牌应为中文标识
附录A 投标人需填写的表格
A1 投标人需填写的主要配套部件表
序号 主要配套部件名称 关键技术参数 生产投标人
A2 技术偏离表
序号 标书要求 厂方提供 差异说明 是否包含在报价中
A3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表
免费的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价格 生产投标人
免费的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价格 生产投标人
收费的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价格 生产投标人 收费的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价格 生产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