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运西站南广场设置公交总站、轨道交通始末站,在北广场设置公交停靠站,进行铁路、客运与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及区内轨道交通的转换。 五、静态交通规划
规划针对不同功能区的静态交通特征进行静态交通管制区划。一共划分为非停车区段、地面停车区段、地下停车区段、混合停车区段四种类型。
(一)非停车区段
考虑到车站及其附近广场等设施的特殊性,将车站及其南北广场规划为非停车区域,禁止车辆长时间停留,以免对多层次的车站系统及公交车站、出租车站和长途车站区域造成更复杂的交通局面,难以控制。
(二)地面停车区段
主要分布在规划区的居住用地以及长途汽车站、社会停车场、公交车站、出租车侯客区。该区段采取地面停车,不设地下停车设施。
(三)地下停车区段
主要分布在中央绿化广场区域,采取集中地下停车的方式规范管理该区段静态交通。 (四)混合停车区段
对于商业娱乐区和混合功能区域,将采取混合停车的方式,既可地上停车也提供地下停车空间和设施。 表3:停车泊位控制指标表
大庆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设置标准
建筑物性质 住宅 分类 行政办公 S建≤15000m2 商务办公 15000m230000m2 处于商业中心 S建≤200m2 200m21000m2 市级影剧院 区级医院 市级体育馆 火车站 客运站 游览设施 展览馆 配建 1.0车位/户 0.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3-0.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3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3-0.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7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7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3车位/100座位 2车位/100床位 2.5车位/100座位 2.0车位高峰日每千个旅客 2.0车位高峰日每千个旅客 0.1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1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4车位/100m2建筑面积 办公楼 商场、餐饮、健身、娱乐 影剧院 医院 体育馆 交通枢纽 图书馆 其他
第十四章 竖向规划
一、规划依据
(一)《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四)《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二、地形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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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路以南:现状地势较平坦,地势由南到北渐低,主要由三个居住小区和一个村镇居民点构成,现状保留让胡路九区、华圣欧洲城、龙岗居住区。现状西槐路标高较高,西槐路标高为148.88~149.6m,中央大街标高为147.15~148.87m。让胡路九区现状南高北低,区块内高程147.70~147.00m;华圣欧洲城现状为148.00~148.50m;龙岗居住区地块内标高为148.00~149.70米之间,路北侧均低于西槐路标高。本次规划区域内自然地面标高基本为147.10~150.20m,地面相对高差为3.0m左右。
(二)铁路以北:本地区现状地势较平坦,地势由南到北渐低。现状保留铁路小区、西晓小区、月湖馨苑小区。中三路标高为,148.00 ~148.30m。铁路小区现状南高北低,区块内高程146.70~146.00m;西晓小区区块内高程基本为146.80m左右;月湖馨苑小区区块内高程146.40~148.20m;本次规划区域内自然地面标高基本为145.30~148.40m之间,地面相对高差为3.0m左右。
三、规划原则
(一)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二)充分发挥土地潜力,节约用地。
(三)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以满足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
(四)减少土方工程量及防护工程,竖向规划在满足防洪、排涝标准条件下,应尽量做到经济性合理。
(五)城市用地各项控制标高,应满足防洪、防涝标准,控制合理的道路交叉口、桥梁、排水干管出口、建筑物散水等标高。
(六)改造地形时,应考虑建筑物的布置及空间效果,增强城市景观效果。 (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同时满足城市防洪要求。
(八)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道路设计标高0.2米,重力自流管尽量满足自然排放要求。 四、规划内容
规划地面形式采用平坡式,充分考虑现状,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本次竖向规划将周边路网按城市型道路考虑,规划道路纵坡均按0.1~0.4%。整个区域地势较平坦,地块内采用多坡向排水,满足区域内地面排水顺畅。
铁路以南:规划区域内除现状保留部分以外需要竖向整平场地的面积为376.3公顷。规划区域面积较大,南北向道路长达2.5km,东西向道路长达2.1km,道路纵坡采用单一坡向填方较大,因此道路纵坡采用锯齿形式,根据周边现状地形变化合理确定路网最低控制点、最高控制点位置及标高,且道路最低控制点高程应保证雨水管线覆土深度。以科学路为分水岭,最高点定为科学路与宁安街交叉处H=148.80米,最低点定为西槐路与规划二街交叉处H=147.50米。竖向设计以地形平整为主,但是局部坑洼地段回填高度达到1米以上,回填至周边路网高出0.2米。考虑地下石油管线、市政管线,挖方均控制在0.5米以内。竖向设计以填方为主,顺接周边地形,达到美观、经济合理的效果。道路两侧地块内雨水自然排至城市支路、次干路、主干路,通过雨水口收集,排至中央大街、科学路东段,最终排至月亮泡。
铁路以北:规划区域内除现状保留部分以外需要竖向整平场地的面积为86公顷。地块内雨水自然排至北侧规划路,通过雨水口收集,最终排至月亮泡。
(一)地块内地面排水坡度基本为0.2~0.5%,道路坡度为0.1%~0.4%。 (二)地块的控制高程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出0.2m。 (三)地块的平均填土高度为0.8m左右。
(四)地块内雨水自然排至城市支路、次干路、主干路,通过雨水口收集雨水,雨水采用暗管排放,最终排至月亮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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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主要项目指标
序号 项目 填方 1 土石方工程量 挖方 总量 填方 2 单位面积土石方量 总量 3 4 5 6
土石方平衡余缺量 余方 缺方 挖方 单位 m3 m3 m3 m3/ 104m2 m/ 10m m3/ 104m2 m3 m3 m m ha 342数量 4934396 986879 3947517 493 98.6 394.7 0 3947517 0.5 1.5 493.7 备注 挖方最大深度 填方最大高度 场地整平面积 第十五章 景观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以城市与自然共生为中心主题,营造一个共生的都市生态系统。以中央绿廊为生态核心,以交通走廊及道路绿地为生态廊道,将中央绿廊蕴藏的巨大生态能量溶解、渗透到周边各功能片区内,并成为各种性质用地之间以及内部的生命基质,成为弥漫于整个区域的绿色液体。
一、规划原则
(一)在规划中综合利用各种绿化手段,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原则。
(二)绿化建设体现系统化思想,以点带线、以轴带面共同构筑清晰完整的绿化网络。
(三)园林绿地的建设与商业及居住发展建设同步进行,使园林绿地在该地区发展的各个时期都能发挥其最大效益,体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
(四)绿地建设符合多元化的要求,以生态型、经济型、观赏型、福利型等多型制相结合。 二、景观规划 (一)景观结构
规划区景观结构可以概括为“一廊两带、三核多点、一网络”。 “一廊”:中央绿廊;
“两带”:为铁路沿线景观带;科学路两侧景观廊带; “三核”:分布于中央绿廊上的交通核、休闲核、商务核;
“多点”:规划区内的多个景观节点,如城市公园、重要交通集散点等; “一网络”:以主要步行廊道为基础形成的视线通廊网络。 (二)景观风貌分区 1、站前风貌区
包括客运西站及其周边配套交通、商业建筑群,以独特的建筑形体,形成城市门户形象。 2、城区公共中心风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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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沿中央绿廊分布的中央休闲商业区、都市商务办公区及国际创新特区,区内建设各类大型公共设施,集中展现现代化建筑风潮,是具有浓郁时代气息的风貌片区。
3、商住混合风貌区
为中央休闲商业区两侧的商住混合用地,区内建筑体型、色彩多样,空间组合关系变化丰富。灵活多样的公共空间和浓厚的生活气息是该风貌区的主要特点。
4、现代住宅风貌区
为规划内各居住片区。结合居住建筑及其配套建筑、环境,体现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现代化的居住氛围。 三、绿地系统规划 (一)城市公共绿地
为贯穿规划区南北的中央绿廊和分布于其两侧居住区内的城市公园,是规划区内的大型生态斑块。 (二)防护绿地
沿铁路线和城市轨道交通线分布的防护绿地,有较大的宽度,是区内重要的带状绿化走廊,它们起到连通区内主要功能区和生态斑块的作用。
(三)道路绿地
为城市道路绿化带,规划区主要道路均规划有较宽的绿化带,所有道路绿化带相互连通形成规划区内绿色网络主体。 (四)集中绿地
主要为区内公共建筑群和居住区内的集中绿化用地,是区内游人、居民的主要室外活动区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基础。
第十六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一、给排水规划 (一)编制原则
1、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的原则。 2、坚持近期与远期规划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3、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节流优先的原则。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设计》(GB50318-2000) 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8、《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三) 给水排水现状 1、给水现状
大庆市让胡路火车站地区现状有:中央大街西侧勤俭供水干线DN300(区政府至昆仑购物段为DN200);沿铁路南侧龙井小学以西段为八一供水干线DN400;中央大街农贸市场北侧至龙井小学段、沿铁路南侧龙井小学以东段为龙北供水干线DN600;沿西槐路南侧跨线桥下至西柳街路口、沿西柳街北侧西槐路至西宾路为龙南供水干线DN400;中三路南侧红旗供水副干线DN700西虹二路南侧红旗供水主干线DN700。水源为龙虎泡水厂(中引水)及西水源(地下水)。龙虎泡现状供水能力为50万立方米/天,实际供水量为19.18万立方米/天;西水源现状供水能力为10万立方米/天,实际供水量为2.65万立方米/天。
规划区内主要用水区域有:让胡路九区,前、后龙岗居住区,大庆市石油高级中学,让胡路商场,华盛欧洲城以及红旗大街东侧沿街个别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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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水排水现状
规划区内东南部(前、后龙岗居住区)现有污水经加压后沿西槐路北侧DN600压力排干线穿越铁路后排至月亮泡;西北部污水经泵站提升后排至中央大街东侧DN800雨水干线内;西南部污水经泵站提升后排至西宾路北侧DN800雨水干线内。
3、雨水排水现状
规划区域内现状雨水干线有:西槐路两侧DN800雨水干线,与物资总公司让胡路仓库西部管线合并为北侧一条DN1400雨水干线;中央大街双侧DN800雨水干线;西宾路北侧DN800雨水干线。在中央大街与西槐路交叉处汇集至西槐路北侧DN1600雨水干线,最终排放至月亮泡。
(四)给水排水规划 1、给水消防规划 (1)规划水量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估算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给水干管管径或预测分区的用水量时,按照下列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确定:
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1.4万m3/(km2·d) 单位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指标(万m3/(km2·d))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行政办公用地 商贸金融用地 体育、文化娱乐用地 旅馆、服务业用地 教育用地 医疗、休疗养用地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用水量指标 0.70 0.70 0.70 1.15 1.15 1.15 1.15 C 注:本表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单位其他用地用水量指标(万m3/(km2·d)) 用地代号 W T S U G D 注:本表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用地名称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特殊用地 用水量指标 0.20 0.30 0.25 0.35 0.20 0.50 一类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为1.5万m3/(km2·d),
对于工业用水要求采用循环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20年达到75%。
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0.5万m3/万人·d,其中人均生活用水指标为325L/人·d(与大庆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相一致)。 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711公顷,居住总人口为9.0万人,总规划用水量为4.5万m3/d,其中生活用水为2.93万m3/d,其他用水为1.57万m3/d。。
(2)规划管网
配水主干管网采取环状敷设。由于已建龙北供水干线穿越规划区域,严重影响规划地块划分,将其改线迁至科学路北侧。并沿西柳街、振兴街、宁安街和西槐路辐射干线成环。由于红旗副干线所在位置影响火车站施工,将其迁至西虹二路北侧。
现状供水干线的供水压力约为0.4Mpa,能保证区内层高不超过24米的建筑单体生活、消防水量及水压的要求,层高超过24米的建筑生活及消防水量、水压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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