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作票许可人接票后应把接票人和接票时间填写清楚,不许空白。出现
下列情况之一,工作票许可人有权退回工作票: ①工作票签发人没有签字或无权者代签。 ②工作任务不明确或安全措施有明显错误。
③具有双重编号的电气设备在工作任务及安全措施栏中没有使用双重编号。
④主要附属设备停运或退出备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
⑤工作任务非一个系统上的,两页工作票内容不一样;预计工作时间超出申请规定的时间(如检修工期或进度安排时间)。
(3)操作人(工作票许可人)接到值长操作命令时,应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填写操作票,逐项进行隔离工作,把全部安全措施执行完毕后向值长汇报。
(4)工作票许可人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己完成,应会同工作票负责
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如:电气工作已正确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安全措施,并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注意事项,指明设备带电部位,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双方确认安全措施无误后,在工作票上签字,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5)检修工作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①部分检修设备投入运行时。
②需要变更检修项目或增设安全措施时。
③需要变更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绝方式或工作条件时。
④工作票许可人发现工作票的内容与现场不符,安全措施错误,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超出批准范围,字迹不清、涂改以及工作项目不允许工作的,可将工作票退回,并重新签发工作票。
⑤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没按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工作内容进行工作,及时劝阻停止工作,收回工作票,令检修人员退出工作现场。 ⑥不准任意扩大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如在同一隔绝范围需要变更工作内容,而不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工作负责人应通过值班人员并在一份两张工作票上增添内容,此时可不必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5.工作票的管理
(1)运行维护部在控制室建立工作票登记薄,所开工作票按登记薄内容进行登记。
(2)当月己终结的工作票由运行维护部收集汇总、审核、保存。
(3)当月运行维护部负责审核、统计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及其合格率,并进行考核。
(4)工作票应使用印章,不得任意乱涂乱改,保持工作票整洁。
(5)己终结的检修工作票应盖“工作终结”章,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
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如为调度管辖,值长还须向调度提出申请,在调度没有批准之前,不可任意延长检修期限,如非调度管辖设备,则经值长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能重新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或使用同一工作任务的工作票,并在运行日志上详细记录。
三、工作票的签发规定
1. 检修工作票分为“第—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机械工作票”。 2. 检修、试验等工作人员填写工作票及安全措施时,均应按部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必须经运行维护部每年考试合格下文公布名单,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4.机组及辅助设备的大、小修、维护、临时检修(事故抢修除外)都必须开工作票。
四、检修工作的开工、竣工及注意事项
1.审查工作票所列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任务是否填写明确,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对工作票中任何疑问必须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必要时要求作详细补充,对不符合要求和涂改不清的工作票不予办理。
2.审查合格的工作票应填入“工作票登记薄”,按值移交。
3.必须在完成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包括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无误后,会同工作票负责人到现场办理开工许可手续。
4.工作结束,在检修人员均己撤离工作地点,经验收双方签字后,工作票终
结的情况下,方可拆除安全措施。如两个安全措施完全相同的工作票,在有一份办理结束后,因另一份未办理结束,而不能恢复安全措施的,需在先办理结束的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未恢复的情况及原因。
5.检修工作人员作业过程中需操作、试验设备时,工作负责人应与运行值班负责人联系操作,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操作试验结束,联系运行值班人员将设备恢复到原来状态。
6.检修、试验人员在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前,不得擅自检修、试验设备,在签发高压试验工作票前必须收回与其相关设备正在作业的其它工作票(可不办终结手续)。
7. 工作票负责人变动时,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记录变动情况的同时,应通知值班人员及工作班成员。
8.凡机组大、小修或电气系统、公用系统经过改进,在设备复役前,检修、试验人员应向有关运行当值人员作书面交底,以备查阅,否则许可人应拒绝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9.检修人员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尚应注意恢复设备的明显标志(设备铭牌),若运行人员发现标志及双重名称不全或不符,有权拒绝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10.机组及辅助设备检修结束,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向运行人员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否则运行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11.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检修工作,工作票负责人应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或重新办理工作票。
12.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检修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由工作票负责人会同工作票许可人检查工作现场设备状况,讲清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问题、有无遗留件等,并做好检修交代记录,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分别签名,并盖“工作终结”章,工作票方告终结。工作结束之前,任何人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五、工作票的检查与考核
1. 各检修单位的工作票根据各自的分管范围进行检查、监督,运行维护部每
月初汇总进行检查、考核。
2. 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和工作内容有不完善处,却已开工的则同时考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长。
3. 未按批准工作时间内进行办理工作票终结者或经许可人现场验收后超出标准工作时间者,则考核工作负责人。
4. 在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及安全措施内容,由于工作许可人未按规定执行的或者不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者,则考核许可人。
5. 属工作票签发人所列的内容发生失误或者必须的安全措施漏项需工作许可人补充的则考核工作票签发人。
6. 工作班人员未按工作票内容、检修工艺、检修范围及注意事项或与工作无关进行其它工作者,则考核工作负责人。
7. 对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及工作安全的,经运行维护部确认后给予嘉奖。 8. 考核按运行维护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
湖南新华茶林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部
操作票制度
操作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为了加强运行操作的准确性,杜绝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结合茶林河运行维护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是保证运行操作的正确可靠,防止发生误操作,保
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运行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和“安全第一”的思想准确地执行操作任务。
2. 操作票包括经批准的标准操作卡、典型操作票和规定格式的书写操作票。 3. 除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外,所有操作尽力避免在交接班时进行。一般情况
下,交班前30分钟,接班后15分钟内不进行操作。
4. 在事故处理时,可不填写操作票,但应根据《事故处理规程》执行,并尽
可能在监护下操作,同时在运行记录薄上作详细记录。
5. 经常性的简单操作,如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
(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记入值长记录簿。 6. 对于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操作,以及经常性的开停机操作,可不填写
操作票,单应有人监护操作,做好必要的记录。 7. 不需要监护人的各项操作,操作人应自我监护。
8. 重大操作要安排对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熟悉的主要值班人员进行操作,监
护由上一级值班人员执行。 9. 填写操作票前要做到“五个明确”。
(1)了解检修票上的申请内容,明确操作目的。
(2)了解检修票上列出的停电范围及注意事项,明确对操作的要求。 (3)了解反措的内容,明确注意事项。 (4)查阅“保护规程细则”,明确保护要求。
(5)查看运行维护部接线图与现场核对,明确相关设备的现伏。如果对上
述内容有疑问或发现矛盾时与有关人员了解清楚并研究处理。
10.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