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建设工程中、高级职称评价条件调整的通知
2012-02-21 已经有378位读者读过此文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2年开始中、高级职称评价条件作如下调整:
(一)工程师著作、论文
1、从事建设工程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2篇以上专业论文。
2、从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与中介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1篇以上专业论文。
(二)高级工程师著作、论文
1、从事建设工程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以上(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专业论文。
2、从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与中介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2篇以上(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专业论文。
本评价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科学研究、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建设管理与中介服务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价。
本评价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勘察)、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结构工程(钢结构、建筑幕墙)、土木工程、工民建、环保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建筑材料、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筑经济、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和白蚁防治等。
(二)从事建设工程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建设工程基础理论研究、科学试验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从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建设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标准设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市政工程施工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项目代建、工程概(预)算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从事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与中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监督、造价咨询与管理、工程检测、混凝土及构件生产、建筑机械、招标代理、运行管理和白蚁防治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省、部级以上期刊是指:省、部级以上专业学会(协会)或省部以上业务部门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有正式刊号的刊物;大专或高职以上学校主办的学报视同省、部级以上刊物。
(七)“以上”均含本级。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早做好相关评审的准备工作。
瑞安市工程技术人员职务第二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