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面计算。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10.3条的注2也明确规定,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计算。
问题6:某些高层建筑地下室的疏散楼梯上到首层时常因布局困难,将防火疏散门设在踏步上边缘处未达到600㎜,这是否可行?
解析:《技术措施》8.3.6条规定,楼梯正面门扇开足时宜保持0.6m平台净宽。是为保证人员疏散时安全,有条件时首先这样做,但确有困难未达到600mm,也是可行的。
问题7:在人防设计规范中,仅有防护单元、抗爆单元的建筑面积要求,在深圳地区如何控制掩蔽面积,是否有上限值?
解析:有上限值,其限值见《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2.3.2条。
问题8:中小学、托幼等建筑,是否需设无障碍电梯?
解析:在中小学、托幼等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见《无障碍设计规范》)7.7.1条。(强条)
问题9:高层住宅楼梯可否认为仅作疏散之用,踏步可否取值250×180? 解析:不可以,踏步取值250×180时,不符合《住宅建筑规范》5.2.3条和《住宅设计规范》4.1.3条。(均为强制性条文)
问题10:高层住宅选用二~三台电梯时,其相对设置方式时的候梯厅深度,是否必须取≥相对电梯B之和?
解析:是,按《通则》6.8.1.4条执行,其中当为无障碍电梯时,候梯厅深度不小于1.80m。
问题11:大型超市倾斜式自动人行道,是否可作为无障碍设计的辅助,而无须采用无障碍电梯?
解析:大型超市倾斜式自动人行道不可以作为无障碍设计垂直交通,必须设无障碍电梯。(见《无障碍设计规范》5.1.2条及条文说明)
问题13:建筑设计技术措施中注明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开窗,这条是否需执行?推拉窗对于节能设计不利,且住宅窗亦不太适于采用内开方式。怎么办? 解析:根据《通则》6.10.3.2条,当采用外开窗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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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4:《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住宅(包括多层住宅?)设台阶时必须设无障碍坡道及扶手。其实际意义似不大,是否需执行?
解析:《住宅建筑规范》5.3.2条规定,7层及7层以上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当有高差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强条。必须严格执行。(不包括6层及以下多层住宅)
问题15:对于无障碍住房(包括宿舍),是否每个小区(工程)均需设置?可否统一设置?统一设置时有无服务半径?
解析: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每50套住宅宜设两套符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宅套型;多层、低层住宅及公寓建筑,每100套住宅宜设2~4套符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宅套型;职工和学生宿舍建筑应在首层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一间。可否统一设置,有无服务半径?目前规范没有规定。
问题16:《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单朝向的住宅需采取通风措施。是否执行? 解析:执行。
问题17:按相关规定,幼儿园不应置于地下车库上方。但不少小区为满堂地下室,此条规范可否突破? 解析:不能突破规范。
问题18:建筑室外的台阶、雨蓬等,是否可以适当超出建筑控制线范围?规划部门对此类突出物(或附属物)有无明确规定?
解析:是否可以适当超出建筑控制线范围,以规划部门审批的文件为准,但不得突出用地红线(强条)。
问题19:住宅、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临空栏杆下方,若有宽度小于0.22米或高度大于0.45米的凸出反沿时,尽管不是可踏面,但属于可攀登,此时的栏杆高度从哪算起为合适?
解析:应正确区分“可踏面”和“可攀登”的不同意义,虽不属可踏面,但可攀登时,从确保安全考虑,栏杆高度还是应从不属可踏面的可攀登面算起较合适。当然若高于0.45m很多,达到0.6m以上时,则栏杆高度可从楼地面算起。
问题20:公共建筑里的无障碍卫生间,是否应层层设置? 解析: 不用层层设。首层必须设,其余各层视具体情况酌情设置。
问题21:什么叫“供无障碍通行的门”?都应在什么地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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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凡供残疾人通行的门就叫“供无障碍通行的门”,例如出入口、走道、供残疾人使用的各种功能房间等。
问题22:《住宅建筑规范》第4.3.1条要求,每个住宅单元至少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这里的“出入口”指的是哪些部位?地下车库里的各单元楼梯间口或电梯厅口算不算?
解析:是指地上±0.000标高处的单元出入口,地下室的单元出入口不能算(详见该条文说明)。
问题23:《住宅建筑规范》第5.1.5条要求窗台低于900时应设防护措施,但本条要求是写在5.1的“套内空间”里,而在5.2的公共部分就没有这一要求。那么,公共电梯厅的窗台高,是否可以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10.3条第4款执行,即做到800高呢?如果住宅建筑不做护窗,窗台一律应900高的话,通则中的800高可用在何处?其他公建里,儿童活动区域的窗不做护窗时,窗台高至少应为多少?
解析:这是《通则》与其他规范的矛盾之处,也是我国技术规范不严密的缺点,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一律按0.9m控制(一般公建按0.8m设计也没错)。
问题24:《住宅建筑规范》第5.3.2条及条文说明,是否要求不论层数高低,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一律都应做无障碍坡道设计?而第5.3.1条仅对于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有此要求。这二条是否有矛盾?
解析: 是的,住宅出入口均应做无障碍坡道,而不受层数约束。
问题25:《住宅建筑规范》第5.3.1条及其条文说明,与《住宅设计规范》第4.2.5条是否有冲突?(设有电梯的住宅的公共出入口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解析:并无矛盾和冲突,因为这两条规定都是指住宅建筑的公共出入口应设无障碍坡道。
问题26:《住宅设计规范》第4.1.9条要求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米,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第7.7.2条要求至少1.8米深,究竟应执行哪一条?
解析:前者为所有候梯厅,后者仅为无障碍候梯厅。
问题27:屋顶上因为立面效果而加设板状构架时,其投影是否需计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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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若计算,其镂空面积占多大比例时而才不用计算建筑面积?
解析:屋顶仅设构架而未设封闭围护时,则不需计算建筑面积(深圳市规定)。
问题28:《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第7.1.4条:“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蓬” 。较此条中“无障碍入口”是指整个残疾人坡道,还是可指靠近主体建筑的局部坡道?
解析:是指坡道尽端处进入出入口处的平台,而不是指坡道的局部或全部。
问题29:某坡地建筑的地下室,一边为全埋,另一边高出地面高度>1.5米,此时如何计算容积率?
解析:此问题与地下室的功能有关,功能不同,计算规定也不同,所以不好回答,应与规划部门沟通。
问题3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62-2005第6.5.1条:“厕所、盥水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如果增设一层夹层板或局部降板,能否满足要求? 解析:增设一层夹层板当然能满足要求,但夹层板必须做防排水,并能进行维修。局部降板仍属“直接上层”,按规范规定是不能满足要求的。
问题3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62-2005第6.7.2条“??按每股人流为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即0.7m)”;其第6.7.6条又规定:“??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即1.65m~2.1m)应两侧设扶手”。如果某商场楼梯宽度达到2.0m时,只设单侧扶手,是否可行?
解析:不可行,应两侧设扶手。
问题3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62-2005第6.8.2-6条“??当提升高度不超过6m,额定速度不超过0.5m/s时,倾斜角允许增至35o”,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规定,自动扶梯倾斜角不应>30o。如何处理? 解析:按《通则》规定处理较合适。
问题3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62-2005中对于住宅及宿舍的日照标准,均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寓如何界定?
解析:在我国公寓与宿舍类似,均为短期居住,因此公寓的日照标准可按宿舍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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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4:《建筑防水技术规程》DBJ15-19-2006表4.2.1:“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高层建筑要求二道防水设防,其中应有一道防水卷材”,此条能否改为“其中应有一道柔性防水”?或只需设一道金属压型板防水?
解析:不能改为“其中应有一道柔性防水”,更不能以金属压型板代替。因为柔性防水材料除防水卷材外还包括防水涂料,而防水涂料的性能比防水卷材稍逊,不能代替防水卷材作重要建筑的防水。
问题35:《建筑防水技术规程》DBJ15-19-2006表4.3.1-3:聚合物水泥砂浆属于刚性防水,若结构主体出现裂缝,它将随着一起开裂。如将其用作地下室迎水面附加防水层时,是否应限制其使用范围或面积?
解析:聚合物水泥沙浆不能用作地下室的附加防水层。反应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则可以作为地下室的防水层。
问题36: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提到楼梯休息平台宽不得少于1.2m;但《高规》只要求≥1.1m;另在《住宅建筑规范》中也仅提到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少于1.1m。对此问题如何把握?
解析:凡住宅建筑的楼梯,其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m(小于等于6层的住宅楼梯净宽可为1.0m)但平台宽度必须大于等于1.2m。
问题37:住宅建筑是否一定要考虑无障碍住房?是否一定要设无障碍专用电梯?
解析:凡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均应设无障碍住房,凡设电梯的居住建筑均应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住房的数量:低层多层居住建筑为(2~4)%,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为4%。
问题38:不带电梯的住宅,是否一定要设无障碍通道? 解析:不带电梯的住宅也应设无障碍通道。
问题39:装饰面砖外墙常会脱落伤人。有施工单位认为这是防水薄膜太光滑而影响了粘结牢度。这种提法是否正确?如果外墙防水层改为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并适当增加厚度,是否会好些?
解析:为保证外墙装饰面砖不脱落伤人,必须保证墙体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强度≥0.4MPa,并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进行抗拔强度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问题40:屋面纵向排水坡度要求≥1%,但实际很多工程难以做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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