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喷混植生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清除坡面浮石、浮根和其它杂物,宜使坡面平整,使种植基材与坡面自然结合;
2. 需挂网时应按设计的锚杆孔位钻孔,钻孔方向应与坡面垂直; 3. 安装锚杆应采用水泥药卷或注浆固定锚杆,水泥药卷或砂浆应填满钻孔并捣实;
4. 铺设、固定金属网时应拉紧金属网,网间用铁线连接,安装锚杆托板固定金属网;
5. 坡面有地下水集中出露时,应采取引排措施;
6. 外购绿化基材和草种,应查验其合格证和材料性能报告单,并抽样检验。种植基材组分配比应通过现场试验验证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
7. 种植基材配制应有计量设备,计量应准确,拌合应充分,可采用人工或机械拌和;
8. 喷射种植基材宜正对坡面喷射,设计范围内应喷射均匀,不留空白; 9. 喷射种植基材后应经常洒水养护,养护期不宜少于45d。 7.2.5 土工网、土工网垫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铺设前应整平坡面并适量洒水湿润边坡,铺设时应与坡面密贴并固定; 2. 搭接宽度:土工网不应小于10cm,土工网垫不应小于2cm。土工网、土工网垫应用固定钉垂直坡面固定,其间距宜为0.5~1.5m(搭接部分适当加密),钉的长度应为30~40cm。铺设范围,应包括路肩、平台及堑顶外1.0m;
3. 播种草子后应及时覆盖厚2cm左右的细土并适当拍压,并做好洒水养护工作,养护期一般地区不宜少于30d,干旱和寒冷地区不宜少于45d。
7.2.6 灌木、藤本植物种植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匍匐藤本植物种植可采用播种、匍匐茎分栽、小段扦插等方法; 2. 种植坑的布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种植坑深宜为25cm、直径为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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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植苗前应检查种植坑的规格,然后浇灌底水,待水全部渗透后种植; 4. 种植宜选择在无风的阴天或多云的天气; 5. 种植后应及时浇定根水,并适时浇水养护。 7.2.7 香根草种植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一般采取等高行栽种植,草苗应随采、随运、随栽,防止干萎。行株间距应根据不同的坡形、坡率、土壤性质、水肥条件等确定,一般情况下行间距应为1~2m,株间距应小于20cm,每穴2~3株;
2. 草苗应修剪,茎应粗壮,叶片应至少3片以上。栽植时可采取沟植、穴植、穴植容器苗等方法,坑深宜为20cm,宽为10~30cm;
3. 植苗前应先在坑(沟)中施底肥,再撒盖厚约3cm的土。栽苗时宜做到草根不弯,栽完后应压实让根与土壤充分接触,然后浇定根水;
4. 种植宜选择阴天或多云天气,栽后初期应加强浇水养护; 5. 香根草与其他草间种时,应先栽植香根草。 7.2.8 植生带铺设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植生带的质量应符合《主要花卉产品等级第7部分:草坪》(GB/T1824727-2000)的有关规定;
2.边坡坡面应整平,击碎较大的土块并适当压实,避免产生虚空影响铺设质量;
3.铺设时应将植生带的接边、搭头按植生带的有效部分搭接好;铺设后应固定,上面均匀覆盖厚0.5~2.0cm的细土;
4. 喷洒水应均匀,喷力应小,避免冲走覆土。 7.2.9 穴植容器苗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整平边坡坡面;
2. 在种植容器苗的点位处打深为20cm、直径为15cm的孔(穴); 3. 浇水浸穴;
4. 浇水浸穴后穴内回填5cm厚的营养土并压实,置入培育好的容器草(灌木)苗,再用营养土填平压实;
5. 施工后应在当天浇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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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验收
检验及评定标准
8.1.1 路基边坡绿色防护工程质量应按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划分、确定除应符合现行《铁路路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4)要求外,还应应符本章的要求。
8.1.2 植物防护所采用的植物种类和防护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个防护坡面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查对设计文件。
8.1.3 植物的覆盖率、成活率、病虫害发生率、绿色程度、根系发育状况、种植基材流失状况和厚度等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应符合表8.1.3-1、表8.1.3-2、表8.1.3-3、表8.1.3-4的规定。
表8.1.3-1 一般地区路基边坡绿色防护植物覆盖率、成活率质量评定标准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项 目 合 格 土质路基边坡 植草防护 石质路基边坡 种植藤本植物、灌木、乔木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石质路基边坡 80 70 70 成活率(%) 90 80 80 85 覆盖率(%) 95 优 良 表8.1.3-2 干旱地区路基边坡绿色防护植物覆盖率、成活率质量评定标准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项 目 合 格 覆盖率(%) 植草防护 65 土质路基 成活率(%) 种植藤本植物、灌木、乔木防护 70 75 75 优 良 21
表8.1.3-3 寒冷地区路基边坡绿色防护植物覆盖率、成活率质量评定标准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项 目 合 格 土质路基边坡 植草防护 石质路基边坡 种植藤本植物、灌木、乔木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石质路基边坡 75 70 70 成活率(%) 85 80 80 80 覆盖率(%) 90 优 良 表8.1.3-4 一般地区、干旱地区、寒冷地区路基边坡植物防护
植物病虫害发生率等质量评定标准
评 定 项 目 合 格 工 程 质 量 优 良 病虫害发生率(%) 20 植被绿色程度(%) 植 物 防 护 有较明显冲蚀 基本无流失或有少量流失 土质路基边坡 石质路基边坡 根系较发育 80 根系发育状况 根系发育 90 10 种植基材流失状况 种植基材厚度(施工厚度/设计厚度)(%) 80 90 检验数量:每个防护坡面检查。
检验方法:植草:尺量、计面积、统计计算;目测。 植株:点数,统计计算;目测。
8.1.4 植物的覆盖率、成活率等,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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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边坡植物覆盖率、成活率等允许偏差
检 验 数 量 项 目 覆盖率(%) 成活率(%) 病虫害发生率(%) 植被绿色程度(%) 种植基厚度(%) 允 许 偏 差 范 围 5% 5% 5% 10% 5% 每1000m 每1000m 每1000m 每1000m 每1000m 22222检 验 方 法 点 数 3条带 尺量,计面积 3条带 点数,统计计算 3条带 目测 3条带 4处 开挖,尺量,查对设计文件 注:检验点数以一条检验带(从顶至底)为一点,带宽3m。
8.2 工程验收
8.2.1 路基边坡绿色防护工程竣工验收除应与路基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草本植物进行防护的工程,应在植物种植完工6~12个月后验收; 2.采用藤本植物、灌木、乔木植物进行防护的工程,应在植物种植完工一年后验收;
3.采用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相结合进行防护的工程,应在全部植物种植完工一年后验收。
4.对绿色防护的灌溉工程,应按设计进行验收。
8.2.2 路基边坡绿色防护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除应提供相应的路基工程竣工资料外,尚应提供下列资料:
1.土质及水质化验报告; 2.种子发芽率试验报告; 3.种植基材的配制报告; 4.引进苗木、种子的检疫报告;
5.外购绿化基材和草种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6.施工总结(包括养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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