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课程设计
(二)利用已有城镇基本控制网
(1)凡符合1985年发布的《城市测绘规范》要求的二、三、四等城市控制网点和一、二级城市基本控制网点都可利用。
(2)对已布设二、三、四等城市控制网而未布设一、二级控制网的地区,可以以其为基础,加密一级或二级地籍控制网。
(3)对已布设有一级城市控制网的地区,可以以其为基础,加密二级地籍控制网。
(4)在利用已有控制成果时,应对所利用的成果有目的地进行分析和检查。在检查与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过大误差时,则应进行分析,对有问题的点(存在粗差、点位移动等),可避而不用。
三、图根控制测量
(一)图根控制测量分两级采用图根导线方式测量
采用附合导线的形式布设,较困难处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用支导线。图根导 线的技术要求见表:
导线长级级度km 别 一1.5 二1.0
80 60 1 1 2 1 12 20 24n 40n 平均边长 m 测回数 DJ2 DJ6 测角中误差″ 方位角导线全坐标闭合差 m 中误差 长相对″ 闭合差 1/7000 0.22 1/5000 0.22 四、界址点的施测方法
本次界址点采用解析法进行施测,可采用极坐标法、正交法、截距法、距离交会法等方法实测界址点与控制点或界址点与界址点之间的几何关系元素,按相应的数学公式求的界址点坐标。在地籍测量中要求界址点精度为0.05m时必须用解析法测量界址点。所使用的主体测量仪器可以是光学经纬仪、全站仪、电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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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距仪和电子经纬仪或GPS接收机。界址点的精度要求如下表:
界址点对邻近图 类 根点点位误差(cm) 别 中误差 允许误差 (cm) 允许误差(cm) 城镇街坊外围界址点及街一 ≤±5.0 ≤±10.0 ≤±10.0 ≤±10.0 坊内明显的界址点 城镇街坊内部隐蔽的界址二 ≤±7.5 ≤±15.0 ≤±15.0 ≤±15.0 点及村庄内部的界址点 允许误差 地物点关系距离 适用范围 界址点间距 界址点与邻近 五、地籍图测绘 (一)外业数据采集
以权属调查时划分的地籍街坊为单元,利用全站仪进行界址点及地物点的数据采集,并在工作底图上标明所测点号对应的地物位置,对于没有工作底图的区域,现场绘制测量草图,记录点号及相互位置关系。
(二)地籍图的内容
(1)地籍图内容的基本要求
①以地籍要素为基本内容,突出表示界址点、线; ②有必须的数学要素;
③必须表示基本地理要素,特别是与地籍有关的地物要素应予以表示; ④地籍图图面必须主次分明、清晰易读,并便于根据多用户需要加绘专用图要素;
(2)地籍图内容选取的基本要点
①具有宗地划分或划分参考意义的各类自然或人工地物地貌;
②具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划分意义或划分参考意义的各种地物或地貌; ③土地上的重要附着物,如水系、道路、构筑物、建筑物等,这些地物都是地籍图具有地理性功能的重要要素;
④在土地表面下的各种管线及构筑物,在图上不表示; ⑤地面上的管线只表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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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另外,还有还有界址点、控制点等点要素; ⑦注记部分,也就是地表自然情况的符号表示; ⑧标识符。
(3)地籍图的基本内容
①地籍要素:界址、地籍要素编号、土地坐落、土地权属主名称 ②地物要素; ③数学要素
(三)地籍图的测绘
本次地籍图采用全野外数字成图的方法。 (1)地籍图的精度要求:
地籍图的基本精度主要指界址点、地物点及其相关距离的精度。通常要求如下:
① 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之间的距离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依测量数据装绘的上述距离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
② 宗地内外与界址边相邻的地物点,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测定,其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4mm,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5mm。如下表:
项 目 相邻界址点间距 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 宗地内部与界址边不相邻地物点 邻近地物点间距 勘丈数据装绘界址点间距 勘丈数据装绘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 内图廓边长误差 内图廓对角线误差 图廓点、控制点、坐标网点展点误差 其它解析坐标点展点误差 18
图上中误差(mm) 图上允许误差(mm) ≤±0.3 ≤±0.3 ≤±0.5 ≤±0.4 ≤±0.6 ≤±0.6 ≤±1.0 ≤±0.8 ≤±0.3 ≤±0.3 ≤±0.2 ≤±0.3 ≤±0.1 ≤±0.2 备注 地籍测量课程设计
六、宗地图的测绘
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他是在地籍测绘工作的后阶段,当对界址点坐标进行检核后,确认准确无误,并且在其他的地籍资料也正确收集完毕的情况下,依照一定的比例尺制作成的反映宗地实际位置和有关情况的一种图件。日常地籍工作中,一般逐宗实测绘制宗地图。
(一)宗地图应包含的内容
要求宗地图与分幅地籍图保持一致
① 所在图幅号、地籍区(街道)号、地籍子区(街坊)号、宗地号、界址点号、分类号、土地等级、房屋栋号;
② 用地面积和实量界址边长或反算的界址边长; ③ 邻宗地的宗地号及相邻宗地间的界址分隔示意线; ④ 紧靠宗地的地理名称;
⑤ 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附着物; ⑥ 本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线、地形地物的现状、界址点坐标表、权利人名称、用地性质、用地面积、测图日期、测点日期、制图日期; ⑦ 指北方向和比例尺;
⑧ 为保证宗地图的正确性,宗地图要检查审核,宗地图的制图者、审核者均要在图上签名。
(二)宗地图的编绘技术要求
将采集的地籍要素成果输入计算机,建立相应的原始数据文件。按CASS6.0的约定格式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生成宗地图形文件,并选择适合的比例尺绘制分幅、绘制宗地图。宗地图的编绘技术要求:
1编绘宗地图是,应做到界址线走向清楚,坐标正确无误,面积准确,四至关系明确,各项注记正确齐全,比例尺适当。
2.宗地图图幅规格根据宗地的大小选取,一般为32开、16开、8开等,界址点用1.0mm直径的圆圈表示,界址线粗0.3mm,用红色或黑色表示。
3.宗地图在相应的基础地籍图或调查草图的基础上编制,宗地图的图幅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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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固定的,比例尺可根据宗地大小选定,以能清楚表示宗地情况为原则。
七、面积的量算和统计
面积量算应用CASS7.0软件进行解析法施测。面积应采用坐标解析法按城市测量规范计算,边长应采用两端点坐标反算,丈量的数据作为检核。并输入地籍号、地类号、土地使用者名称等地籍信息,形成《宗地坐标及面积边长量算表》并与调查表核对,与界址边长不一致时应到实地核对,改正。根据地籍图量算各街坊总面积;量算公共用地、水域用地、农用地、公共交通用地等未设宗地的图斑的面积。面积量算无误后,打印《宗地坐标及面积、边长量算表》、《以街坊为单位宗地面积汇总表》、《街道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和《宁晋县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第四部分 地籍调查与测量成果的检查验收
一、检查验收制度
最后的成果实行省、县、作业组、三级检查和省、县二级验收制度。首先,作业组自检和互检,然后由宁晋县检查组对作业组成果检查验收,最后河北省检查组检查验收宁晋县的成果。各组检查验收人员还要评价被检查验收的成果质量。
二、检查验收标准与步骤
对各道工序的作业成果自检无误后,进行互检,互检之后,由宁晋县检查验收,认定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互检和县级检查验收均应作检查验收记录,对检查发现和提出的各种问题,作业人员应认真处理。在全部工序完成后,县级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整理好调查的全部成果资料及各阶段的检查验收记录,写出成果检查验收说明,连同应上交的调查成果,一并报省土地管理部门。省土地管理部门在初步审核认定可以进行验收后,即组织检查验收人员亲赴宁晋县,对调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三、成果检查的内容:
1.调查底图制作方法、纹理特征、光谱特征和精度等;
2.权源材料、手续、界址点位置、界线走向、权属界线协议书,以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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