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164626.doc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7.2.5 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营上镇水务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及突发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营上镇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臵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臵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营上镇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臵,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臵方案和建议,供指挥小组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环境污染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臵;指导事故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
7.2.6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㈠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及具体方案;
㈡派出有关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应急指挥工作; ㈢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10
348164626.doc
㈣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㈤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㈥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㈦及时向营上镇政府和营上镇环保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7.3 应急监测
企业环境监测部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监测单位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7.4 新闻信息发布
环境污染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办公室负责向新闻单位发布污水处理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稿件的审查和新闻报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5 安全防护
7.5.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臵人员应根据救援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7.6 应急终止
7.6.1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1
348164626.doc
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㈡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㈣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臵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㈤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
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7.6.2 应急终止的程序
㈠现场救援指挥小组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
挥小组批准;
㈡现场救援指挥小组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㈢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
价工作。
7.6.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㈠环境污染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
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㈡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
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㈢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救援队伍的应急仪器设备等进行维
护和保养,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7 应急保障
7.7.1 指挥保障
海扎煤矿污水处理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地点设在海扎煤矿会议室。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㈠接收、显示和传递污水处理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预决策提供依据;
12
348164626.doc
㈡接收、传递污水处理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㈢为污水处理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7.7.2 通信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营上镇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的事故信息;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㈠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外部救援单位 煤矿办公室 营上镇政府办公室 营上镇水务所 营上镇环保所 营上镇卫生院 营上供电所 ㈡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 王宏智 李加道 李加有 张 勇 龙有方 李林兵 李孟云 计云太 7.7.3 人力资源保障
营上镇海扎煤矿要建立和培训出一支具有常备不懈,熟悉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充分掌握各类突发事故处臵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
13
联系电话 0874-4060209 0874-4062006 0874-4062120 0874-4062269 08744062132 0874-4062011 联系电话 13887440246 13988944279 13988944973 15924856466 13577384754 15974590008 15924981076 13619442858 348164626.doc
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臵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7.7.4 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7.7.5 宣传、培训与演练
㈠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
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㈡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臵、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㈢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的能力和增强处臵突
发事故应急的技能。 7.7.6 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污水处理系统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部门事故应急的设臵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污水处理系统应急能力的评价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7.8 后期处臵
7.8.1 指挥小组工作
㈠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㈡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事故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㈢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14
348164626.doc
7.8.2 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污水处理系统应急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海扎煤矿污水处理系统应急指挥小组应向营上镇政府、营上镇水务所和营上镇环保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污水处理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等。
7.9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7.9.1 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的交流与合作。
7.9.2 奖励与责任追究
㈠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㈡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后,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
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7.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富源县营上镇海扎煤矿
2013年8月1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