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介入项目声像档案、信息资料的积累;有特殊情况由建设单位自行积累的,应事先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联系,并接受业务指导。声像档案应纳入工程档案,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十一、历年来应该归档而尚未归档的城建档案,管理或使用单位应当收集或补测补绘,形成档案后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十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形成的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要求建设单位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建设单位在从事建设工程,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到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印制)。
从事建设工程、装修工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凭《责任书》办理建设(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参加;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市城建档案馆,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前期、施工、竣工等档案先行组织专项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在移交有关工程决算等档案后,发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未取得《合格证》的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后,建设项目档案未办理移交的项目法人和直接责任人或违反前款规定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行政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不按规定要求移交工程竣工档案的建设单位,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有权根据《责任书》的要求,限期整改补测补绘,并由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报请市城乡建委,对直接责任是建设单位的,暂停其任何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对直接责任是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不予准入杭州市招投标市场。
(四)建设单位应当按《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和《杭州市城建档案进馆技术标准》,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组卷,并报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1、工程竣工档案可以分阶段移交。工程前期档案可以在工程施工期间移交,工程施工技术档案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移交。
2、竣工档案可以一式多份,原件一套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3、竣工档案必须系统完整、准确可靠,反映工程真实情况,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各种鉴证手续完备。重大、重点工程必须同时移交工程声像档案。
4、竣工图一般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经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搣竣工图攠章。 5、凡在本市市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均须按本规定编制工程竣工档案。
十三、建设单位应配备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并持城建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上岗。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有变动时,应当同时办理好工程档案交接工作,防止档案遗失。 十四、对于收集、整理、保管和管理城建档案确有困难的建设单位,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代理服务。
十五、经开发后的城建档案信息(包括地下管线信息),实行有偿利用。价格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费用列入专项资金,用于城建档案信息开发工作。
十六、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保管、统计、保密、信息开发和提供利用等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十七、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维护史实、保守机密,具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十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九、移交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符合《杭州市城建档案进馆技术标准》(见附件),不符合的,应当及时整改。 二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档案管理法规、规定对违反城建档案管理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附件:杭州市城建档案进馆技术标准
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基本组成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前期文件材料、施工技术文件材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材料、建设(施工)监理材料、声像材料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建设工程前期文件材料 1、可行性研究
1)项目建议书、项目批复; 2)可行性方案及批复; 3)项目评估意见;
4)工程环境预测、调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 5)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6)选址意见书。
2、基础、设计、施工前准备 1)基础材料
a)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b)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及观测记录;
c)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材料。 2)设计材料
a)初步设计文件材料: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工艺设备初步设计; b)技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设备等图样,说明书、工程预算、计算书、材料表等; c)施工设计:土建、设备的施工图、施工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预算;采用的标准设计和通用设计; d)经过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3)施工准备
a)征、拨土地文件;
b)拆迁文件、补偿安置协议;
c)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消防、人防、抗震、文保、审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