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 7.4.1 履约担保 不要求 9 9.1 分包/转包 不允许 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电汇 9.2 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按中标金额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3、按发改价格[2011] 534号标准规定执行,计算方式及价格标准,请见第二章附件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与计算方式。 9.3 9.4 电子招标投标 投标货币 不涉及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币种的,均以人民币进行核算;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其他币种,一律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申请付款所提供的单据中发票应符合国家规定,类型适用以下方式:招标9.5 支付发票要求 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后,投标人需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9.6 投标费用 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不予解释。 项目要求各投标人须进行述标,每个投标人有10分钟的时间进行述标,评委提问5分钟。述标的主要内容有: 9.7 述标 (1) 项目总体理解和执行方案; (2) 技术方案; (3) 售后维护体系 (4) 本地支撑及人员培训。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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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时间、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团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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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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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若招标文件规定须评审的内容而下列内容、格式未提供的,请格式自拟): 第一部分:商务技术标(单独密封)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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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合同条款点对点应答 六、合同条款偏离表 七、技术条款点对点应答 八、技术条款偏离表 九、投标廉政承诺书 十、资格审查资料
第二部分:经济标(单独密封) 一、投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表 三、投标保证金凭证 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第三部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项目要求”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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