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2019-04-08 20:57

乾县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积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的《陕西省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指导方案》,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 项目目标

第一条 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和中省专项资金建立农村孕产妇医疗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第二条 通过项目实施,到2012年底,全县以乡镇为单位达到以下标准: 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 2、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 3、规范的产前五次检查覆盖率≥90%

第二章 补助对象及其权利义务

第三条 补助对象:有乾县户籍、农业户口、并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以下简称“农村孕产妇)。

第四条 补助对象确认: 农村妇女孕情由乡村医生负责摸底并上报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审核后(孕产妇基本信息、照片、孕产妇系统管理手册),报县妇幼保健院填写《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证》(以下简称《免费分娩证》),并及时报县项目经办中心。县项目经办中心进行复核、登记、盖章后,再由乡镇卫生院领回,将《免费分娩证》和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一同发至孕妇手中。

《免费分娩证》应包含孕妇基本信息、照片、免费服务项目、使用说明、产前检查

记录、审核发证部门盖章等内容。分娩证的发放要求统一编号登记发放,严格管理。

1

第五条 补助对象权利和义务: 补助对象享有以下权利:

1、享受项目规定范围内的产科医疗保健服务; 2、监督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了解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的相关政策规定; 4、对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实施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 补助对象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主动向乡村医生报告孕情,接受管理;

2、遵守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产前检查

和住院分娩服务;

3、遵守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

4、检举举报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制度实施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并积极配合

有关部门的调查。

第三章 管理监督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立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卫生、财政、监察、信访、计生、民政、

广电、妇联、“新农合”经办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1、负责审定实施方案; 2、协调指导项目开展;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七条 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费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和修订实施方案; 2、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实施;

3、负责对全县农村孕产妇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确认; 4、对本项目经办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指导; 5、负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管理。

2

第八条 成立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经办中心,设在县妇幼保健院。项

目经办中心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办理项目具体业务。其职责是:

1、负责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进行审核、结算和补偿; 3、对免费住院分娩卡进行核发; 4、为农村孕产妇提供咨询服务;

5、按季度向省、市、县项目办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条 成立由卫生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并抽调县乡两级医疗机构7-9名妇产科

技术人员组成县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其职责是:

1、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异常分娩、剖宫产以及严重产科并发症诊断结果进行定期检

查和随机抽查;

2、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科技术支持和指导; 3、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定。

第十条 成立由县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县审计局,财政局,信访局,物价局,卫生

局,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项目监督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1、负责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2、受理和查处群众来信来访;

3、监督并受理查处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等相关事宜; 4、对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实施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 项目补助原则及标准

第十一条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助原则是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

本医疗费用。由县项目办公室制定《乾县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服务包》(以下简称《免费分娩服务包》),明确免费服务项目,作为本方案的附件。

对符合《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报销规定的,且在《免费分娩服务包》

内包含的服务项目费用按照本方案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补助;若助产机构没有做完“孕

3

免”服务包中规定得必做项目,则所有分娩费用由助产机构全额承担,孕产妇本人及家属不予承担。如果产妇本人要求需要特殊服务,则产妇(或家属)必须履行申请并签写《特殊服务申请书》,经助产机构和“孕免”经办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供,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产妇(或家属)自行承担,本项目及助产机构不予补助。如果产妇未提出申请,助产机构擅自提供的超出“孕免”服务包范围的服务一律由助产机构承担。各助产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产科抗生素使用原则,合理施治,规范服务行为,严禁助产机构诱导和强迫产妇产生特许服务。

第十二条 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由以下二部分构成:“新农合”报

销、本项目补助。

第十三条 县境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以下标准补助: 1、阴式产实行最高定额免费限价:

县医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最高定额免费限价标准为750元其中合疗定额补助

300元,本项目补助450元;乡镇卫生院最高定额免费限价标准为550元,其中合疗定额补助300元,本项目补助250元。

不超过最高定额免费限价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补助,超出最高定额免费限价标准的按

最高定额免费限价标准补助,超出服务包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2、剖宫产实行最高定额免费限价:

县级助产机构最高定额免费限价标准为2400元。其中合疗定额补助1300元,本项

目补助1100元。

不超过最高定额免费限价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补助,超出最高定额免费限价标准的按

最高定额免费限价标准补助,超出服务包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3、住院分娩发生产科并发症及危重孕产妇抢救的(产后大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补助方法及标准是:

(1)其总费用先按“新农合”规定比例报销;

(2)“新农合”报销后不足2000元的按实际报销,超过2000元的按最高限价2000元报销。

(3)其余部分由患者自付。

4

第十四条 农村孕产妇在县境外助产机构住院分娩无论是阴式、剖宫产、产科并发症及危重孕产妇抢救者,要将所在助产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合疗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孕免”原件、孕产妇系统管理手册、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等相关资料到“新农合”经办中心和“孕免”经办中心分别结算,新农合报销后,本项目补助的费用为本县境内同级(二级以上医院按二级医院对待)定点医疗机构、同病种该项目补助部分最高限价的80%。其余部分患者自负。

第十五条 特困家庭孕产妇自付费用,本人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民政医疗救助资金补助。

第五章 住院及结算程序

第十六条 孕产妇住院程序:持《免费分娩证》的孕妇可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

院。接诊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免费分娩服务包》规定项目开展服务。产妇入院时,由医疗机构收回产妇《免费分娩证》和孕产妇系统管理手册,用于同相关机构进行费用结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向符合条件的产妇收取任何费用(损害医疗设施者当场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 产妇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程序:

1、阴式产及剖宫产实行直通车补助方式: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期间除缴纳一定押金

用于服务包以外的自费要求和医院公物管理外不缴纳任何检查和分娩费用,其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全额垫付。待孕产妇出院后由医疗机构分别同县“新农合”经办中心、和本项目经办中心结算。

2、发生产科并发症及危重孕产妇抢救的实行住院押金结算方式:由医疗机构按照病

情收取一定数额押金,出院时由医疗机构同孕产妇结算后,按照病人自付费用予以多退少补。

3、农村孕产妇在县境外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孕产妇先垫付再补助的方式:其费用

先由本人全部垫付。出院后2月内,由本人将相关资料(住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合疗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孕免”原件、孕产妇系统管理手册、费用清单及住院发票原件)到“新农合”经办中心和“孕免”经办中心分别结算,新农合报销后,本项目补助的费用为本县境内同级(二级以上医院按二级医院对待)定点医疗机构、同病种该项目补助部分最高限价的80%。2月内,孕产妇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领取补助

5


乾县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冶金认识实习报告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