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3-1D 一层顶梁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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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E 一层顶板结构图 (未注明的板分布筋为φ8@250)
基础知识点2:工程量的计算-“量”
(1)目标:重点掌握建筑面积、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量的计算规范。 (2)详解 1)建筑面积
注意外保温、阳台、雨篷等。 2)建筑工程
土方工程的挖填、基坑的支护、混凝土工程、防水保温工程。 3)装修工程
地面、墙面、天棚工程。 4)措施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费、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超高工程等。
2013版建筑面积(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与2005版比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主要体现在12个方面:
1.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2013: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2005: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新规范理解: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保温隔热层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乘以外墙结构外边线长度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外墙外边线长度不扣除门窗和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件)所占长度。当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件)有保温隔热层时,其保温隔热层也不再计算建筑面积。外墙是斜面者按楼面楼板处的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计算。外墙外保温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部高度时(不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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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橱窗、雨篷、飘窗等),不计算建筑面积。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层、防潮层、保护层(墙)的厚度。
图10 建筑外墙外保温
1——墙体;2——粘接胶浆;3——保温材料;4——标准网;5——加强网; 6——抹面胶浆;7——计算建筑面积部位 2.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2013: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2005: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修订了雨篷的面积计算规定
2013: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005: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挑出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4.修订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20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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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5.修订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2013: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05:采光井不计算建筑面积。
图9 地下室采光井
1——采光井;2——室内;3——地下室 6.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2013: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005: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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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2013: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005: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不计算建筑面积。
8.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20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2005: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图8 斜维护结构
1——计算1/2建筑面积部位;2——不计算建筑面积部位
9.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2013: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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