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专人负责,与受助学生及其就读高校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完成学业,回报社会。
4、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规范运作,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九、责任追究
1、对在助学金申请、推荐和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或截留、挪用、挤占助学金的行为,给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受助资格,责令其退回已领助学金,并进行批评教育。
十、其他
本意见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1.福建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助学金项目名额分配表(另发)
2.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助学金申请表 3.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助学金领取花名册 5.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助学金受助者情况汇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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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助学金申请表
助学项目:
编号:
姓 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就读高校 院系专业 已获社会其他资助项目 及金额 考生号 照 片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邮政编码 称谓 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人均年收入 姓 名 职业 年龄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主要 申请理由 申请人: 联系电话: 200 年 月 日 县(市、区) 民政部门 审核意见 县(市、区) 教育部门 审核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200 年 月 日 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200 年 月 日 [注]1、部门审核意见应注明公示时间和结论。
2、本表一式四份,县(市、区)教育局、民政局各一份,报送省教育厅、设区市教育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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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助学金推荐名单一览表
助学项目:
填报单位: 县(市、区)教育局 (公章)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就读高校、院系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及班级 家长姓名 家长职业 家庭住址 主要原因 家庭经济困难的 已获社会其他 资助情况 备 注 审核单位: 设区市教育局(公章)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由县(市、区)教育局按助学项目分类填报,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连同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 2、本表一式三份,县(市、区)、设区市教育局各存一份,报送省教育厅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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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助学金领取花名册
(助学项目: ;助学时间:200 -200 学年)
县(市、区)教育局(公章) 审批人: 经办人: 制表时间: 200 年 月 日
受助学生 姓 名 领取金额 (元) 受助学生 签 名 序号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就读高校、院系及班级 学 号 家庭住址 备 注 [注]本表一式四份,县(市、区)教育局、民政局各一份,报送省教育厅、设区市教育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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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助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报表
(助学项目: ,助学时间:200 -200 学年)
填报时间:200 年 月 日 姓 名 身份证号 就读高校 家庭住址 家庭主要 成员、主 要收入来 源、人均 年收入等情况说明 本人上一 学年各门 课程成绩 本人上一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社会实践以及是否获得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公章: 年 月 日 辅导员: 联系电话: 院系 县(市、区) 性别 民族 学号 班级 出生年月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院系 审核意见 备 注
[注] 本表由受助学生填写,经其就读院系签署意见后,于每年7月30日前报生源地县
(市、区)教育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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