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委办发?2012?20号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学校和校园周边
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疾控中心:
为认真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县食安办组织制定了《**县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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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实
施方案
进入夏季,气温明显升高,是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发期。特别是学校,学生食源性疾患发生机率大大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明确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形成校长亲自抓,主管校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坚持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按照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切实落实综合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Ⅱ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二)学校食堂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校园内和校园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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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持证率达到100%,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
(三)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蔬菜等大宗物品实施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全面实行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食品集中配送率达到100%。
(四)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洁,食品经营秩序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小饭桌、餐饮店、食品店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校园内无食品流动摊贩。
(五)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储藏、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管理制度,“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
(六)学生饮用水卫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学生饮用的纯净水、饮用奶和饮料从有证照企业购进,票证齐全;学生饮水机、茶水桶、茶杯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到位。
(七)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实施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处理率达到100%。
(八)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到位,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整治范围
(一)全县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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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整治重点
(一)全面检查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台帐的建立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二)全面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进货质量安全把关、特别是肉类质量把关、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三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
(三)全面检查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证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所经营的强制准入食品是否有QS标志,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
(四)全面检查学校周边的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卫生安全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
(五)全面检查学校及学校周边的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主体资质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生产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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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面检查经营食品的馒头、烧烤、煮卤、凉粉、酿皮等食品流动摊贩、摊点;
(七)全面检查在学生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情况;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八)彻底取缔学校周边没有取得营业许可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动摊贩、摊点。
五、整治步骤
本次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分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时间从2012年5月1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一)隐患排查阶段(5月10日至5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细化目标任务,靠实监管责任。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学校食堂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认真加以整改。同时,各部门要对学校及周边区域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摸底调查,切实掌握学校及周边区域食品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上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性,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10日)。各职能部门要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集中组织1-2次整治行动,对重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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