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用地:保留原乡中心卫生院,扩大建设规模。医疗保健用地面积总计1.5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16%。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在镇区中心设置一处商业区,使商业成片集中发展,并沿东西向主干道设置沿街商业。规划商业金融用地总计7.4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5.52%。
集贸市场用地:在镇区中心设置一处集贸市场。集贸市场用地1.5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0.97%。
3、生产设施用地
规划在镇区南部设生产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1.27公顷。 4、仓储用地
结合镇区生产设施用地规划一处仓储用地。镇区仓储用地合计0.4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0.31%。
5、对外交通用地
镇区对外交通用地主要是经过镇区的S218路段,规划保留镇区客运站。对外交通用地合计5.8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3.67%。
6、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在镇区中部结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政府设置一处市民广场,在镇区北部工业组团内和镇区东部沿街商业区各设置一处停车场。道路广场用地合计33.3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25.89%。
第六章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三十二条:规划镇区道路网形成 “一纵一横”的主干路结构,与次干道和支路构成整个道路系统。
第三十三条 规划将镇区道路等级分为三级: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a、过境交通
红线宽度32米,路面宽度为26米,道路横断面形式:“3.0米+4.0米+1.0米+16.0米+1.0米+4.0米+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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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主干路
红线宽度24米,路面宽度为16米,道路横断面形式:“4.0米+16.0米+4.0米”
c、次干道
红线宽度18米,路面宽度为12米,道路横断面形式:“3.0米+12.0米+3.0米”
d、支路
红线宽度10米,路面宽度为6米,道路横断面形式:“2.0米+6米+2.0米”
e、道路网密度
规划道路总长度为14.50 km,路网密度8.95km/km2。 第三十四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停车场:规划在镇区中心设置一处停车场,占地面积0.19ha。 加油站:规划镇区南部设置一处加油站。
第七章 镇区给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十五条 规划镇区用水继续由靳岗水厂供水。供水水源采用地下水。 2030年镇区预测总用水量为6984m3/d。
第三十六条 本次规划给水系统采用生活、生产、消防、绿化统一的给水系统,控制点自由水头不低于24米,消防时控制点自由水头不低于15米。
输、配水主要管线沿规划道路敷设,管线位于南北向道路的西侧和东西向道路的南侧,近期环状与枝状供水相结合,远期实现环状供水。管径分为三级,给水主管管径为DN200、给水次管管径DN150、给水支管管径DN100。
消防给水采用与生活给水同一管网供给。沿路设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超过150 m。
第三十七条 在给水设施、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不小于5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蓄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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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规划排水管采取雨污分流制,管道的铺设采用枝状的形式。污水管管线位于南北向道路的东侧和东西向道路的北侧。管径分为三级,污水主管管径为d800、污水次管管径d600、污水支管管径d400。雨水管管线位于南北向道路的西侧和东西向道路的南侧。管径分为两级,雨水主管管径为d600、污水次管管径d400。
第三十九条 规划镇区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第八章 镇区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第四十条 预测厉庄乡镇区远期最大用电负荷2.30万KW,预测年用电量为9200万KWH。
第四十一条 规划从110KV变电站引出的10KV电力线。规划设置5处变压器,形成支状供电。
第四十二条 规划固定市话达到35部/百人;市话量为4725部。
第九章 镇区环卫设施规划
第四十三条 环卫设施
1、规划厉庄乡镇区配置环卫职工32人左右。 2、规划镇区配置一台环卫车。
3、公共厕所:结合绿地及商业活动中心布置,规划共设置5处,每座用地不小于80㎡。
4、垃圾收集站点:垃圾逐步实现袋装化,在居民区中必须配备垃圾箱(桶),平均每60-80户设一个点。
5、垃圾中转站:规划在镇区东部设置一处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的面积约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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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镇区景观绿地规划
第四十四条 总体构思
1、以镇区周边自然环境为背景,以惠贾渠为生态景观带,并以省道218和东西向的主干道为镇区绿色走廊,构成镇区绿色框架系统,结合总体用地布局,在镇区设置一处中心景观和三处景观节点,形成镇区的绿地景观系统。
2、运用与当地环境相融合的建筑形式建设镇区,营造镇区人文景观。 第四十五条 景观规划布局
规划“点、线、面”相结合,形成“一带、一心、两轴、三点”的结构 “一带” 沿惠贾渠形成的生态景观带。 “一心”规划在镇区中部设置的景观中心。
“两轴”以S218形成的南北向景观主轴和以东西向主干道形成的景观次轴。
“三点”规划结合两个居住片区和南部水域设置的景观节点。
第十一章 防灾减灾规划
第四十六条 消防规划
规划在镇区西部设置一处消防站,占地1500m2。
规划将镇区分别为甲类消防安全保护区、乙类消防安全保护区和丙类消防安全保护区。
甲类消防安全保护区为一些重要的行政机关、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工厂、仓储、学校、医院和一些主要的基础设施如电力、通讯等;
乙类消防安全保护区为一些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商业门面房等; 丙类消防安全保护区为一些火灾危险性小的居民住宅区等。 第四十七条 防洪工程规划
规划对流经镇区的惠贾河统一设防,加强镇区防洪排涝水利设施建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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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排除洪水。
第十二章 生态及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八条 环境保护区划分标准 1、一类环境保护区。
包括:行政区、疗养区、文教区、居住区等综合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噪音昼间小于55dB(A),夜间小于45dB(A)。
2、二类环境保护区。
主要是商住混合区及工业及仓储区的综合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噪音昼间小于60dB(A),夜间小于50dB(A)。
第十三章 镇区“四线”控制规划
第四十九条 道路红线控制规划
1、本规划区涉及的“红线”包括:主干道、次干道的道路红线以及过境交通穿过镇区路段。支路红线为引导性指标,可根据实施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后做适当调整。
2、红线的控制要点
(1)严格控制道路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
(2)新建道路应按照规划实行统一的城镇道路断面,以保障城镇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五十条 黄线控制规划
1、“黄线”在本次规划内主要控制城镇内的基础设施,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站、邮政支局、电信支局、变压器、垃圾中转站、消防站、环卫站等
2、黄线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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