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和《河南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品牌建设,培育和发展河南省名牌,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企业自愿申报、严格标准、择优认定的原则; (三)坚持以市场认定和消费者、用户认可为基础,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用户满意度和市场质量信息为依据,以政府引导、推动、监督、规范为保证,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行业专家认定为主要方式的原则;
(四)坚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依法在河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连续稳定生产经营3年以上(含3年);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质量政策的规定;
(三)产品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全省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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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同类产品前列;
(四)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六)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七)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九)年销售额、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十)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均为合格;出口产品近三年内检验检疫均为合格;
(十一)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出口产品近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遭到国外索赔;
(十二)企业达到国家节能减排有关规定或强制性标准要求;
(十三)申报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 三、申报程序
(一)省名推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发布河南省名牌产品申报通知或公告。
(二)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向所在地名推委或质量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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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申报河南省名牌产品,填写《河南省名牌产品申报表》。
(三)各省辖市名推委或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名推委秘书处。
四、认定程序
(一)省名推委秘书处组织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申报企业和产品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有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情况进行客观认定。具体审查要求:
1、申报条件审查。申报产品必须符合本准则规定的八项申报条件;
2、商标审查。商标注册和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申报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
3、许可资格审查。申报产品凡列入行政许可要求的,必须取得许可资格。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生产许可证管理”、“出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执行其他行政许可的产品,申报企业应出具有效证书,未提供有效证书的,不予受理;
4、其他方面的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近三年内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 (2)企业环保治理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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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近三年内有偷漏税行为的;
(4)出口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较大损失遭到外方索赔的;
(5)企业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省名推委秘书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产品名单及相关数据在有关媒体公示。伪造申报材料、虚报数据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三)省名推委秘书处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媒体公示的申报产品进行消费者、用户满意度调查。调查名单从申报企业提供的近三年用户名单中产生。
(四)省名推委秘书处按照申报产品类别组织有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科研院所、主管部门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认定委员会,专家认定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审查组,按照行业特点及产品特性,对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用户消费者认可、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水平等指标进行量化认定,认定结果由专家组长签字,经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名牌产品认定报告。
(五)省名推委秘书处对通过资格审查、用户满意度调查和专业审查认定的申报产品,综合排序,产生2011年省名牌产品候选名单,报送省名推委审定。
(六)经省名推委审定通过的产品名单,由省名推委秘书处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主动接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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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监督。
(七)经公示后确认的产品,由河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河南省名牌产品”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告。
(八)省名推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消费者(用户)组成监督组,对省名牌产品认定过程进行监督。
五、认定内容和评分标准
名牌产品的认定内容包括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水平、市场认定、用户(消费者)认可等指标,认定总分为500分。其中质量保证能力认定100分,产品质量水平认定100分,市场认定150分,用户(消费者)认可15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一)质量保证能力认定(100分)
1、企业认证情况,满分30分。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认证,单项得分10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
2、企业获奖情况(近三年或有效期内),满分30分。获省长质量奖得30分;获市长质量奖得15分;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得20分,获省名牌产品称号得10分,获省优质产品称号得5分;获国家出口产品免验得15分;获中国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得15分;获河南省卓越绩效示范企业得10分;获河南省质量诚信A等级以上得10分;获国优质量管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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