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安全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责任期限:2014年9月 1日至 2015年8月31日
2、门卫要认真值班,作好值班记录。来客先办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填写离校时间。
3、非本校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保证学校门的畅通无阻。各类物资需经学校有关部门证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门。
4、未经学校同意,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内闲逛、游玩等。阻止商品促销员进校推销商品。
5、上课期间家长不能进校找学生,学生一概不准出校门。学生确需外出,须有班主任或教师的签字。
6、发现有可疑之人在学校门口周围逗留,找学生衅事,应及时阻止,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处理。酗酒或精神不正常人在校闹事由放入人员和接待人员共同负责。
7、工作期间,因擅自离岗或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8、门卫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后果自负,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学 校(盖章):万丰镇中心小学
校 长(签章): 责任人(签章):
2014年9月1日
实验室管理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由龙阳镇中心小学与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具体规定如下:
1、责任期限: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2、实验室由学校安排人员作为责任人,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3、作为安全管理的必备措施,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将所属实验室的有效备用钥匙上交一套到校总务处保管;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墙体等结构;
5、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有应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
6、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实验室责任人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学校负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土埋或水冲,应集中保管、统一处理,学校负责对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8、实验室应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和设施,如配备足够数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能对意外伤害进行简单急救处理的药品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9、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责任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工作;
学 校(盖章):万丰镇中心小学校
校 长(签章): 责任人(签章):
2014年 9月1日
图书室管理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图书室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师生教育教学、课外阅读的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 三、责任划分:
1、图书室管理员为学校图书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四、管理责任:
1、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2、进新书时要清点好册数,做到帐目清楚。
3、对图书室的书分类登记,认真记录,做到摆放整齐。 4、填写好图书借阅册,办理好借阅手续。
5、按学校规定时间,认真组织好学生看图书。
6、加强图书管理,保持室内卫生,做到通风良好,做到“六防”(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鼠)。
7、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管理员、应身先士卒,积极做好正确的处理、善后工作。
五、责任追究:
1、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师德败坏等,对学生造成伤害的,视其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责任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晋级、评优、评先。
2、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报上级部门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1、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因负责人变更则由接任负责人相应履行职责;2、如安全责任书未完善之处解释权归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学 校(盖章):万丰镇中心小学校
校 长(签章): 责任人(签章):
2014年9月1日
微机教室管理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微机室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师生教育教学的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1、责任期限: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2、室内所有设备要按统一要求编号定位,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3、要保持室内整洁,师生进入微机室应按指定座位就坐,未经任课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机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严禁在计算机教室内吸烟或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进室。
4、开机前应先查看电源是否可靠、计算机设备是否完好齐全以及登记册上前一次使用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明确责任。
5、上机操作严格按程序进行。遇到问题应请示教师指导,发生故障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切断电源。电源切断后,至少间歇一分钟方可再次接通,严禁连续接通和断开。使用结束后,要按程序关机,并认真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册,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6、不得在机上摆放物品,切忌让细小物件落入机器缝隙内。严禁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以及接插各种电缆。
7、注意磁盘维护,不可折叠、污染。学生上机,人手一盘,统一编号,统一管理,专人使用,不可携出。严禁将其他外来磁盘带入机房使用,以防病毒侵入。
8、设备要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并责任到人。如有损坏,除及时维修外,还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如属人为事故,要照价赔偿。
9、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补充和更换,保持备用状态,不得他用。严禁堵塞安全出口通道。
学 校(盖章):万丰镇中心小学校
校 长(签章):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工作,落实责任如下:
一、责任期限: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8月31日 二、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3、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实验、计算机、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7、安全上网,坚决与通过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作斗争;要远离色情网站,不要轻易运行电子邮件里的附件,在网络上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8、在八小时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不要进行酗酒、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在校内更不能酗酒、赌博。
三、维护学生安全工作职责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师要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进行不正当的游戏、参加危险性活动。放学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离校。
4、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6、任课教师上课要严格点名制度,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值班领导,并妥善处理。
7、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